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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错过!海绵城市最新招标大公开(4月1日)

2017-04-06 09:06来源:海绵城市关键词:海绵城市城市规划雨水综合利用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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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招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投标人须具有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编制资质。

4、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从事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经验十年以上(含十年),同时具备国家注册规划师执业资格。

5、近三年(2014-2016年)至少承担过1项(含)以上单项金额在120万元(含)以上的市(县)级以上类似城市规划编制项目业绩,同时至少承担过1项(含)以上类似专项规划项目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6、投标人参加此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南京市禄口新区海绵城市规划项目

所在地区:江苏

发布日期:2017年3月31日

招标采购正文:

江苏省设备成套有限公司受南京市规划局江宁分局、南京禄口空港新城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南京市禄口新区海绵城市规划项目”(项目名称)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1、项目编号:066017210616

2、项目内容:南京市禄口新区海绵城市规划项目。

3、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请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请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请提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请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请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1)投标人需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招标内容在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内;

(2)投标人具有城乡规划甲级编制资质(须在有效期内);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延伸阅读:

多图深度剖析|海绵城市工程案例详解——城市水系

原标题:【招标】海绵城市最新招标(0401)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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