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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

2017-08-10 14:03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防治大气污染物排放上海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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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468锅炉烟尘测试方法

GB13271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161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颗粒物测定与气态污染物采样方法

HJ/T42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

HJ/T43固定污染源排气中氮氧化物的测定盐酸萘乙二胺分光光度法

HJ/T44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一氧化碳的测定非色散红外吸收法

HJ/T56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碘量法

HJ/T57固定污染源排气中二氧化硫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HJ/T75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

HJ/T76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试行)

HJ/T373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试行)

HJ/T397固定源废气监测技术规范

HJ/T398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黑度的测定林格曼烟气黑度图法

HJ543固定污染源废气汞的测定冷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暂行)

HJ629固定污染源废气二氧化硫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2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非分散红外吸收法

HJ693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定电位电解法

《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28号)《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9号)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锅炉boiler指利用燃料燃烧释放的热能或其他来源的热能,将水或其他工质(如有机热载体等)加热到一定温度和压力的换热设备,用于工业生产和/或民用。锅炉的额定出力(产热量)一般以两种单位来表示,即热功率和蒸发量。热功率的单位为MW(兆瓦),蒸发量的单位为t/h(吨/时)。其换算关系为0.7MW相当于1t/h。

3.2标准状态standardcondition指温度在273K,压力在101325Pa时的气体状态,简称“标态”。本标准规定的排放浓度均指标准状态下的干烟气中的数值。

3.3氧含量O2content燃料燃烧后,烟气中含有的多余的自由氧,通常以干基容积百分数来表示。

3.4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emissionconcentrationofairpollutantsfromboilers指在标准状态下,排气筒中干排气所含污染物在任何1h浓度平均值,单位为:mg/m3(标态)或mg/Nm3。

3.5烟囱高度stackheight从烟囱(或锅炉房)所在地平面至烟囱出口的高度。

3.6新建锅炉和在用锅炉newandin-useboiler新建锅炉:本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的锅炉建设项目。在用锅炉:本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锅炉。

4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

4.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

4.1.1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在用燃煤、燃油及燃气锅炉执行表1规定的排放限值。

4.1.2自2020年1月1日起,在用燃煤、燃油及燃气锅炉执行表2中规定的排放限值。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新建燃煤、燃油及燃气锅炉执行表2规定的排放限值。

4.1.3自本标准实施之日起,在用及新建燃生物质锅炉执行表3规定的排放限值。

4.2排气筒高度规定

4.2.1每个新建燃煤及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只能设一根烟囱,烟囱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者排污许可证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45m。现有燃煤及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高度应根据锅炉房装机总容量,按表4规定执行。燃煤及燃油(燃轻柴油、煤油除外)锅炉房烟囱周围半径200m距离内有建筑物时,其烟囱还应高出最高建筑物3m以上。

4.2.2燃气、燃轻柴油、燃煤油锅炉房烟囱高度按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确定,但不得低于8m。燃生物质锅炉烟囱高度按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

4.2.3各种锅炉烟囱高度如果达不到条款4.2.1、4.2.2的任何一项规定时,其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汞及其化合物及一氧化碳最高允许排放浓度,应按相应时段排放浓度限值的50%执行。

4.3其他规定

4.3.1燃煤锅炉配套煤堆场应根据储煤量采取相应规模的密闭措施,除尘器排灰、锅炉排渣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采取密闭防尘措施。煤、灰、渣等易产生扬尘的装卸过程应采取洒水等抑尘措施。

4.3.2燃煤(重油)锅炉排气未经收集或未按规定配备环保治理设施(如除尘、脱硫或脱硝设施等)的,废气排放视同超标。

4.3.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除应符合本标准外,还必须符合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及排污许可证等要求。

4.3.4排污单位应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备查,台账包括燃料消耗量等能源使用情况、污染物治理设施的运行状况、投运率以及在脱除污染物过程中主要试剂使用量等内容。

5大气污染物监测要求

5.1锅炉烟气监测孔和采样平台各种锅炉应按GB/T16157的规定设置永久的检测孔、采样平台及相关设施。

5.2监测分析方法

5.2.1锅炉大气污染物的采样方法锅炉大气污染物的采样方法执行GB/T16157及HJ/T397的规定。本标准规定以小时均值作为考核污染物是否达标的基本单位,是指以连续1h的采样获取的平均值,或在1h内,以等时间隔至少采取3个样品计算的平均值。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应按照HJ/T373的规定执行。

5.2.2锅炉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方法锅炉大气污染物的分析方法见表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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