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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人民政府印发《福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全文)

2017-04-19 11:3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态环保生态文明建设福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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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4月18日,福州市政府网站正式公布《福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规划》指出,“十三五”是福州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的重要时期, 也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福州新区建设的关键时期。这 一时期,环境保护既面临着严峻挑战,同时也迎来了难得的发展 机遇。到2020年,福州市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稳中有降,水、空气、生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优良,人居环境明显改善,环境风险有效防控,建设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打造绿色清新城市品牌,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宜居宜业美丽福州。

前言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系统提出了社会主义建设“五 位一体”总体布局,中央先后制定《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的意见》、《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进一步对生态文明 建设总体框架和体制改革作出顶层设计和总体部署,为生态文明 建设指明新的方向,注入新的动力。福建省是全国首个生态文明 先行示范区。福州将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在生态文明先 行示范区建设中发挥省会中心城市龙头引领作用,精心打造“机 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美丽福州。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污染减 排工作总体进展顺利,环境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环境质量总体 位居全国前列,生态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全市环境保护工作成 效显著。“十三五”是福州加快转方式、调结构、促升级的重要时 期,是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快福州新区建设的关键时期。 在新常态背景下,全市环境保护将面临新的机遇和挑战。

按照《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福州市“十三五”规划研 究编制工作的通知》的统一部署,福州市环保局组织编制了《福 州市“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以下简称“规划”)。在总结“十 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的基础上,规划深入分析“十三五”时期的环 境保护新常态,坚持扩大视野,坚持战略思维,坚持问题导向, 坚持标本兼治,统筹谋划“十三五”环境保护的基本思路、指导 方针、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是指导全市环境保护工 作的纲领性文件。

一、形势分析

(一)“十二五”环保工作的主要成效

“十二五”期间,我市环保工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 真落实国家、省环保工作决策和市委、市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工作 部署,以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和生态市建设为抓手,积极推进 环保各项重点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十二五”环保目标任务,环境 保护和生态建设成效显著,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为全市社会 经济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环境保障。

1、生态创建成效显著

加强生态市创建的组织领导,成立了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 组,制定《生态市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完善考核机制和资金 投入机制,突出以生态规划为引领,以生态文化为先导,以生态 经济为主线,以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环境综合整治为抓手,全力 推进生态市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建立健全市、县、 乡、村四级环保管理体系和生态创建联动机制,推进生态县(市、 区)、生态乡镇、生态村生态细胞创建工作,全市已创建 10 个省级生态县(市)区,其中 5 个已通过国家生态县(市)区建设考核验收、3 个通过国家生态县(市)区建设技术评估,全市 87 个乡(镇)街道获得国家级生态乡镇命名,1919 个获得市级以 上生态村命名。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指数多年保持优良水平,位居 全国省会城市前列。2014 年底,福州市顺利通过了省级生态市 建设考核验收并获得命名,2015 年 10 月通过环保部国家生态市 技术评估,正积极加大整改力度,迎接环保部的考核验收。

2、污染减排成效显著

“十二五”期间,我市全面落实节能降耗减排工作,持续推 进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责任减排、政策减排 5 大措 施,落实火电、钢铁、玻璃、建陶、机动车等大气污染减排项目 和污水处理厂、印染行业、造纸行业、畜禽养殖标准化整治等水 污染减排项目建设。全市累计投入资金 40 亿元,完成 109 个重 点大气污染物减排项目、21 个工业污水深度治理项目、65 家规 模化畜禽养殖场全过程综合治理,全面超额完成省政府下达的化 学需氧量减排 8.2%,氨氮减排 9.2%,二氧化硫减排 12.8%,氮 氧化物减排 17.8%的“十二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

3、环境质量保持良好

坚持把改善环境质量作为环保工作的重中之重,加强部门联 动,大力推进流域整治,有效加强水源地保护,积极组织实施大 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2015 年福州市 闽江、敖江干流水质达标率均达 100%,龙江流域水质达标率为 95%,全市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 100%,全市水 体水质总体优良。2015 年全市空气质量达到环境空气质量二级 标准,在全国 74 个重点城市中排名第六。良好的生态环境质量 为实现福州科学发展新跨越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4、城乡环境基础设施持续完善

“十二五”期间,统筹城乡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全市已累计新 增生活污水处理能力 53.15 万吨/日,污水处理能力达到 133.65万吨/日,市区及所辖七县城区污水处理率已达 86.9%,全市 19家国控污水处理厂环境管理规范化进一步提高,52 个乡镇生活污水就近纳入县城或工业区统一处理,62 个集镇、150 多个农村 建成生活污水处理站(点)。积极构建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置模式, 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能力进一步提高,市区已建成红庙岭垃圾焚 烧发电厂、垃圾填埋场,福清、连江各建成 1 座垃圾焚烧厂,长乐、闽清、永泰均已建成 1 座垃圾填埋场,市区垃圾年处理量达102 万吨,县(市)垃圾年处理量达 63 万吨,全市城市垃圾无 害化处理率为 100%。

5、环境监管和风险防范有效加强

“十二五”期间,持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保障群众健康环保 专项行动,全面查处、重点解决污水直排、大气污染、工业生产 和建筑施工噪声扰民等环境违法行为,切实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 环境安全。全市挂牌督办企业 98 家,立案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656起,移送公安部门刑事立案 38 家,有力打击了环境违法行为。 加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管理,市政府印发实施了《福州市大气重 污染应急预案》、《福州市饮用水水源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等应急预案,督促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工作, 组织市、县核应急队伍参与省“融安-2014”核事故应急演习。加 强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置,先后妥善处置了闽清县建陶企业 含酚废水外流、西北区水源保护区水面油污、罗源三宝渣场溃坝 等环境污染突发事件,有效保障环境安全。

6、生态环保体制改革实现新的突破

结合《福州市环境总体规划》编制,按照环保部颁发《生态 保护红线划定技术指南》,全面开展福州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 作。探索建立流域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了《福州市环保生态流域补偿资金管理办法》和《市级生态保护转移支付奖金管理办法》, 市财政整合市级生态保护、重点流域整治、家园清洁、绿化造林、 水土保持等专项奖金 7900 万元,实行生态保护财力转移支付。 有序推进排污权交易试点,成立了福州市排污权收储和管理技术 中心,全面启动造纸、建陶、火电等 8 个试点行业初始排污权和可交易排污权核定工作,共完成 67 笔 6079 万元排污权交易。结 合主体功能区和生态功能区实施,推动开展永泰县国家主体功能 区试点示范工程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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