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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017-07-25 09:5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脱硫脱硝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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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攀枝花“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已经印发。根据规划,攀枝花市将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工作。大气污染防治方面,实施钢铁、冶金、火电、水泥、化工等行业脱硫除尘提标升级改造。加强钛白粉行业煅烧、酸解尾气二氧化硫治理。推进电力超低排放。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全部取消烟气旁路,实施低氮燃烧、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鼓励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全文如下:

攀枝花“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十三五”时期(2016年~2020年),是我市加快产业升级结构调整城市转型、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期和巩固期。也是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实现生态环境质量稳定达标的重要时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按照《四川“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攀枝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攀枝花市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推进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攀枝花的实施意见》等要求,制定本规划。

第一章面临的形势

第一节“十二五”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

“十二五”期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始终把环境保护放在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战略位置,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支撑科学发展、防范环境风险为目标,以国模创建和污染治理为主轴,强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持续开展区域污染综合整治,环境保护工作成效显著,圆满完成了“十二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

减排任务全面完成。通过实施结构减排、工程减排、管理减排三大措施,加大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力度,完成重点减排项目27个。2015年,全市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为16080吨、1952吨、82803吨和29639吨,与2010年相比分别下降14.3%、15.2%、27.28%和21.99%,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得到大幅削减,圆满完成“十二五”减排目标。

污染治理不断加强。“十二五”期间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5户,累计节能163.7万吨标煤,压缩产能400万吨。截止2015年,累计建成投运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8个,设计污水处理能力17.9万吨/日。实施“五河五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取缔20家企业的沿江排污口。全市实施160余个大气污染减排项目,完成33家企业扬尘污染治理,实施攀钢脱硫除尘重点项目12个,攀钢烧结机烟气外排SO2浓度(≤200mg/m3)实现历史性达标;淘汰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92台;强化农作物秸秆禁烧监管;严格老旧机动车强制报废和“黄标车”淘汰,建成5家机动车环保检测机构。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攀西地区灰霾污染防治工作协作机制;积极防范重污染天气,发布《攀枝花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区域污染防治试点成效明显。市西区作为全省唯一“区域污染防治示范试点区”,引进微米级干雾抑尘等高科技扬尘污染治理技术,依据各区域特征,积极探索环境治理、旧城改造、产业升级、生态修复、梯次开发、特色农产品种植等多方式多手段有机结合,形成“金家村模式”、“席草坪模式”、“西佛山模式”等特色防治模式,累计投资28.23亿元,完成环境综合整治项目60余个,重点片区区域污染防治取得明显成效。

环境质量实现达标。“十二五”期间,环境空气质量大幅改善,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平均浓度分别下降31%、60%、21%。2015年,全市环境空气监测指标全部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标准要求,城区空气质量达标率达98.6%,是全省唯一环境空气达标的重点城市,全市环境空气污染治理取得实效。“十二五”期间,市域酸雨频率和酸雨程度有所下降,郊区由重酸雨区转为轻酸雨区。水环境质量状况保持良好,地表水国、省控断面达标率100%,金沙江和雅砻江攀枝花段水质均为优,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水质标准。2015年金沙江满足Ⅱ类断面比例较2010年上升26.7%,二滩水库水质优良,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十二五”期间,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城市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

环境风险有效防控。积极推动环境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建设,编制《攀枝花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排查全市50余家国、省控重点污染源企业、7个工业园区的环境隐患,并对发现的安全隐患提出整改。规范企事业单位环境应急预案备案登记,155家风险源企业纳入环境应急平台管理。定期编制攀枝花市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计划,完成重金属污染整治项目3个。强化核与辐射安全监管,编制《攀枝花市辐射事故应急预案》。全市77家核技术利用单位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全部落实辐射许可证管理,废旧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控制,未发生辐射事故,全市辐射水平保持在天然本底涨落范围。

生态保护得到加强。启动森林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十二五”期间累计综合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90.59平方公里,2015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60.03%,森林积蓄量4065万立方米。切实加强国家级和省级自然保护区的监管。实施干热河谷脆弱区生态修复工程,完成9个矿山迹地植被恢复示范工程,恢复植被120公顷。加大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力度,着力推进农村环境连片综合整治,稳步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创建工作,截止2015年底,建成4个国家级和17个省级生态乡镇、153个市级生态村。

环境监管能力持续提升。我市6个环境监察机构、5个环境监测站达到标准化建设要求,推进区域一体化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完成3个新标准空气自动站、1个辐射环境自动监测点建设。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安装210余套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30家国省市控企业纳入联网监控。加大环境执法监管力度,开展10余项环保专项行动,下发各类专项执法文书420余份,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定期制定监察计划,督查147家矿产品洗选和干选企业集中整治情况,核实100余家关停企业情况,督查督办30余家企业整合搬迁。

第二节存在的主要环境问题

“十三五”时期,受资源秉赋、产业结构特征、特定历史条件、发展压力的制约和影响,结构性污染突出,环境风险压力仍处高位,环境监管能力不足,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不健全,改善环境质量难度加大。

结构性污染问题突出,总量减排任务依然繁重。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工业城市,高载能、高耗能、高污染产业仍占较大比重,加上城市规划建设先天不足,工矿区、居住区“犬牙交错”,结构性污染仍是我市最大实际。随着市内钢铁、焦化、化工等产业复苏,加上先天不利的地形,未来城市环境空气污染物浓度存在超标的可能性。“十二五”期间为落实减排任务,钢铁、火电、焦化、建材等重点行业的治污减排工程和淘汰项目大部分已全部实施,重点行业和重点领域减排空间已经十分有限。随着治理成本不断提高,资源环境约束趋紧,污染减排刚性约束不断强化,治理效果存在不确定性,给“十三五”减排工作带来较大的压力。

环境风险压力仍处高位。攀枝花地处金沙江干热河谷,区域生态系统较为脆弱,制约水源涵养、水土保持等生态服务功能的发挥,对区域生态安全造成威胁;现阶段市内荷花池、密地、高粱坪等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不规范,污水和垃圾处理等环保基础设施仍不完善;选矿企业小散乱污染突出、尾矿库规范化管理不到位导致的重金属污染隐患加大。“局部有所好转,总体尚未遏制,形势依然严峻,压力继续增大”仍然是必须正视的环境形势。

环境监管水平与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新要求不相匹配。当前,环境监管主要依靠传统手段,对“互联网+”、大数据、卫星遥感、无人机等先进信息技术的创新融合应用才刚刚起步。环境监测、监察、应急、信息等管理体系不健全,人员不足,队伍素质有待提高。环保机构尚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环保监管任务要求。

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与生态文明建设需求不相适应。环境保护职能分散、多头管理现象突出,环境保护工作统筹协调的难度加大,地方政府环保责任难以落实。环境治理主体单一,市场、社会组织和公众的参与度不够,全社会共同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机制仍不完善。环保投入过分依赖政府财政资金,“十三五”时期生态环保治理投入需求将急剧增加,环保投入不足的矛盾将日益突出。

第三节面临的机遇

随着国家新一轮西部大开发、“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等与我市有关的战略密集实施,全市纳入攀西国家战略资源创新开发试验区和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为位于长江上游的攀枝花市生态环境保护带来历史性机遇。市委、市政府协调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走绿色发展道路,以“五创联动”为抓手,着力构建长江上游生态屏障,为更大力度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供了良好契机。

当前环境保护的认识高度、推进力度、时间深度前所未有。政府环保投入力度、企业环境守法意识、公众和社会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积极性都在迅速提高,保护环境的合力显著增强,“社会共治”模式为加快解决复杂环境问题创造了有利条件。

“十三五”期间,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速推进,党政同责、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环保督察等逐步落实,制度红利全面释放。充分利用新机遇新条件,坚持提高环境质量,实现既定目标,持续讲好“攀枝花故事”,推动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双赢。

第二章“十三五”总体要求

第一节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十届八次、九次全会以及市委九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贯彻落实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实行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在奋力推进“四个加快建设”、深化“四区驱动”战略进程中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关系,全面实施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努力构建生态经济、自然资源保障、生态环境、生态人居、生态文化、生态建设能力保障体系,全面实现“支持和保障科学发展、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防范和控制环境风险”目标,为加快形成四川新的经济增长点,奋力实现在全省高水平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生态环境保障,努力谱写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攀枝花篇章。

第二节基本原则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建设美丽攀枝花,持续改善环境质量,防范和控制环境风险,要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把握好以下基本原则:

坚持绿色发展。处理好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的关系,严守资源环境生态红线,把节约放在资源开发利用的优先位置,把保护放在生态环境建设的优先位置,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推动国土空间开发格局绿色化、产业能源结构绿色化、生产生活方式绿色化,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坚持统筹协调。统筹考虑资源环境禀赋、环境功能定位、发展阶段性特征以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把修复长江上游生态环境摆在突出位置,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目标,解决突出环境问题为导向,治理与保护并举,城市与乡村并重,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相结合,综合防治,联防联控,分区分类,精准施策,系统推进环境治理和生态修复。

坚持改革创新。创新环境治理理念和方式,把科技创新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强大动力,以绿色创新推动环境保护,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加快建立系统完善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着力破解制约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用制度引导、规范和约束资源开发行为,加强环境司法、执法,依靠法律和制度保护生态环境,实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后果严惩。

坚持多元共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环境保护责任、部门监管和司法制裁责任、企业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强化环境保护共同责任。坚持激励和约束并举,政府与市场“两手发力”,强化公众监督,形成政府、企业、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培育环境文化,提升全社会生态环保意识。

第三节目标指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进一步削减,环境风险得到有效管控,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修复成效显著,资源利用节约高效,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基本建成天蓝、地绿、水清的现代化生态攀枝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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