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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福建晋江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2017-10-23 10:4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土壤污染防治土壤环境质量污染地块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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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目标和指标

总体目标:到2020年,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基本健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农用地土壤环境得到有效保护,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基本保障,土壤环境风险总体得到管控。到2030年,土壤污染防治体系建立健全,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主要指标: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1%左右,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到2030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5%以上。

(五)工作重点

1.重点污染物:铅、铬、镉、砷、汞、铜等重金属和多环芳烃等有机污染物。

2.重点行业:化工、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含组装)、热电、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和危化品仓储等行业。

3.重点区域及地块:蔬菜基地、重点行业污染源集中区、再开发利用的城镇建设用地及污染地块、饮用水源保护区。

(六)分区管控

根据区域特点,重点落实以下方面:中心城区(包括青阳街道、梅岭街道、西园街道、罗山街道、新塘街道、灵源街道和池店镇、紫帽镇)重点落实工业遗留地块安全利用,2020年区域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陈埭镇、西滨镇重点落实工业遗留地块安全利用、耕地和沿海滩涂等未利用地保护与开发,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磁灶镇、内坑镇、安海镇、永和镇重点加强工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龙湖镇、东石镇、英林镇、金井镇、深沪镇加强工业污染地块风险管控、耕地和沿海滩涂等未利用地保护与开发、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2020年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1.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详查

2017年4月起,按照《福建省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实施方案》以及《泉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启动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在现有相关调查基础上,以农用地和工矿企业用地为重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底前查明耕地、园地等农用地土壤污染的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2020年底前掌握化工、电镀、制革、铅酸蓄电池(含组装)、热电、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处置和危化品仓储等重点行业企业(含已停产、搬迁及关闭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中的污染地块分布及其环境风险情况。按照国家、福建省和泉州市有关要求,建立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定期调查制度,每10年开展1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农业局、财政局、经信局等部门参与,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晋江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落实,不再列出,具体分工详见任务分解表。

2.推进土壤环境监测体系建设

提升土壤环境监测能力。依托我市各类环境监测机构,按照国家相关标准配齐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监测所需仪器设备和人员,提升我市土壤环境监测综合能力。建立健全培训制度,每年至少开展1次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市政府要加大土壤环境监测等基础能力建设投入,所需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委编办、财政局、农业局等参与。

建设土壤环境监测网络。由市环保局会同各相关部门统一规划、整合优化全市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重点在耕地、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蔬菜基地、重点行业企业等地布设监测点位。2017年底前,根据省、市土壤监测方案和年度监测计划,完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点位设置,建设布局合理、重点突出的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在耕地、林地等布设土壤环境监测基础点位,每5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全市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及其变化。选取饮用水源地保护区、蔬菜基地、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及其影响区域,布设土壤环境监测风险点位,每3年开展1次监测,掌握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变化。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牵头,市国土局、农业局、经信局等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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