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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发布《烧结砖瓦工厂节能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全文)

2017-04-25 09:41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建筑节能工艺节能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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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6供配电系统中应采取措施抑制谐波,谐波限值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T14549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4.1.6烧结砖瓦工厂中广泛应用的变频器产生大量谐波,使配电系统波形畸变,对电能质量产生严重影响。谐波危害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增加电能损耗。应根据具体情况采取有效方式抑制系统谐波。

4.2电气设备

4.2.1有调速要求的交流电动机驱动装置应采用变频调速装置。

4.2.2带有控制流量闸阀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变频方式控制。

【条文说明】4.2.2传统的控制流量的措施一般为闸阀控制,这种控制难度大、能耗高,应采用采用变频方式控制。

4.2.330kV˙A以上的用电设备,需采用降压启动时,应采用变频装置。

4.3照明

4.3.1照明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的有关规定。

4.3.2厂区的照明设计应根据工作场所的条件,采用不同种类的高效光源和高效灯具。

【条文说明】4.3.2烧结砖瓦工厂中,陈化库和窑炉车间厂房高度高,照度要求低,可采用泛光灯具,光源采用大功率节能灯或LED灯。对于成型车间和码坯机等照度要求高的工位,可选用深照型工厂灯,光源选用大功率节能灯。

4.3.3厂区道路照明应设置节能自控装置,宜采用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技术。

【条文说明】4.3.3太阳能、风能等新能源用于照明的技术和设备已比较成熟,推广使用对保护环境、节约能源有积极意义。

5辅助设施节能

5.1给水与排水

5.1.1给水系统设计应利用市政管网压力,直接供水。

【条文说明】5.1.1供水系统设计时需要结合生产线特点,合理设置用水点位置,尽量减小用水点设置深度,以减少水泵的提升高度。

5.1.2厂区热水给水系统宜选择工业余热、废热、太阳能等作为热源,用于建筑物的热水供应。

【条文说明】5.1.2烧结砖瓦工厂内可以利用的余热、废热广泛存在,并且随着太阳能等新能源热水系统规范的完善,太阳能等新能源热水器已较成熟,宜利用工业余热、废热、太阳能等,对提高节能意识、加强节能宣传都有示范意义。太阳能热水给水系统的设计需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50364的有关规定,结合烧结砖瓦工厂的具体情况制定。

5.1.3设计中采用的节水型产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5.1.3现行国家标准《节水型产品通用技术条件》GB/T18870涉及六大类产品:灌溉设备、生活节水型用水器具、节水型冷却塔及塔芯部件、塑料输水管材与管件、管道控制部件、量水设备,在设计中应注意合理选型。

5.1.4生产和生活用水应分别计量。供水总管、生产车间和辅助建筑等应设置用水计量器具。各车间和公用建筑生活用水应独立计量。循环冷却水系统计量仪表的设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业循环冷却水处理设计规范》GB50050的有关规定。

【条文说明】5.1.4本条规定旨在节约用水及合理分配用水,对烧结砖瓦工厂用水的计量提出了具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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