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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辰大师详细解读《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2017-07-13 09:44来源:给水排水作者:张辰等关键词:排水系统城市排水防涝雨水调蓄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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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面积水宽度T是《规范》提出的新术语,是指路缘石到道路中心方向的积水宽度。《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规定,沥青混凝土路面的路拱横坡度Sx一般为1.0%~2.0%。当Sx为2%时,对于双向两车道的次干路或支路而言,如按《规范》达到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的要求,即“道路中一条车道的积水深度不超过15cm(道路积水深度是指靠近路拱处的车道上最大积水深度)”,则此时道路的积水宽度为7.5m。

《规范》采用了美国交通运输部联邦公路局2009年版《城市排水设计手册》(水利工程第22号通报)的部分计算方法,规定了具有单一横向坡度和复合横向坡度的路面积水宽度T和道路表面流量Q0的计算方法。积水宽度确定后,可通过路边过水断面的几何关系求得积水深度。路面积水宽度概念的引入可指导雨水口的合理设置,如果路面积水宽度T大于设计允许值,则应重新选择雨水口位置,减少汇水面积和距离。同样,如果路面积水宽度T远小于设计允许值,也可适当增加雨水口的间距。同时,通过路面积水宽度,还可核算在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条件下,超过雨水口截流能力的路面纵向流量Qs,以此设计道路行泄通道的过流能力。

4.4 关于径流总量控制

径流总量控制是海绵城市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根据国内研究和实践,《规范》规定“当源头减排设施用于径流总量控制时,应按当地相关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等目标计算设施规模,并宜采用数学模型进行连续模拟校核。当降雨小于规划确定的年径流总量控制要求时,源头减排设施的设置应能保证不直接向市政雨水管渠排放未经控制的雨水”,并在条文说明中强调年径流总量控制率的“控制”,指的是“总量控制”,即包括径流污染物总量和径流体积。源头调蓄设施的设计容积,应根据当地的内涝防治设计标准、其他源头减排设施的有效容积和位于下游的排水管渠、街道、内河、湖泊等受纳体的调蓄能力等因素,经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并应符合《城镇雨水调蓄工程技术规范》GB51174的有关规定。

5结语

《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是基于对发达国家和地区内涝防治系统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借鉴,在分析我国现行城镇排水系统标准的不足之处和发展方向的基础上,通过对内涝防治系统的源头减排、排水管渠、排涝除险和应急管理等方面技术措施的研究和标准的制定,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以期科学指导我国内涝防治系统的建设、运行和管理,全面推动我国排水事业的发展,减少减轻我国城镇暴雨内涝的发生,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和城镇的安全运行。

对原文有删减,原文标题:《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解读,作者:张辰, 吕永鹏,  陈嫣,刊登在《给水排水》2017年08期。

原标题:张辰大师详细解读《城镇内涝防治技术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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