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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铁必看】关于对土壤修复行业的一些认识

2017-06-16 10:48来源:神州土地研究院关键词:土壤修复土壤污染PPP模式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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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出台的“土十条”对耕地修复提出了明确要求。“土十条”提出要在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广西、四川、贵州、云南等省份污染耕地集中区域优先组织开展治理与修复;其他省份要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按照土十条的规划,十三五期间将陆续出台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修复治理基金管理办法等多部配套文件。到 2020 年,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达到 1000 万亩;针对典型受污染农用地、污染地块,分批实施 200 个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技术应用试点项目。

资料来源:产业信息网,民生证券研究院

2.3土壤修复行业空间巨大

短期来看,“十三五”期间我国耕地治理市场超过 3000 亿元。就我国在广东、广西、湖南等多个土壤污染相对严重地区开展的耕地修复试点情况显示,这些地区耕地修复成本在每亩 3 万-5 万元。以每亩 3 万元成本计算,根据“土十条”所提出的要求,保守估计“十三五”期间耕地修复市场便达到 3000 亿元。长期来看,我国土壤修复行业具有超过万亿市场空间。据有关专家预测,我国耕地修复市场空间便达将近 4 亿万元,而场地修复和矿山修复市场容量也超过 6000亿元。

资料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据估计,土壤修复目前市场规模不到40亿元。目前,世界上发达国家土壤修复产值已经占其环保产业30%以上比重,美国甚至达到50%。与美国和欧洲已修复30283处和80700处污染场地项目相比,我国已修复的项目不超过200个,土壤修复市场发展处于快速上升通道,发展速度明显。

3、行业产业链

3.1土壤修复行业产业链概述

土壤修复行业在我国正经历从无到有的初始阶段,行业整体尚不成熟,缺乏成熟的商业模式。土壤修复行业上游包括相关药剂和设备的研发设计、药剂生产商、设备供应商及土壤污染监测商,为土壤修复提供设备技术支持;行业下游通常为受污染场地的所有者或环保主管单位,土壤修复项目由下游企业提出并为项目出资。行业中游为一些土壤修复企业和环保咨询机构。中游企业负责受污染地块的前期调查、风险评估,中后期工程实施、竣工验收以及后期的评估工作。

3.2土壤修复行业竞争情况

近年来,市场上土壤修复公司数量快速增长,但成规模的企业数量仍然较少。我国土壤修复公司的数量出现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2 年就新增将近100家,到2013年全国土壤修复领域企业由 200多家增至500多家,产值达140亿元;2015年全国土壤修复合同签约额达到21.28 亿元,比2014年的12.74亿元增长67%。2015年全国土壤修复工程项目超过100个,从事土壤修复业务的企业数量增长至 900 家以上,在2014 年约500 家企业的基础上翻了将近一番。据不完全统计,“土十条”出台后拥有土壤修复相关业务企业数量达2000 家。

我国土壤修复行业的经营主体主要有环保企业、科研院所以及政府的环保事业单位,环保企业中多为大型国有企业或有地方背景的民营企业,而外资企业则通过合资路径积极进入国内市场。

从业务水平上看,这些市场主体主要分为三种:水平较高的是以土壤修复为专门性业务的环保企业,主要从事环保研究和实践工作,拥有较高的技术能力、丰富的项目经验,能够很好地承担土壤修复业务的全部工作,如湖南的永清环保公司;其次是科研院所类机构,这类主体同样具有较高的研发能力和技术水平,但在工程施工的实践经验逊于前者,因此通常需要寻求施工团队进行一定的项目转包,如中国科学院南京土壤研究所;其外市场上还有众多的小型民营施工公司,在技术实力和项目经验方面均非常落后,基本上凭借自有的挖土设备和普通施工资质,就承担了工程类土壤修复的工作,往往难以达到项目的修复目标并容易导致次生环境污染的发生。

从公司规模上看,规模相对较大、工程经验丰富的公司较少,除了几家该领域较大规模的企业,其他企业均规模较小并缺少项目经验,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凭借其技术与经验优势如美国 ESD、日本同和也纷纷进入中国市场。

从区域分布上看,北京、上海、广州、江苏、浙江、湖北等经济较为发达的省市开展的土壤修复项目数量基本处于前列,其中北京市集中了建工修复、金隅红树林、生态岛、高能环境以及众多外资修复公司在内的几十家企业。这使得土壤修复相关公司表现出一定的区域集中性,但是总体竞争程度较低,有些地区还由于行政干预等作用出现了较高的垄断性;而行业门槛低的现实也吸引着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进来,打破这种垄断竞争的行业局面,提高该领域的行业竞争程度。

原标题:【报告】关于对土壤修复行业的一些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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