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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目标任务

2017-06-16 10:28来源:北极星VOCs在线关键词:VOCs治理挥发性有机物南京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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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实施生态保护与修复

8、建设长江生态安全带。控制长江干线及洲岛岸线开发总量,降低岸线开发利用率,恢复增加生态岸线,建设生态隔离带。

9、保护与修复自然湿地。严格保护长江生态岸线、洲岛湿地,秦淮河、滁河等流域沿岸,以及固城湖、石臼湖两湖湿地。完成省下达的自然湿地保护率和自然湿地保有量年度目标任务。

10、实施废弃矿山生态治理。着力解决一批遗留的废弃露采矿山环境治理问题,采取整治、复垦、复绿及景观修复等措施,逐步恢复山体原有生态功能。

(四)深化生态系列创建

11、建立生态保护引领区。选取自然禀赋较好的高淳区作为生态保护引领区进行整体保护,建立具有地方特色的绿色产业体系。

12、创建生态文明示范村。彰显生态文明特色,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的社会主义新农村,以高淳区漆桥镇和平村、高淳区阳江镇北古村、江宁区湖熟街道万安社区、栖霞区八卦州街道东江村等为重点,创建4-6个生态文明示范村。

13、打造特色生态体验场所。打造绿水湾湿地公园、水乡慢城、江宁牛首山等3-5个特色生态体验场所,使体验者回归大自然,享受清新、轻松、舒畅的自然与人的和谐气氛,增强公众环境保护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意识。

七、农业与农村环境保护

(一)深化农业源污染防治

1、强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落实畜禽养殖分区管理制度,继续推进养殖场整治工作。新(改、扩)建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实施雨污分流、粪便污水资源化利用,加快建设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综合利用配套设施,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粪便无害化和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加强畜禽养殖环境管理,制定畜禽污染防治规划和畜禽粪污治理标准,对列入重点环境风险源和综合利用尚未到位的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加大环境保护监测和监察执法力度。

2、控制农业面源污染。开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测土配方施肥及精准施肥技术和机具,逐步增加有机肥使用量,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高标准农膜。

(二)加强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

3、实施秸秆综合利用。坚持“疏堵结合、以疏为主”,坚持以机械化还田为主线,以能源化、肥料化(除机械化还田)、基料化为主要路径,以水稻和小麦为重点作物,继续扩大秸秆利用规模,提高秸秆利用效益,形成多途径、多层次的秸秆综合利用格局。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1%以上。

(三)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

4、持续开展农村环境连片整治。在江宁区、浦口区、六合区、溧水区和高淳区等5个郊区全面开展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完成230个自然村整治任务。

5、实施农村河道生态治理。实施农村河道河塘疏浚1700万方土方,完成6个小流域水土保持工程。开展7座重点坝塘除险加固和8座水库库容恢复及生态清淤,创建水美乡村。

6、提高村庄生活污水治理能力。在积极引导尾水资源循环利用的基础上,合理选择城镇污水处理厂延伸处理、就地建设小型设施相对集中处理以及分散处理等治理方式,优先推进太湖流域和美丽乡村示范区的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有条件的地区实现行政村村部所在地村庄生活污水治理全覆盖。

7、建设美丽乡村示范区。推进田、水、路、林、村“五位一体”综合整治,实施农村清洁、水系沟通、河塘清淤、岸坡整治、生态修复等工程,重点打造200平方公里左右美丽乡村示范区,提升美丽乡村示范区整体风貌。

八、产业绿色化转型

(一)优化产业结构与布局

1、着力化解过剩产能,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严格控制轧钢、水泥、船舶及国家和省明确的产能过剩行业新增产能,完成国家、省下达的年度淘汰落后产能任务。加快淘汰铸造等行业低端低效产能,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

2、推进重点片区工业布局调整。加快推进四大片区工业布局调整,实施南化公司转型升级方案,推进烷基苯厂、金陵船厂等重点企业搬迁工作,引导南钢、梅钢转型发展,提高安全、环保标准,提升产品附加值。

3、落实严格的环境准入制度。严格负面清单管理,对重点工业项目实行先进性评估制度。落实产业结构、生态空间和总量控制“三位一体”的环境准入模式。严禁在长江干流及主要支流岸线1公里范围内新布局重化工园区和危化品码头,严格限制在长江沿线新建石油化工、煤化工等中重度化工项目。严格涉重金属项目环境准入,引导现有涉重金属企业“入园进区”。

(二)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4、深化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快实施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六合经济开发区、高淳经济开发区等4个园区循环化改造,全市所有国家级开发区和70%以上省级开发区完成循环化改造任务。巩固现有国家级和省级生态园区创建成果,加快省级以上园区创建生态工业园。

5、提升产业废物综合利用水平。开展国家产业废物资源综合利用“双百工程”示范基地建设,推进示范重点项目开工建设,促进再生资源规模化、产业化发展。全市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率达到90%以上。

6、推进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对石化、化工、钢铁、水泥、有色金属冶炼等重点行业定期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并逐步扩大到各类排放大气污染物的重点行业、企业。推进企业全面实施低费、无费方案,提高中高费方案的实施率。完成100家企业清洁生产审核。

九、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1、健全法律法规。制定《工业退役场地土壤修复管理办法》,修订《关于经营性土地公开出让前实施环境影响预评价的通知》。推进《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和《南京市噪声污染防治条例》修订的立法调研工作。

2、完善环境经济政策。落实第二阶段排污费提标政策,倒逼企业加大污染治理力度。有序推进排污许可证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健全环境污染责任强制保险制度,实现重大环境风险企业“应保尽保”,环境风险企业参保率达到70%以上。全面落实《南京市生态保护补偿办法》,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红线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工作目标考核体系,实现保护成效与补偿资金分配挂钩。

3、建立健全绿色发展考评体系和问责机制。建立经济社会绿色发展考评办法,根据区域发展现状和生态环境特点,把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评价体系,实行差别化考核政策。完善环境责任追究制度,把“生态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作为责任底线,健全突发环境事件责任追究体系,探索建立企业环保责任制。

4、加强环保执法。完善环保执法机制,建设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推行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健全联合联动查处机制,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环保部门执法信息与公检法机关信息共享平台,推动实现行政执法与司法常态化的信息互通共享。按照省统一部署,按照时间节点完成环保系统垂改任务。

5、提升监管能力。进一步优化环境自动监测网络,建设长江出境断面水质自动站和全市噪声自动站,启动土壤环境监测,健全土壤环境监测网络,推进土壤环境监测实验室标准化建设。推进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建设。开展第二次污染源普查工作,推动建立统一规范、动态更新的污染源监管信息平台。强化社会环境应急救援处置队伍建设,进一步整合与提升队伍的救援处置能力,实现应急救援专业化、社会化、快速化。加强机动车环保管理,建设高污染车辆综合管控平台。加快推进环境监测与应急中心项目建设。

6、夯实环保科研基础。重点在土壤修复、大气和水污染防治等领域科研攻关,力争取得突破。加强土壤污染修复机制、南京地区霾污染成因及对策、黑臭河道治理技术路径、环境应急预警及防控、环境管理政策等研究,为深化污染防治提供技术支撑。

7、加强环保宣传教育。进一步提升环境宣教的广度和深度,利用互联网、移动终端及其他新兴媒体开展环保宣传教育,让绿色生态环保理念深入人心。全面落实《环境教育促进办法》,制定土壤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方案,加大环保教育培训力度。

十、保障措施

1、细化具体任务。各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各相关部门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细化工程项目,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工作进度,加快工程项目推进力度,确保完成全年环保目标任务。

2、建立工作机制。各区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市相关部门逐月对年度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自查,每季度将工作推进情况报市政府办公厅和市环委会办公室。

3、强化目标考核。市政府对环保目标任务和工程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开,考核结果作为各区(园区)、部门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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