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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节能降耗与循环经济“十三五”发展规划

2017-04-17 08:2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宁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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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2水效提升工程

高耗水行业节水技术改造。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先进节水设备,实施生产流程节水技术改造;开展节水诊断、水平衡测试、用水效率评估,严格用水总量和定额管理。重点实施金昱元化工集团树脂厂聚合母液水技术改造、天人和清真豆制品生产线节水改造示范等项目。

非常规水开发利用。在造纸、化工、制革、医药、农牧产品加工等高耗水企业积极采取措施实施废水深度处理回用。重点实施青铜峡佳美纸业公司3万吨/年造纸生产线清洁生产及废水深度处理项目、成丰农业科技开发公司宁夏滩羊毛皮无铬鞣制及废水循环利用技术改造示范项目等项目。推进宁东化工基地煤炭矿井水综合利用,矿区补充用水、工业园区及企业生产和生态用水应优先使用矿井水,加强洗煤废水循环利用。重点实施神华宁煤集团宁东矿区矿井水及煤化工废水处理项目、红柳煤矿矿井水处理工程(二期)等项目。

二、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程

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统筹推进全区工业绿色制造体系建设。优先在煤化工、装备制造、新材料、冶金、纺织、食品等行业,以及基础条件好、产业关联性强的工业园区开展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和示范推动工作,通过绿色制造标准体系和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引领,建立全区高效、清洁、低碳、循环的绿色制造体系。

专栏3绿色制造体系创建工程

开发绿色产品。推动工业企业将全生命周期绿色管理理念贯穿产品生产全过程,加大工业绿色产品研发和推广应用力度,引导工业企业采用高性能、轻量化、绿色环保的新材料,生产符合国际国内能效环保标准的绿色产品。结合我区工业特色,集中发展一批绿色建材、绿色食品、羊绒纺织、新材料、高端制造产品等绿色产品。到2020年,全区力争开发绿色产品30个。

创建绿色工厂。以循环经济试点企业为重点,推动企业工厂按照用地集约化、生产洁净化、废物资源化、能源低碳化原则,开展绿色改造,打造绿色示范工厂。优先在煤化工、纺织、食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机械等重点行业选择一批工作基础好、代表性强的企业开展绿色工厂创建。到2020年,建设20家以上国家级绿色工厂。

建设绿色工业园区。以国家低碳试点园区、国家生态工业园区、国家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等工业园区为基础,利用低成本化改造资金,集中力量重点推动银川高新区、石嘴山高新区、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金积工业园区、中宁工业园等园区绿色改造。到2020年,力争建成3个以上的国家级绿色工业园区。

打造绿色供应链。依托共享装备、吴忠仪表、如意纺织、中银绒业等龙头企业,按照产品全生命周期理念,加强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协调与协作,发挥核心龙头企业的引领带动作用,确立企业可持续的绿色供应链管理战略,实施绿色伙伴式供应商管理,优先纳入绿色工厂为合格供应商和采购绿色产品,强化绿色生产,建设绿色回收体系,搭建供应链绿色信息管理平台,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

三、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

围绕尾矿、煤矸石、粉煤灰、冶炼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工业固废,推广一批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进深度资源化利用。深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探索资源综合利用产区域协同发展新模式,发挥各地优势,创建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跨市协同发展示范区。

围绕餐厨废弃物、废弃钢铁、废有色金属、废塑料、废橡胶、废电子产品等主要再生资源,加快先进适用回收利用技术和装备推广应用。加大灵武再生资源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再生资源跨区域协同利用,构建区域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

专栏4资源高效循环利用工程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动。开展粉煤灰、煤矸石、冶炼废渣、工业副产石膏、化工废渣等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动,加大宁东、银北等矿区开展煤矸石、矿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共伴生矿及尾矿、工业固体废物、道路和建筑废物综合利用。建设2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1个煤矸石和粉煤灰综合利用工程;建设1个建筑和道路废物资源化利用示范工程。重点实施中煤华泰化工50万吨/年炉渣粉煤灰综合利用制砖、天元锰业2×50万吨/年硫酸锰联产活化脱硫锰渣(烟气脱硫制硫酸锰)等项目。

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动。加强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建设多个网点布局合理、管理规范、回收方式多元化、重点品种回收率高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示范城市,规范建设4个废旧商品回收分拣集聚区,推动一批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回收体系,促进再生资源交易和流通,提高再生资源回收率。推动废弃钢铁、有色金属、塑料、橡胶、电子产品等再生资源集中拆解处理、合理延伸产业链,促进“城市矿产”资源高值化利用和集聚化发展。重点实施瑞银有色金属科技公司年处理10万吨废铅酸蓄电池综合利用等项目。到2020年,主要再生资源利用率达到80%。

四、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推动节能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加强节能技术交流和共享。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节能法律法规和能源基础管理体系,加强节能管理能力建设,积极扶持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满足企业发展和产业升级共性需求,整合各方资源,加大对重点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力度,逐步形成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的示范基地服务支撑体系。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鼓励企业通过电能精细化管理平台进行设备改造、整体优化等技术措施,改善自身用电情况,达到节能降耗的目的。

专栏5服务能力提升工程

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健全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机构、能源管理体系和计量体系,强化节能目标责任制,积极推广节能技术,实施能量系统优化,开展能源管理体系认证和能效达标对标工作。推动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节能主管部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进一步完善区市县三级节能监察体系,加强节能监察业务培训,强化节能监察能力建设。节能服务产业培育工程。鼓励节能技术和管理水平高的大型重点用能单位,充分发挥技术优势和管理经验,组建专业化节能服务公司。按照做精、做专、做强的目标,支持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节能服务公司联合重组,培育一批有特色、高水平的专业服务机构。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经验,探索建立全区合同能源管理的公共服务平台、节能服务机构库和节能量监测机构库。

智慧能源管理工程。鼓励工业企业开展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推进企业能源管理中心和绿色数据中心建设,以钢铁、建材、化工等流程工业为重点,采用自动化、信息化和集中管理模式,对企业能源系统的生产、输配和消耗环节实施集中扁平化的动态监控和数字化管理,改进和优化能源平衡,实现系统节能。支持区域性工业、公共机构、大型公建、高校和园区基于物联网模式能耗监测与能效管理平台建设,形成“感知能源、智慧监管”的数字化能源管理体系,树立一批示范工程。重点实施西部云基地新一代数据中心建设、滨投大数据中心(有限公司)绿色数据中心建设等项目。

五、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

选择基础条件好、改造潜力大的国家级和区级园区开展循环化改造示范。通过示范,凝练和推广一批适合区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模式。依托宁东能源化工基地、石嘴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等园区,积极推广循环经济模式。

专栏6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

大型园区改造示范工程。重点改造提升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等核心带动力和区域竞争力,实现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在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引领,及银川经济技术开发区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创新引领。

重点园区改造培育工程。培育改造银川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石嘴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卫工业园区、吴忠金积工业园区、中宁工业园区,对“十三五”时期自治区新型煤化工、现代纺织、特色食品等优势主导产业提供强有力支撑。

特色园区改造扶持工程。对到2020年工业总产值有望过数百亿元的永宁工业园区(望远)、灵武再生资源循环经济示范区、太阳山开发区、青铜峡新材料基地、青铜峡市嘉宝轻纺工业园区、盐池工业园区、固原经济技术开发区、石嘴山生态经济开发区实施特色发展引领,针对新能源、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重点新兴产业,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园区污水处理工程。重点建设园区内排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等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实施配套污水收集及管网建设和污水处理厂脱氮除磷工艺改造工程,完善集中处理设施网络布局,逐步提升污水的回收能力和处理能力,实现所有工业园区建成污水处理厂。

园区集中供热工程。对重点工业园区实行集中供热改造,力争到2018年年底,全区工业园区与产业聚集区实现集中供热和热电联产,取消分散燃煤锅炉。

第五章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保证规划实施

强化规划对节能与循环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完善自治区节能与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和功能,对资源消耗、节约、循环利用、废物排放和环境状况做出分析,定期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协调、部署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建设的规划、年度计划、具体政策、重大举措和重要事项,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做到责任、措施和投入“三到位”。建立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建设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充分考虑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对全区能耗的影响。

二、强化创新驱动,推进结构升级

强化技术创新对节能降耗和发展循环经济的支撑保障作用。制定创新科技领域支持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的专项计划,将节能和循环经济重点领域及关键技术列入重大科技专项支持范围,加快共性关键技术开发,加快先进适用技术推广应用,探索通过政府买断的方式对先进适用技术进行推广应用。以节能减排为抓手,优化产业结构,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通过信息技术、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改造和提升传统产业,提升产业和产品的竞争力。

三、完善政策体系,强化市场机制

加强资源消耗强度较高产业的管控和约束,鼓励节能环保和循环经济产业发展,不断调整产业政策支持重点;加强财税政策引导,优化调整支出结构,加大对科技创新应用和循环经济发展的财税支持。以财政补助、贷款贴息、以奖代补等形式,大力支持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对企业用于节能和循环经济的技术开发专利和设备投资给予税收抵扣和加速折旧等优惠政策。加快资源型产品价格的市场化改革,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四、健全法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

认真落实国家环境、资源法律法规,制定配套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形成以国家法律法规为依据、与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相配套的法规体系。突出抓好煤炭、电力、电解铝、铁合金、电石、化工、建材等重点行业能耗定额标准化工作,建立起以新节能法为主体,各项标准为支撑的节能减排法律法规体系。加强循环经济统计监测,逐步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全面能耗监测体系。加大执法力度,实施责任追究制度,以保证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和规划与计划的落实。

五、开展宣传教育,强化舆论引导

充分发挥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化等部门和社会团体的作用,大力宣传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先进典型,引导和鼓励社会公众投身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增强全民可持续发展观念、绿色消费观念,为节能和循环经济发展营造良好的生态文化氛围。加强社会和舆论监督,完善信访、举报制度,充分调动公众开展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的积极性。在干部教育中,设置与节能和循环经济相关的课程,加强干部理论培训,提高领导干部对开展节能和发展循环经济的认识和推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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