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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2017-04-17 13: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脱硫脱硝大气污染治理绿色发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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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安徽省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印发。方案提出,绿色发展行动主要目标是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形成、全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初具规模、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更加健全、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更加完善。明确五项重点任务,分别是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屏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完善环境保护体制机制。大气污染治理方面积极推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完成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全文如下:

安徽省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皖发〔2016〕47号)和《中共安徽省委办公厅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安徽省五大发展行动计划重要举措分工方案〉的通知》(厅〔2016〕75号)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实施绿色发展行动,以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为动力,以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为途径,以资源有偿使用为约束,以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引领,以健全体制机制为保障,统筹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重点领域污染防治、绿色循环低碳经济、资源有偿使用与生态补偿等重点工程建设,不断完善绿色发展政策措施,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格局,全面促进资源节约利用,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实现绿水青山和金山银山有机统一,生态竞争力显著提高,加快构建绿色江淮美好家园。

(一)生态安全屏障初步形成。以“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引领,扎实推进皖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构建皖江绿色生态廊道;扎实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构建淮河绿色生态廊道;扎实推进新安江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构建皖南山区绿色生态屏障;扎实推进巢湖流域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建设环湖生态产业带和特色城镇;坚持生态为基、制度先行,扎实推进大黄山国家公园创建;依托大别山和江淮丘陵,构建皖西地区水资源保护绿色生态屏障。到2021年,森林覆盖率达到31%以上,林木绿化率达到35%以上,湿地保有量达到1580万亩,生态系统稳定性明显增强,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系统稳定性和环境质量稳步提升。

(二)全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坚决打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推动全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到2021年,全省空气质量明显改善,重污染天气逐步减少,地级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保持在80%以上,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比2015年下降12%以上;地级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4.6%,县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高于91.9%,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80%;全省土壤污染加重趋势得到初步遏制,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三)绿色循环低碳经济初具规模。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大幅提高,有效控制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总量,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绿色循环低碳产业体系初步形成,城镇循环发展体系基本建立,绿色生活方式基本形成。力争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5.5%,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累计达到1760万千瓦,大力推进秸秆资源综合利用,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下降18%,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公交车数量占比达到75%以上,新建建筑按绿色建筑标准设计建造比例达到60%,力争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15%。

(四)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机制更加健全。认真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按照“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发挥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主导作用,将生态保护补偿与实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大别山片区扶贫攻坚等有机结合,实现森林、湿地、水流、耕地等重点领域和禁止开发区域、重点生态功能区等重点区域生态保护补偿全覆盖,补偿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国家新安江流域水环境、我省大别山区水环境等生态补偿试点示范取得更大进展,多元化补偿机制初步建立,基本形成符合我省省情的生态保护补偿制度体系。

(五)环境保护体制机制更加完善。以环境保护督察、编制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市县综合考核等落实地方环境保护责任,以排污许可等制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实行能源和水资源消耗、建设用地等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强化绿色金融等市场激励机制,统筹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2018年6月底前,完成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条块结合、各司其职、权责明确、保障有力、权威高效的环保管理体制,到2020年省以下环保部门按照新制度高效运行。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实现对固定污染源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信息化的“一证式”管理。到2021年,建立环境信息资源共享中心,形成完善的企业环境信用制度,建立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机制。

二、重点任务

(一)加快构建绿色生态屏障。

1.加快构筑绿色生态安全屏障。以“三河一湖一园一区”生态文明示范创建为引领,实施森林和湿地资源保护等重大生态工程,推进林业增绿增效行动,大力开展造林绿化、森林和湿地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等,筑牢生态安全屏障。(责任单位:省林业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

专栏1构建绿色生态屏障重点工程

重点生态功能区及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安徽长江经济带生态安全空间格局,推进全流域自然生态与水资源保护;提升长江防护林和皖西大别山区、皖南山区、江淮丘陵地区森林生态系统建设,增强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功能;加强江河湖库生态修复和矿山生态治理;推进退化防护林修复,建设大尺度绿色生态保护空间和连接各生态空间的绿色廊道;推进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森林及湿地资源保护。加强长江防护林体系建设;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等重点林业工程,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将天然林和可能培育成为天然林的未成林封育地、疏林地、灌木林地全部划入天然林,对难以自然更新的林地通过人工造林恢复森林植被。加强长江、淮河流域自然湿地保护;推进新安江、青弋江、水阳江、秋浦河等重点流域生态保护,实施太平湖、升金湖、南漪湖、东西湖、武昌湖等湿地保护与恢复工程;对过度利用、遭受破坏或其他原因导致生态功能降低、生物多样性减少的湿地进行综合治理,开展湿地可持续利用示范。

2.扎实推进皖江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将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以改善水环境质量为核心,实施水资源保护和综合利用,加强流域生态系统修复和环境综合治理,发展绿色低碳循环经济。加快宣城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绿色承接为核心,积极开展合作共建,为探索建立跨地区产业承接合作机制提供典型示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水利厅,皖江城市带各城市)

专栏2皖江生态文明示范区重点工程

实施来安县来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含山县得胜河水环境综合整治、南陵县漳河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宣城市东湖水环境治理、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清溪河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滁州市南谯区黄圩湿地生态区、宣城城市生态廊道、来安县汊河水环境综合治理、马鞍山中心城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博望区花津河流域环境综合治理、当涂县湖阳石臼湖水环境治理、繁昌县水环境综合治理、宣州区东部片区水生态综合整治等项目。

3.稳步推进淮河生态经济带建设。以流域水质改善为重点,加快流域综合治理和沿淮生态走廊建设,积极培育后发地区绿色发展优势。重点推进淮河流域减灾体系建设、水质提升、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生态和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健全跨界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加强采煤塌陷区生态修复和治理,建设创新型农业现代化先行区。加快蚌埠市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以加快调结构、转方式、促升级为核心,为老工业基地城市绿色转型发展提供典型示范。(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委、省水利厅,淮河经济带省内各城市)

延伸阅读:

上海市工业绿色发展“十三五”规划 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营收达1800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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