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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 | 走进水俣公约及缔约方大会

2017-10-11 09:12来源:化学品和废物国际公约区域履约作者:谭全银关键词:水俣公约关于汞的水俣公约汞污染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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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缔约方大会

缔约方大会是公约最高议事机构,主要任务是通过定期组织会议讨论和处理公约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重大问题,落实公约提出的各项措施和规定,并做出相应决定,使公约得到有效执行。

水俣公约》的第一次缔约方大会以“MAKE MERCURY HISTORY”(“让汞成为历史”)为主题。2017年9月23至29日,来自全球163个国家的政府、政府间国际组织(IGOs)、非政府组织(NGOs)的逾1000名代表齐聚于瑞士日内瓦国际会议中心参加大会。会议期间各国代表就缔约方大会议事规则、财务机制、技术事项、工作方案和预算等众多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和谈判,并对履约情况进行了广泛的沟通。我国环境保护部副部长翟青率由环保部、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土资源部、商务部、能源局、中科院、清华大学、北京大学等部门和单位派员组成的中国代表团与会。

《水俣公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现场

5 区域中心

区域中心是协助相关区域国家履约和遵约的重要技术机构。目前《水俣公约》中能力建设和技术援助主要通过区域、次区域以及国家一级的安排,包括现有的区域和次区域中心。现有的巴塞尔公约和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或次区域中心是协助区域国家履行相关公约以及开展其它化学品和废物类别的多边环境协定相关工作的主要执行机构。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

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简称“亚太中心”)于1997年成立运行,是全球14个巴塞尔公约区域和协调中心以及16个斯德哥尔摩公约区域中心之一。亚太中心职责为协助区域内的发展中国家和经济转型国家实现两公约的各项目标,核心职能包括培训、技术转让、提供信息、咨询服务和宣传活动。

在中国政府、欧盟和联合国环境署的支持下,亚太中心已开展多项关于汞问题的国内和国际项目,并正与亚太区域多个国家合作,探索基于现有区域中心设置协助区域国家履行《水俣公约》义务的途径,以促进公约的可持续发展。

第一次缔约方大会期间,亚太中心与巴塞尔公约拉丁美洲和加勒比海协调中心签署了《关于加强合作的谅解合作备忘录》,在化学品和废物环境无害化管理领域共同组织召开研讨会、共同申请相关区域项目、互相邀请参加会议和实习、促进技术援助等方面达成合作意向。这是亚太中心自与巴塞尔公约太平洋区域中心、南亚环境署秘书处签署备忘录后的又一重要事件,有助于共同促进区域国家履行化学品和废物相关国际公约、提升各国化学品和废物管理水平。

延伸阅读:

《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第一次缔约方大会召开 中国代表团与会

原标题:专家解读 | 走进水俣公约及缔约方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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