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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全文)

2017-03-27 11:32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脱硫脱硝环保产业节能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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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创新动力

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把创新作为引领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第一动力。组织实施重大创新工程,着力培育创新主体、集聚创新要素、优化体制机制,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大力推进前瞻性、战略性关键技术攻关,持续为战略性新兴产业注入新动力。

大力培育企业主体。实施创新百强企业培育工程,鼓励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商业模式创新,造就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龙头骨干企业,发挥对重大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产业化投入的支撑作用。引导中小微企业走“专精特新”的路子,聚焦战略性新兴产业细分领域深耕细作,研发掌握关键环节的高端技术,占领细分市场较大份额,成为行业“隐形冠军”、“小巨人”。到2020年,年主营业务收入过百亿元的大型骨干领军企业超过100家,培育一批拥有自主先进技术的“高、精、尖”中小企业。

着力建设重大研发平台。面向制约产业发展的战略性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加快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和重大技术创新平台。推动青岛海洋与科学技术国家实验室完善运行机制,强化与物探及勘探国家工程实验室协同联动,吸引凝聚一批国际知名的人才团队,着力开展海洋气候、海工装备等重大技术研究。不断完善提升深海基地、超算中心、国家综合性新药基地支撑作用。新增约1000家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中心等省级创新平台,争创50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到2020年,国家级创新平台总数超过260家、省级创新平台超过3000家。

强化产业创新中心建设。围绕重点区域和产业发展需求,支持建设创新型城市和区域性创新中心。着力建设一批以优势骨干企业、产业集聚园区或创新型城市为载体的产业创新中心,整合建立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成果转移转化平台、创业孵化平台,建设完善产业创新平台体系,打造面向整个行业、在国内外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产业创新平台,辐射带动本区域、全行业创新发展。到2020年,争创一批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培育20个省级重点产业创新中心。

构建协同创新机制。推动省部会商重要事项落地,组织实施跨领域、跨区域重大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协同创新工程。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中的骨干作用,支持企业牵头提出研发方向、凝聚创新资源、自主实施投入,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协同创新机制。支持浪潮、万华、潍柴、威高等大企业牵头组建一批优势互补、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省级重大产业创新示范联盟。支持企业探索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四众”开放式创新平台建设,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前沿技术研究、新商业模式推广和小微企业的孵化,形成骨干领军企业引领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的新机制。到2020年,建成一批由企业、院校或科研机构主导的国家级协同创新平台,组建一批省级重大产业创新示范联盟。

强化新技术供给能力。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工程。瞄准世界前沿、行业发展和转型急需共性技术,灵活通过自主创新、引进创新、集成创新,加大核心技术的研发、攻关、储备力度,持续开展面向产业应用的关键性、瓶颈性和产业共性技术的联合攻关,形成源源不断的新技术供给。围绕创新链布局产业链,充分发挥山东省技术市场等技术转移机构作用,推动技术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十三五”期间,全省授权发明专利年均增长20%以上,超过100项成果获国家级奖励。

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实施知识产权强省战略,引导企业加强知识产权前瞻性、战略性布局,降低国外知识产权使用许可费支出。建立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可纳入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的制度规则,切实强化商业秘密保护。对知识产权侵权违规行为实行惩罚性赔偿制度,将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纳入信用考评体系。积极培育知识产权中介机构和市场运营主体,完善专利代理人制度,提升知识产权价值和成果转化效率。

大力开展军民融合创新。支持青岛、烟台、威海、临沂等市建设军民科技融合创新示范基地,着力开展军民两用技术研发、装备研制。通过开展军地技术研发合作、成果转移,不断提升新技术的“造血”能力,同时加快相关技术成果向社会经济领域转化,以大功率发动机、大型工程装备、特种车辆、高性能精密计算机、先进仪器仪表、智能制造、核电装备等高端装备制造为重点,发展战略性军民融合产业。设立国防科技成果转化基地,争取国家国防科研和产业化项目在我省落地,支持我省企业参与重大国防工程和设施建设。支持具备开放条件的军工集团、军工院校、科研单位来我省设立研发机构。

五、保障措施

培育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强化重大项目带动、市场消费拉动、财税金融支持、人才队伍保障和组织协调推进,发挥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共同引导市场主体参与战略性新兴产业,形成合力,共同推进。

(一)强化项目带动,提升产业规模组织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积极推进山东半岛自主创新示范区、黄河三角洲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完善高技术产业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示范基地的基础设施,提高产业承载能力。规划建设山东省蓝谷区域创新中心等一批省级区域创新中心,推进区域创新资源的开放共享,打造形成特色优势显著的“创新谷”。落实智慧城市、宽带山东、大数据等重大战略,推进新一代网络通讯、大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支撑能力。

加快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项目。筛选100—200个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纳入重大项目库,开展定期调度协调,引导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充分发挥对行业的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利用渝洽会、香港山东周等平台,加强与全国工商联对接,引进一批技术水平高、投资规模大、带动作用强的重大项目。

谋划实施新业态新模式重大项目。围绕“互联网+”十大领域,组织实施一批“互联网+”行动项目,重点推进机械、汽车、轻纺、化工、冶金等行业实施一批智能化制造项目,实施电子政务、智慧海洋、高效物流等领域项目,推动电子商务、分享经济等新业态发展,提高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服务化水平。

(二)强化市场拉动,扩大市场占有率。

大力实施政府应用推广工程。建立政府部门采购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服务常态化机制,组织实施一批政府应用推广工程,重点推广产业化初期、社会效益高、市场接受度低的重大技术和产品,提高战略性新兴产业产品、服务的市场占有率。结合“中国制造2025”、精准扶贫等重大战略,推进实施光伏扶贫、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工程等,培育消费新增长点。

加快实施首台(套)设备保险补偿制度。立足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础,结合国家《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指导目录》,制定符合我省产业发展实际的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目录,扩大企业参与范围。落实好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保险补偿政策,降低投保成本,提高企业投保积极性。

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发挥省长质量奖示范带动作用,支持企业努力提升研发设计、品牌创建、营销拓展能力,积极注册商标、申报专利及主导或参与制定行业、国家和国际标准,培育一批战略性新兴产业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加强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建设一批高水平的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检验检测基地和专业检测技术联盟。强化国际交流合作,推动标准国际互认,支持企业“走出去”开展国际质量认证、境外注册商标、境外收购等,打造国际化品牌。

(三)推动开放合作,拓展发展空间。

面向全球开放创新。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与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的重大技术需求,支持高校、科研单位、企业与国外相关机构联合开展重大关键技术研究。吸引跨国公司来鲁设立研发中心,鼓励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通过自建、并购、合作共建等方式建立研发中心。充分利用中韩、中澳、中新等自贸区协定,主动对接,建立科技合作机制,承接自贸区开放合作溢出效应。

探索推动国际合作园区建设。鼓励我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主导或参与建设国际合作产业园区。积极吸引有实力的国外企业到我省投资,创建各类专业化产业园区。遵循国际贸易规则,改革简化审批流程,助推合作园区贸易投资便利化。

(四)拓宽融资渠道,强化资金保障。

加大财政支持力度。优化财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以“创新券”、引导基金、专项资金等方式,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示范工程、创新中心和产业集聚区等载体支持。认真落实增值税转型、所得税减免、进口设备免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税收优惠政策。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支持力度。探索建立项目推介常态化制度,搭建银企交流平台,积极引导金融机构采取投贷联动等新模式,进一步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支持力度。建立和完善战略性新兴产业链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提高中小企业融资能力,扩大融资规模。积极利用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重大工程和项目建设。

支持企业扩大直接融资。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上市培育计划,加强对拟上市企业的分类指导和培育,重点扶持和优先培育有条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上市,积极推动规模大、实力强、前景好的企业开展境外上市融资。依托齐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青岛蓝海股权交易中心打造专业化中小企业投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企业通过发行项目收益债、中小企业集合债券、可转换债券、永续债券、绿色债券等方式融资。

加快推动创业投资发展。充分发挥省级新兴产业创投引导基金作用,设立一批新兴产业创投基金,重点投向早中期、初创期的创新型中小企业。加大黄河三角洲产业投资基金、半岛蓝色经济发展投资基金等产业投资基金向战略性新兴产业倾斜力度。

(五)实施人才工程,强化智力支撑。

加强高层次人才及团队引进。落实人才强省战略和省委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更具竞争力的引才政策,完善“领军人才+创新团队”的人才引进模式,吸引海内外高层次和高技能人才带领团队来鲁创新创业。完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大力培养引进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团队及金融、管理等相关专业产业高端人才。对接“千人计划”“万人计划”,实施泰山学者、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工程、“外专双百计划”,支持企业、高校和科研机构引进海外高层次创新人才和团队。

加大复合型人才紧缺人才培养。健全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机制,支持企业与高校、科研单位共建人才培养基地,开展复合型人才高端研修培训和定向联合培养。培育和传承新时代工匠精神,健全企业、行业领域首席技师制度,重点打造山东省“金蓝领”培训品牌,不断提高技术技能人才经济待遇和社会地位。推动高等学校开展跨院系、跨学科、跨专业人才培养,动态调整高校学科专业设置,适当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招生比例。

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构建符合各类人才和岗位特点的评价体系,完善人才分类评价标准和办法。落实科技成果使用权、处置权、收益权“三权”下放实施细则,提高科研人员成果转化收益比例,强化对科研人员的股权激励和绩效激励。推动急需紧缺人才薪酬体系改革,推行高层次人才、高技能人才年薪制、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构建灵活的薪酬激励体系。

(六)加强组织管理,推动规划实施。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山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部门协调推进机制,拟定发展战略和目标任务,研究制定发展规划和政策,协调产业布局及产业发展重大问题。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配合,做好协调、调度和推进工作。各市也要建立完善相关机制,明确任务分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营造更优的发展环境。深化“放管服”改革,探索建立适应新技术、新产业、新模式、新业态的审慎监管方式,积极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严格执行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完善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简化项目办理程序。强化要素供给,在用地、用电、用水等方面给予优先优惠支持,重点项目生产用电可按直供电价格执行。

完善统计监督评价考核体系。建立及时准确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监督监测制度,合理界定统计范围,明确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等。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工作的考核力度,把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纳入考核指标体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抄送:省委各部门,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法院,省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3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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