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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绿色发展行动实施方案

2017-04-17 13:1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脱硫脱硝大气污染治理绿色发展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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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栏10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重点工程

对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造纸、印染等行业不能稳定达标排放的企业逐一进行改造,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污染严重的项目;推动工业园区污水集中治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钢铁、石化、化工、有色金属冶炼、水泥、火电等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完成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硫脱硝除尘改造,钢铁行业烧结机脱硫改造、水泥行业脱硝改造。

5.加强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合理使用化肥农药,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到2020年,全省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加强废弃农膜回收利用,选择农膜使用量较大的县,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大力支持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标准化改造和建设,积极推进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责任单位:省农委、省环保厅)

6.强化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全面加强配套管网建设。2017年底前,新安江流域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实施提标改造,并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长江流域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Ⅳ类标准的城市,新建城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一律按一级A排放标准设计建设。以建制镇、乡集镇和中心村为重点,因地制宜建设低成本、易管理的污水处理设施。2020年底前,市、县建成区基本实现污水全收集、全处理。合理布局建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提高危险废物处理能力。提高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水平,加快县城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城镇垃圾处理设施全覆盖。到2020年,地级市、县城和建制镇的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90%以上和95%。(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环保厅)

专栏11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

城市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城市、县城新增污水处理能力184万吨/日,新建改造污水配套管网6200公里,总投资162亿元。重点实施马鞍山、芜湖、铜陵、安庆、池州、滁州等长江流域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实施合肥、阜阳、六安、池州、黄山等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城市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到2020年,全省城市、县城分别新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规模11000吨/日、12000吨/日,设区市建成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40%以上,总投资238亿元。2018年,地级市全部建成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基本实现无害化处理,县城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以上。地级市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

7.推进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持续开展“三线三边”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巩固成果、拓展延伸、常态长效。大力开展垃圾污水治理、建筑治理、广告标牌治理、矿山治理和绿化提升行动,打造一批环境优美的沿线、沿边风景线、景观带和城乡社区,进一步加强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加快推进全省“三区两线”(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景观区、县级以上城市规划区等重要居民集中生活区,重要交通干线、河流和湖泊沿线)范围内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治理。继续实施农村清洁工程,开展河道清淤疏浚。推进新一轮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十三五”期间,累计完成4300个行政村农村环境整治任务。(责任单位:省城乡环境综合整治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大力发展绿色循环低碳经济。

1.发展清洁能源。建设安全稳定清洁的现代能源体系,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提高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进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设。提高电煤在煤炭消费中的比重,提高电能在终端能源消费中的比重。开展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责任单位:省能源局、省农委、省水利厅)

2.推进低碳发展。采用节能低碳环保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积极培育新能源装备制造业,大力推广低碳技术和产品,构建环境友好的绿色工业体系。推广工业节能环保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管理,开展节能监察,推进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创建绿色工厂100家,推进省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示范项目建设。(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

3.实施循环发展。加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实行用地规模总量控制,建立完善低效用地盘活利用激励机制,强化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督查。积极争取各类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示范,推进省级园区循环化改造试点,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做好中央预算内资源循环利用重点工程项目的争取和推进工作,研究制定我省“十三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做好大力发展以秸秆为资源的现代环保产业的相关工作,推进国家级和省级低碳城市、低碳产品试点。以合肥、淮北、铜陵等3市试点为引领,推动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及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地级市基本实现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置。以淮南、蚌埠、宿州等3市试点为引领,推动全省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和再生资源利用,到2020年地级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70%以上。(责任单位:省发展改革委、省环保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各有关市)

专栏12绿色循环低碳重点工程

清洁能源发展工程。积极推进两淮采煤沉陷区国家光伏先进技术示范基地建设,装机规模200万千瓦以上;以31个大别山片区、国家和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为主,组织实施光伏扶贫工程,采用农光互补、渔光互补等“光伏+”模式建设光伏电站,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大力推广厂房、公共建筑等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左右,到2020年,全省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800万千瓦左右;稳步推进风电场建设,新建无为东山、望江香茗山、全椒石沛、金寨东高山、舒城庐镇等连片风电场,装机规模达到200万千瓦以上;扩大生物质能利用,合理规划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建设,芜湖城南、黄山、临泉、庐江等垃圾发电项目,太和、和县等生物天然气示范项目;有序推进桐城、宁国抽水蓄能电站建设。

循环经济壮大工程。推动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资源循环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建设、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基地建设、秸秆高值化利用项目建设,示范、推广一批适合我省省情的园区循环化改造范式和管理模式,提高主要资源产出率,推动循环经济形成较大规模。

低碳绿色工业发展工程。组织全省绿色制造专项工程项目建设,实施传统制造业绿色改造,开展省级绿色工厂创建工作,推动绿色制造技术创新和产业应用示范;推进我省绿色制造系统集成示范项目建设,实施奇瑞、江淮新能源汽车等项目建设,构建绿色制造体系。

秸秆综合利用工程。依托产业集群和龙头企业,到2020年高标准建设10个以上年吸纳秸秆超过20万吨的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加快建设秸秆电厂,建设萧县、全椒、颍上等一批秸秆发电项目。

4.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推进国家公交都市、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建设,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工程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运输装备。开展轨道交通运营评审,加强对轨道交通的运营管理。(责任单位:省交通运输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专栏13发展公共交通重点工程

发展公共交通。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倡导低碳绿色出行的指导意见》,发展多种形式的大容量公共交通,改善慢行交通设施条件,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和公共汽电车为主的城市交通出行系统。启动省级公交示范城市、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县创建,开展城乡客运一体化示范工程评价。重点实施项目:合肥市轨道交通1、2、3、4、5号线,总长107.2公里,总投资1250亿元;芜湖市轨道交通1、2号线,总长46.8公里,总投资142亿元;淮南市轨道交通1、2号线,总长51.8公里,总投资133亿元。推进淮南、安庆、阜阳、蚌埠等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

5.大力推广绿色建筑和建材。开展绿色建筑、绿色生态城市(区)、装配式建筑试点示范,研究完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评价指标等体系,开展绿色建材评价标识,成立装配式建筑产业联盟。(责任单位: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科技厅、省质监局)

专栏14建筑能效提升工程

新建建筑节能。2017年起全省公共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2020年起全省新建建筑全面执行65%节能设计标准。

公共建筑能耗监管。2017年建成并推广应用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从2018年起,每年新增100个项目,到2020年,实现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全覆盖。

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2017年,完成在建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县、镇)验收,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比例达到60%;2018年,探索开展浅层地热能分布式能源站试点建设;2019年,建立浅层地热能开发利用产业支撑和技术服务体系;2020年,新增浅层地热能建筑应用面积1000万平方米。

延伸阅读:

上海市工业绿色发展“十三五”规划 到2020年节能环保产业营收达1800亿(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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