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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攀枝花“十三五”环境保护规划

2017-07-25 09:5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超低排放脱硫脱硝大气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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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十三五”环境保护重大战略任务

第一节强化环境管控,推动绿色发展

在推进“四个加快建设”、深化“四区驱动”战略过程中,践行绿色发展将是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轴。与此同时,绿色发展是从源头提高发展质量、破解资源环境约束趋紧的关键。抢抓全国区域工业绿色转型发展试点城市契机,以生态空间管控引导构建绿色发展格局,以生态环境保护推进供给侧结构改革,以绿色科技创新引领生态环境治理,推进和谐共生、协调发展,从源头保护生态环境。

(一)严格生态环境准入

加快建设主体功能区。全面落实主体功能区规划,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制定差异化的生态环境目标、治理保护措施和考核评价要求,实施环境分区分级管控,推动形成区域发展特色化、资源配置最优化、整体功能最大化的良好格局。重点开发的城镇化地区,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减少对生态环境的损害和影响;限制开发的农产品主产区,要增强农产品生产能力,加强面源污染治理,防止污染转移和扩散;限制开发、禁止开发的重点生态功能区,要树立保护就是发展的理念,增强生态产品生产能力和环境生态功能。

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组织开展本市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将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脆弱区和禁止开发区纳入红线区。制定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措施,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定期发布生态保护红线保护状况信息。建立监控体系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态保护红线的保护成效开展绩效考核。

严格环境准入。规范完善生态环境空间管控、生态环境承载力调控、战略环评与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等环境引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管控要求,细化准入条件,严格准入标准,实施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

推动“多规合一”。强化“多规合一”的生态环境支持,根据主体功能定位和省级空间规划要求,以市县级行政区为单元,探索建立由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差异化绩效考核等构成的空间治理体系。积极开展盐边县“多规合一”试点。

(二)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大力淘汰落后与过剩产能。建立重污染产能退出和过剩产能化解机制,对无治理能力且无治理意愿的企业、达标无望的企业,依法予以关闭淘汰。实行新(改、扩)建项目重点污染物排放等量或减量置换。确定焦化行业规模限值,钢铁、水泥等产能过剩行业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抓好钢铁行业污染综合整治,关停并拆除400立方米及以下炼铁高炉(符合《铸造用生铁企业认定规范条件》的铸造高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转炉(铁合金转炉除外)、30吨及以下炼钢电炉(特钢电炉除外)等落后生产设备。严禁新增低端落后产能,防范过剩和落后产能跨地区转移,优化新增产能布局和结构。

支持绿色低碳产业发展。严格环境准入门槛,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推行“源头减量、过程控制、纵向延伸、横向耦合、末端再生”的绿色生产方式,推进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改造升级,开展节能环保对标活动,全面实施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环保稳定达标行动。实施钢铁、钒钛、机械制造与加工等传统产业绿色化改造,发展绿色产业园区,打造绿色供应链。加快发展清洁能源产业,强化水电、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开发的生态环境保护。提高服务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发展壮大阳光康养产业,推进物流、餐饮住宿等服务业主体生态化、服务过程清洁化、消费模式绿色化。完善旅游环保基础设施,严格生态保护。大力发展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现代农业。

推动环保产业发展。积极引导市环保产业和环保装备制造产业发展。开展环保产业常规调查统计工作,规范环境保护产业市场,鼓励各类投资进入环境保护市场。加快发展环保服务业,推行合同环境服务、综合环境服务及环保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服务市场,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探索环境治理托管服务试点。鼓励污水垃圾处理设施运营管理单位向独立核算、自主经营的企业转变。发挥环保行业组织的积极作用。

增加绿色产品供给。促进绿色制造,加快构建绿色供应链产业体系,全流程降低产品全生命周期环境影响。积极推广国家绿色产品体系,推动绿色产品认证,扶持和培育优质绿色产品品牌创建。实行政府绿色采购,倡导非政府机构、企业实行绿色采购、绿色办公。限制使用高耗能、高污染的产品和设备,推动包装减量化、无害化和材料回收利用,限制过度包装。严格限制发展高耗能、高耗水服务业。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发展电动和天然气环卫、出租和公交车辆等。培育农产品品牌,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和地理标志农产品。

(三)提升绿色发展水平

坚持源头防控。积极对接长江经济带、“一路一带”战略环评,严格开发建设规划环评,强化规划环评生态空间保护,完善会商机制。推行规划环评空间和环境准入清单管理,实现重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全覆盖,强化规划环评刚性约束。组织开展重点流域、行业、园区规划环境影响跟踪评价与核查。提高建设项目环评效能,加强规划环评与项目环评联动。强化事中事后监督,实施重大建设项目后评价。

优化能源消费。实施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制度,全面推进工业、建筑、交通运输、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严格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审查。到2020年,主要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煤炭消费总量下降1601万吨标煤,单位GDP能耗累积下降17%,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比2015年降低20%。钢铁、有色、化工、建材等传统制造业全面实施清洁生产、节水治污、循环利用等专项技术改造,大力实施企业节能工程,推进煤改气、煤改电等替代工程。禁止高硫高灰煤民用销售,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散煤治理。大力实施“缅气入攀”工程,推动天然气入企入户。实施绿色建筑行动。强化交通运输节能和公共机构节能。积极组织开展企业节能低碳行动,开展公共机构示范创建活动。

推进全社会节水。贯彻落实用水总量控制、用水效率控制、水功能区限制纳污“三条红线”管理。提高用水效率,抓好工业节水,鼓励废水深度处理循环利用,确定全市高耗水行业企业名单及产品名单,在高耗水行业实施用水定额管理,高耗水、高污染行业实施取水量和排污总量协同控制。积极推进节水型城市、小区创建工作,到2020年,创建一批具有行业示范和带动作用的节水企业。加大雨水储蓄、中水回用力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发展节水农业,加快农业高效节水体系建设。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到2020年,万元GDP用水量不高于70立方米,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9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507。

加强资源综合循环利用。强化矿产资源综合利用,推进工矿产业清洁生产、节能减排和废弃物资源化高效综合利用,鼓励建设以废渣综合利用为重点的绿色工业园区。依托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契机,大力发展现代化生态循环型农业,打造绿色品牌,推进农业资源循环利用。推进农林废弃物处理资源化,进一步实行秸秆综合利用,探索建立资源再生产品和原料推广使用制度。

保护和增加绿色空间。严控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和非农建设占用耕地,强化城镇周边耕地、林地、草地、湿地等绿色空间保护,新建项目一律不得违法违规占用城市湿地、河道、湖泊等生态空间,加强城市生态系统建设,拓展城市生态空间。按照“两江一河”的生态空间布局,打造绿色生态保护屏障。至2020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国家园林城市标准。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和工矿废弃地复垦,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和生态恢复。

第二节实施三大行动,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落实最严格的环境保护制度,加强环境治理,实施大气、水、土壤三大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提高治理措施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实现环境质量稳定达标,解决市域内突出环境问题。

(一)稳中求进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实施城市空气质量目标管理。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强化目标和任务的过程管理,加强保护并持续改善空气质量。开展大气环境质量形势分析,定期考核并公布大气环境质量信息,实行空气环境质量改善财政激励机制。实行空气质量常态化管理,强化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硫污染治理,到2020年,空气质量保持优良。

深化工业污染防治。加大工业污染治理力度,实施对城区现有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差的小微企业“关、停、并、转”。加快调整不合理的历史布局,严格控制污染物新增排放量,污染物排放总量“只减不增”。推进工业锅炉综合整治,加快燃煤锅炉淘汰,大力推进锅炉煤改气、煤改电工程。推进煤炭、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化工等重点行业综合整治,加快推进钢铁行业除尘设施提标改造,实施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强化工业烟粉尘治理,开展烟粉尘无组织排放治理,加强工业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实施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总量控制,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

加强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推进“缅气入攀”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城市扬尘综合治理,严格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强化城市道路运输扬尘防治。改变工业料渣运输方式,加快工业渣料管道运输工程建设,推行建筑垃圾密闭运输,推进城市裸土覆盖绿化,提高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和洒水保洁水平,建立城市道路清扫保洁、园林绿化管护及市政设施管理为一体的城管系统大气污染防治协调机制,到2020年,城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85%。实施清洁能源工程,推进生活燃料清洁化,大力整治餐饮油烟污染,加强城区露天烧烤管理和整治。增加清洁能源供应,提高外电输入比例。加强城市服务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

全面推进移动源污染防治。严格落实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加快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强化新车注册登记和转入机动车的监管,新上户机动车符合国家标准,推进道路抽检工作。加强油品经营活动监管,推动油品配套升级,中石油攀枝花销售公司、中石化攀枝花分公司要确保按期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油品。2017年起,全面供应符合国Ⅴ标准的车用汽、柴油,同时逐步停止销售低于国Ⅴ标准车用汽、柴油。加大对大中型客车、重中型货车尾气排放监督力度。加强机动车服务业污染治理,推广智能交通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控制,加快非道路移动机械油品升级,适时推进建立非道路移动机械申报登记、排气污染定期检测等管理制度。

推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建立健全“协同治污、联合执法、应急联动、公众参与”的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机制,区域内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统一监测、统一防治。继续削减煤炭消费总量,加强市、县、乡区域信息共享、联合执法、协调预警。

加强重污染天气应对。健全应急预案体系,定期修编《攀枝花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提升大气环境质量预测预报能力,及时发布空气质量预报信息。开展污染物来源解析,科学制定针对性减排措施。及时启动应急响应措施,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的有效性。

专栏3大气污染综合防治重点任务

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城市建成区淘汰每小时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加强燃煤锅炉烟气治理,推进20蒸吨以上燃煤锅炉实施脱硫脱硝、低氮燃烧以及高效除尘技术改造。

重点行业综合治理。推进重点减排设施建设,实施钢铁、冶金、火电、水泥、化工等行业脱硫除尘提标升级改造。实施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有色金属冶炼行业生产工艺设备更新改造,加强钛白粉行业煅烧、酸解尾气二氧化硫治理。

电力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现役燃煤机组脱硫设施全部取消烟气旁路,实施低氮燃烧、烟气脱硫脱硝设施升级改造。鼓励30万千瓦以下燃煤机组实施超低排放改造。淘汰大电网覆盖范围内单机容量1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和设计寿命期满的单机容量20万千瓦以下的常规燃煤火电机组。

工业堆场扬尘综合治理,推进工业堆场扬尘综合治理,强化工业煤堆、料堆的监督管理,建设配套渣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大型煤堆、料堆应事先封闭储存或减少挡风抑尘设施,引导企业积极安装视频监控设。改变工业料渣运输方式、有效抑制无组织扬尘排放。

“缅气入攀”基础设施建设。加快“缅气入攀”管道及基站建设,结合“缅气入攀”、城镇居民生活煤改气工程,优先发展城市用气,加快建设东区煤气管网建设及老旧管网改造,完善天然气输送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储气库和调峰站等基础设施建设。

城市扬尘综合治理。积极推进绿色施工,综合防控花城新区建设过程扬尘污染,严格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扬尘监管,加强渣土运输车辆监督管理,全面推行建设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着力实施城市绿化建设,采用绿化和硬化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绿化带“提档降土”改造工程和裸土覆盖工程,减少城市裸土面积。增加城市道路冲洗保洁频次。

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按照国家要求如期完成黄标车及老旧汽车淘汰任务。

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工程。加油站、储油库油气回收整改率提高到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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