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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函
环办规财函[2017]1146号
关于征求《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化肥工业-氮肥(征求意见稿)》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
为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6〕81号),加快建立和完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企事业单位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我部决定制定《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现就该标准征求你单位意见,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7年8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逾期未反馈的按无意见处理。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http://www.zhb.gov.cn/)“意见征集”栏目检索查阅,同时也可登录国家排污许可申请系统 (http://121.40.139.218:8081/permitExtGT/outside/default.jsp)进行企业排污许可证申请试填报。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规划财务司 吕晓君、童莉
通信地址:北京市西直门南小街115号
邮政编码:100035
电话:(010)66103155
传真:(010)66103146
联系人: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刘贺峰
通讯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苑路28号
邮政编码:100029
电话:15010759315,(010)65602339
电子邮箱:liuhf@acee.org.cn
附件:1.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2.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征求意见稿)
3.《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化肥工业-氮肥(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7年7月19日
附件1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1.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
4.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
5.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
6.中国环境监测总站
7.中日友好环境保护中心
8.环境保护部环境规划院
9.环境保护部环境标准研究所
10.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
11.环境保护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
12.中国石油与化学工业联合会
13.中国氮肥工业协会
14.石油和化学工业规划院
15.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
16.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17.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
18.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19.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20.鲁西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北方华锦化学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22.阳煤化工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23.山西晋城无烟煤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4.天脊煤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5.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26.山东华鲁恒升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7.河南晋开化工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8.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9.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0.陕西渭河煤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部内征求政法司、科技司、环评司、监测司、水司、大气司、土壤司、环监局、应急中心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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