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六、深化污染源综合防治
(二十二)加强企业污染监管。
根据全市企业分布和污染排放情况,确定以排放重金属、有机污染物等有毒有害污染物企业为全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列入名单的企业每年要对其用地的土壤环境质量进行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各区县、开发区环境保护部门要定期对重点监管企业和工业园区周边土壤开展监测,监测数据及时上传市级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监测结果作为环境执法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省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开展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展循环经济。禁止企业在废水、废气和废渣处置过程中将污染物向土壤环境转移。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电镀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施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要事先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并报所在区县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安全处理处置,防范拆除活动污染土壤。(市环保局牵头,市工信委参与)
(二十三)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
全面整治历史遗留尾矿库,完善防渗、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安全隐患治理措施。有重点监管尾矿库的企业要开展环境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加强对西安中核蓝天铀业有限公司和中核陕西铀浓缩公司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的辐射安全监管,开展规定频次、规定项目的辐射环境监测。户县作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区域,自2017年起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市环保局、市安监局牵头,市工信委、市国土局等参与)
(二十四)防控涉重金属行业污染。
切实强化污染整治和排放量削减的倒逼约束作用,推动涉重金属行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严格执行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标准并落实相关总量控制指标,加大对重金属企业违法行为查处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按计划逐步淘汰普通照明白炽灯;依据国家制定的铅酸蓄电池等行业落后产能淘汰标准,逐步淘汰落后产能;结合全省涉重金属重点工业行业清洁生产技术推行方案,鼓励企业采用先进适用生产工艺和技术。到2020年,重点行业重金属排放量完成省下达任务。(市环保局、市工信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参与)
(二十五)规范工业废物处置。
按照“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要求,制定尾矿、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冶炼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等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整治方案。加强固体废物安全利用,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等再生利用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并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市环保局、市发改委牵头,市工信委、市国土局等参与)
(二十六)严格危险废物处置。
以优化布局、提升能力和确保安全为重点,强化危险废物源头管控和全过程监管,进一步完善危险废物(含医疗废物)收运和处置体系,提升资源化利用水平。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产业规划及危废处置需求,配套建设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设施并规范运营;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部署实现转移医疗废物使用电子联单,加大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督管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和设施的监管力度,严控医疗废物环境风险向土壤转移。(市环保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卫计委、市财政局等参与)
(二十七)推进污泥处理处置。
在污泥产生、运输、贮存、处理处置全过程中,严格遵循有关污染物控制标准及技术规范;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应进行稳定化、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处置,禁止处理处置不达标的污泥向土壤环境转移;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资源化利用,非法污泥堆放点予以取缔;禁止在农业生产中使用含重金属、难降解有机污染物的污水以及未经检验和安全处理的污水处理厂污泥、清淤底泥、尾矿等。(市水务局牵头,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农林委等参与)
(二十八)控制化肥农药污染。
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减少化肥使用量。禁止使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肥料,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污泥、工业废物直接用作肥料。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的管理规定,建立农药包装容器等废弃物回收制度。到2020年,高陵、长安、临潼、户县、周至、蓝田、阎良七个产粮(油)区县和灞桥、阎良、长安、临潼、高陵、蓝田、户县、周至八个蔬菜产业重点区县,推广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有效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市农林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供销联社等参与)
(二十九)回收利用废弃农膜。
提高农膜质量,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建立健全废弃农膜回收贮运和综合利用网络,鼓励废弃农膜回收和综合利用,适时启动废弃农膜回收利用试点工作。到2020年,全市力争实现废弃农膜全面回收利用。(市农林委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供销联社等参与)
(三十)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加强畜禽粪便综合利用,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到2020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市农林委牵头,市发改委、市环保局等参与)
(三十一)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
加强规模化农作物种植区灌溉水水质监测和评价,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市水务局牵头,市农林委参与)
(三十二)减少生活污染。
不断提升废弃物资源综合循环利用水平,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提高收集、利用、处置的专业化、市场化、产业化程度。城乡生活垃圾逐步实行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建筑垃圾集中收集、清运、定点堆放,合理再生利用,资源利用率达到30%以上。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处理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治非正规垃圾填埋场。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实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2020年前,全市60%的行政村生活污水得到处理。(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工信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环保局等参与)
七、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
(三十三)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责任主体不明确的,由所在地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依法承担相关责任。(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农林委、市建委等参与)
(三十四)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
2017年,以重污染企业、集中污染治理设施周边、重金属污染防治重点区域、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周边、废弃物堆存场地等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按照先规划后实施、边调查边治理的原则,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确定治理与修复目标、优先区域、主要任务和进度安排,建立受污染耕地、污染地块治理修复项目库。2017年底前,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将治理修复规划报市环保局备案。(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农林委等参与)
(三十五)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按照中省统一安排部署,选择污染地块集中分布的典型区域,有计划、分步骤地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2020年,完成陕西省下达的受污染耕地治理与修复面积工作任务。(市国土局、市农林委牵头,市环保局、市建委等参与)
(三十六)强化工程监管。
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如需对污染土壤进行挖掘、转运,其责任单位应按照规范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所在地和接收地环境保护部门报告。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施工过程中不得对土壤及其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修复过程中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其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农林委等参与)
(三十七)强化目标任务落实。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要定期向市环保局报告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作进展;委托第三方机构按照国家出台的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评估办法,对本行政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市环保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市建委、市农林委等参与)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湖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不断深化拓展“洞庭清波”常态化监督工作,2023年严肃查处了一批生态环境污染背后的责任、作风和腐败案件,6起典型案例如下:1、沅江市巴南湖采区超时、超量、越界采砂问题。2020年至2023年4月期间,益阳沅江晓日砂石经营有限公司、沅江市砂管事务中心违反规定超时采砂,越界到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主管部门: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农业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联合印发《四川省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本办法适用于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工业、矿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用地土壤和地下水的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评价、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土壤污染隐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河南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有关要求,强化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有效管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确保重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自然资源厅起草了《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0号《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已于2023年11月24日经浙江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常
摆拍现场照片、伪造采样签名、未经审核通过监测报告……近日,通过多轮异地调查,浙江省温州市生态环境局鹿城分局通报一起执法典型案例,揭开了某第三方环境检测机构“走过场式检测”的真相。相关涉事单位和个人被依法严处,该案例也是温州市土壤环境调查领域查获的首起弄虚作假案例。同一张地块的照片
2月27日,灌云县富源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中冶天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招标范围包括污染土壤及地下水修复治理、风险管控阻隔施工等。公示如下:灌云县富源纸业有限公司污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江苏建博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灌云县燕尾港工业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1月30日,“锰三角”花垣县花垣镇黄连沟片区电解锰企业腾退场地污染地块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招标人为花垣县十八洞国有资产资源投资运营有限责任公司。“锰三角”花垣县花垣镇黄连沟片区电解锰企业腾退场地污染地块治理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
事件发酵已有一周了。目前没有看到关于该事件的综合性讨论。网上大部分帖子都是从事件的某一个方面各抒己见,比如,地产从业者就看到行业周期性下跌引发的价值重估,法律从业者就等着吃锦天城的大瓜,非涉及行业的群众就等着看两个沪苏国企、甚至沪苏两座城市的互撕。我认为,事件是因土壤污染而起,还
9月19日,恩施州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的公告。公告原文如下:根据《湖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监督检查工作方案》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全州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升调查工作质量,我局决定自即日起,组织开展建设用地土壤
8月1日,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等6部门发布关于印发《威海市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发展绿色低碳新兴产业。壮大污染治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环境监测等节能环保装备产业,加快节能环保服务业发展,鼓励向价值链高端延伸。大力发展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及装
日前,建工修复成功中标灌云县燕尾港工业园区“5个高风险地块(335亩)和11个地块(681亩)污染地块土壤修复工程(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标额9263万元。项目顺利实施后,预计将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项目所在的灌云县临港产业园区,地处江苏省东北部、连云港市南部,东临黄海,主要以港口物流、精细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7月5日,大连市人民政府官网发布大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任务(省整改方案第74号)整改结果公示,详情如下:大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和修复任务(省整改方案第74号)整改结果公示一、整改任务大连污染地块(大连地铁4号线一期工程梭鱼湾施工区域)风险管控和修复任务二、整改目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7月3日,枝江市鑫信有色金属有限公司遗留污染地块土壤管控及修复工程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上海建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1221.507063万元。据了解,中标供应商上海建工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是世界500强企业—上海建工六大新兴业务板块核心子公司之一,由上海建工旗下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唐山市人民政府发布美丽唐山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到2025年,全市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0%以上,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稳定达到40微克/立方米以下,全市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稳定退出全国“后十”。全面完成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火电、垃圾发电6个重点行业共计42家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月13日,原葛店化工厂南区污染地块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公布中标结果,共分为2个标段,由高能环境、中冶南方都市环保分获项目包1、包2,成交总额46953.473883万元。标段1中标人:北京高能时代环境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中标价:19293.727992万元中标工期(日历天):200标段2中标人: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2月20日晚间,高能环境发布公告称,公司近日收到“原葛店化工厂南区污染地块修复项目工程总承包EPC第1标段(B地块)”的中标通知书,中标金额约1.93亿元。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