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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小道消息,环评资质有可能会取消。以前也有朋友问过类似的问题,咨询我是否属实,我当时不以为然。
最近从一位公职人员那听说,部里曾调研环保部门顶层设计的问题,提到过环评简化,提到过垂直管理,取消环评资质也并不是空穴来风。我记得以前有位粉丝给我留言说过,他认识的一位企业老板,正在为出售公司的环评资质寻找买家,说是提前了解到一些政策的变化,问我是不是因为资质要取消急于脱手的原因,当时我不敢断定,现在感觉好像真的有那么回事。用他的一句话说,总有些人能提前感知到变化,走在大多数人的前面啊。
但是仔细想想,要想取消环评资质,哪有那么容易,摆在面前的障碍似乎更难解决:
1、首先环评法刚刚在2016年修订,同年9月1日实行,距今还不满一年。其中第十九条接受委托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提供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经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审查合格后,颁发资质证书,按照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评价范围,从事环境影响评价服务,并对评价结论负责。第二十条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中的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应当由具有相应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机构编制。
这两条都明确规定了提供环评服务的中介机构需要资质支撑,取消环评资质首先就要修改环评法,但是想要修改一部法律谈何容易,需要通过议案提交到全国人大,再投票决定,况且环评法才刚刚修改完,再次修改不太现实。我觉得这是最主要的障碍,实行起来并不容易。
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在2015年修订过,修改前后最大的变化是,增加了资质(机构、每个类别、每个类别有业绩)的工程师数量。从这点来看,似乎没有要取消的意思,相反还在不断的提高环评资质的准入门槛和含金量。
3、近期国务院审改办公布保留为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130项中介服务中明确包含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环评中介服务必不可少,这也是国务院确定并认可的,但是对环评资质是否保留并未做出说明。
2015年两江环保曾做过关于环评机构实行合伙制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也提到当前环评机构存在的问题:
1、无论是何种类型的环评机构,都或多或少的存在环评机构出借出租资质证书、工程师挂靠、环评报告质量参差不齐的问题。
2、为了再次保证环评报告的质量,环保部门甚至设置了专门的技术评估机构来组织专家评审。而法律上赋予环评报告质量保证的是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并不是技术评估机构的专家评审,技术评估机构和专家评审成了环评中的怪胎。
3、为提高环评质量而设的环评机构资质准入条件——《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没能很好的把好第一道关口,资质的稀缺给资质出租和出借带来了巨大的市场,并带动了环评工程师挂靠。
4、环评机构在环保方面难以得到建设单位的信任,不太能提出合理可行的解决方案,不能合理的拒绝不恰当的项目,不少环评成了项目落地的背书。
近期环保部发文开展环评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挂靠”问题集中治理工作,整改并注销一批环评机构和工程师。但是对于环评机构出借环评资质却屡禁不止。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个人完全可以和有资质单位以“合作”的形式揽项目,并且在提高了环评资质准入门槛要求后,这种情况愈演愈烈。现如今的环评市场已经进入到恶性竞争,恶意压价的阶段,尤其是一些小公司不断的压缩成本导致环评报告的质量大打折扣。
所以为解决资质出借带来的混乱市场环境,干脆取消资质也不失为一种整改办法。但是到底怎么改,怎么变,值得深入的讨论下。
一种思路就是两江环保提出的,借鉴我国律师、会计师改革的模式,降低成立合伙环评机构门槛,通过加强环评机构和环评工程师的法律责任、成立行业自律性组织的方式,来鼓励环评机构朝独立方向发展,实现环评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我们正处在环保行业的改革漩涡中,新部长会不会给环评的改革再加把火,我们拭目以待。一切都是未知,一切又都是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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