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8)罚则
第十七条规定了对于违反本法的行为行使处罚措施。即拒绝、妨碍或回避调查、测定或采集样品者,处3万日元以下的罚金。除处罚行为人外,对其法人或自然人也要处以同样的罚金。
(二)城市用地土壤污染防治
《土壤污染对策法》立法的目的是:“是通过制定措施确定特定有毒物质给土壤造成的污染的范围来保护公众健康,以及预防土壤污染给健康造成的损害”。与农用地的土壤污染规制目标不同的是,城市用地土壤特定污染物污染的管理限于对国民健康受损的情况。该法主要包含一般条款、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划定污染区、土壤污染损害预防、委派调查机构、委派促进法律实体、责任条款等共八章四十二条。具体规定包括:
(1)立法目的和有害物质的定义
在第一章中对立法目的和特定有害物质的定义作出明确规定。第1条阐述了立法目的,第2条将特定有害物质定义为:《土壤污染对策法施行令》规定的,因其存在于土壤中可能会给人类健康造成危害的铅、砷、三氯乙烯和其他物质(放射性物质排除在外)。
(2)土壤污染调查及报告
第二章规定要求土壤污染调查的条件。当发生某些用来生产、使用或者处理有害物质的设施停用或者转用时;或是发布了行政令,都道县府知事可以签发行政令要求对土壤污染进行调查并公布调查结果。
(3)污染区域的指定
第三章对污染区的指定作出规定。
如果调查发现该土地上集中的某重金属物质超过限量或者说不符合土壤质量标准,则就应该把该土地指定为污染区,并登记在指定污染区登记簿中。该指定污染区登记簿公众可以自由查阅。只有成功实施了整治措施将土壤污染降至达标的程度,该区域才可以从登记簿中删除。登记簿的自由查阅制度,在促进土地所有人积极采取措施消除污染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4)对指定污染区的管制
第四章是对防止土壤污染健康损害措施的规定。一旦地块被认定为污染区域并被载入污染地区登记薄中,该土地的使用便受到限制,旨在防止污染危险的进一步扩散。该法规定了县级行政长官对污染土地所有人签发整治行政令的要求,措施主要包括防止污染扩大和对已经形成的污染的修复如挖掘外运等。该法还规定了土地所有者、实施污染整治措施行为者、实施改变该地块形式或质量者需要报告并说明该地块、污染整治措施或土地改变情况等,以及政府职员进入场地进行检查的要求。
(5)调查机构和法人的指定
第五章和第六章是关于调查机构和支持法人的指定。对调查机构的指定和委派的相关程序、法人的资格、管理方式、营业范围、基金来源等以及财政支持方案等作了规定。
(6)杂项
第七章的杂项规定包括报告与检查、咨询及提交材料的要求、环境省的指令、国家援助等。
(7)惩罚规定
第八章是对于惩罚形式的规定,包括罚金和判刑。对单位实行双罚制,既对违反相关法定义务的单位实施处罚,又对单位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等给予处罚。
(三)日本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
日本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标准早在1967年制定的《公害对策基本法》中即已提出,但实际上直到1991年有关土壤染的环境基准才被制定出来,规定了25种有害物质的限值。《土壤污染对策法》根据土壤中含有量以及土壤溶出量两个因素来控制土壤重金属污染,前者主要通过直接摄取污染土壤的方式摄入重金属带来影响,后者主要通过人类的污染地下水暴露风险带来影响;对挥发性有机物和农药只限定了溶出量基准。
《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止法》指定了Cd、As和Cu是有害物质。Cd的最大允许限值根据Cd在米粒里面的浓度设定,而不是土壤中Cd的浓度。这是考虑到土壤中影响生物有效的Cd的因素很多(例如稻株栽培的水管理措施),设定土壤Cd含量不符合实际情况。
土壤环境标准适用于各种类型的土地,但是由于自然原因导致污染的土地以及原材料的堆积场、废弃物的填埋场和其他以利用或处置为目的场地不适用该环境标准。
三、日本土壤污染防治管理的特点与启示
日本在土壤污染防治管理方面开展工作比较早,通过多年的实践,形成了一些先进的制度和措施,这些制度和措施在我国土壤污染防治是方面值得借鉴和采纳的。
(1)形成了政府-企业-民众高效灵活的环境污染防治体系
日本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得益于其高效灵活的环境污染防治体系。在中央政府的法律、行政指导下,地方政府在其实施中发挥了灵活的、突出的作用,企业、财团和民众都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2)公害赔偿制度独具特色
日本的环境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包括土壤)是在遭受到污染之痛后,在污染健康损害赔偿推动下逐步建立起来的。其公害补偿制度独具特色。
(3)对不同的污染土壤类型采用分别立法的方式
日本将土壤污染区分为农用地土壤污染和工业迹地土壤污染两种分别进行立法,这既是日本首先遭受农田重金属污染的原因,也是农用地土壤污染和工业迹地土壤污染具有不同所致。鉴于农用地安全的重要性,日本对农用地土壤污染采取了由政府直接实施的模式,即由政府监视农用地的土壤污染状况、划定污染对策区域、制定对策计划及组织实施等,实施费用由污染者负担。对城市工业迹地,以污染者负担原则为指导,采取了由土地所有者,包括土地的管理者、占有者和污染者具体实施的方式。两部法律及其配套法规在实施过程中相互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构成了日本的土壤污染防止法律体系。
(4)在土壤污染防治上注重事前预防和事后整治结合原则
日子在土壤污防治方面比较注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如为弥补市区土壤污染防治的立法缺陷,日本于1989年修改的《水质污浊法》增加了对特定地下渗透水的禁止性规定,以防止地下水污染。
(5)法律责任严格明确
日本土壤法的责任主体范围广泛。一般情况下土壤的所有人或使用人都是土壤污染的责任主体,在归责原则上也多采严格责任制,在追究责任上具有追溯性,在有多个责任人时责任具有连带性,即任何一个责任人都应先承担和履行责任,然后向其他责任人追偿。最后,责任的代位性,即环境保护主管机关可以先为责任人履行责任,然后向具体责任人追讨。
(6)制度较为先进且可操作性强
日本土壤污染防治的某些制度较为先进,中如土壤污染区域指定及管制制度。此外,日本土壤污染管理制度相关条目还包含了大量程序性规范。便于具体管理措施的实施,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
(7)注重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日本土壤污染法规中明确规定了污染信息的公开和汇报制度,对策法中规定了公众有权查阅污染土壤登记薄,对于推进土壤污染防治具有重要作用。
(8)日本土壤重金属污染管理体系的局限性
日本土壤污染管理体系总体上比较先进,但是也存在着一定的局限性和不足。其一是分别立法的方式对土壤污染防治的整体性和一般性规定有所欠缺,应注意两部法律的衔接性;其二是《土壤污染对策法》将城市用地土壤污染管理的目标限于对健康的影响情况,而未包括对生活环境的影响,防治目标单一,忽视了污染土壤的生态风险,使得防治法的作用受到了限制
延伸阅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2024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二批),清单中涉及水污染防治(地表水)、水污染防治(地下水)、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农村环境整治等项目。
会议形式:特邀报告技术交流成果分享展览展示环境污染是当今世界面临的重大挑战之一。随着人类经济和工业的快速发展,各种污染物不断释放,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危害着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加强环境污染治理和保护工作。生物修复技术近几年来由于其具有处理效果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浙江省
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3年行业评述及2024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2023年行业评述202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本文对2023年土壤修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合计23项,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包括有机工业固废湍动床气化焚烧技术、多仓式有机固废机械强化快速腐熟技术等技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领域包括污染砂性土壤快速分选淋洗一体化装备、煤矿酸性
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以加强中央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实施、验收和监督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支撑污染防治攻坚战。江西省中央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项目管理细则(试行)第一章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防治资金主要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7693万元,水污染防治资金45297万元,土壤污染防治资金8854万元,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615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水、
近日,河北省财政厅发布通知,提前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10997万元。
重庆市财政局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重庆市奉节县三磺厂矿区历史遗留固体废物(A区)污染治理项目等19个项目获得资金支持,合计9492万元。重庆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度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预算的通知相关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防治生态环境污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规范土壤和沉积物中金属元素的测定方法,生态环境部制定生态环境标准《土壤和沉积物19种金属元素总量的测定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法(HJ1315—2023)》。本
我国土壤污染防治相关法规政策文件对绿色低碳修复有原则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提出实施风险管控、修复活动不得对土壤和周边环境造成新的污染。《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提出鼓励采用绿色的、可持续的和资源化修复。《减污降碳协同增效实施方案》和《“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和农村
2023年底,生态环境部印发了《关于促进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绿色低碳修复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生态环境部土壤生态环境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定位和主要内容等,回答了记者提问。问:《指导意见》出台的背景和意义是什么?答: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是土壤污染防治
近日,湖南省发布关于更新湖南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的通知,根据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情况,本次将湖南省衡阳市康华化肥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株洲中盛塑胶有限公司、柳化中成化工有限公司、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2及湖南柳化桂成化工有限公司3等地块纳入名录;本次将湖南利洁生物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3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进行公开征求意见,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为贯彻《浙江省
重庆泓展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重庆渝隆资产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业主)、重庆桃花溪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代理业主)(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九龙坡区兰美路秦安机电原址地块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3月20日,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项目EPC总承包招标,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三采油厂。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根据土壤污染情况,完成第二助剂厂土壤修复治理工程的设计、建构筑物拆除、现场辅助设施采购、污染土壤修复治理、场地恢复、绿化等所有工作,本项
近日,广东省物资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新造油库地块土壤修复项目施工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人为广州市第一市政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总价3538.782487万元。自中标之日起计,中标人须在180日历天内完成项目所有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并经省(市)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评审通过并取得验收合格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印发《四川省磷肥制造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等5个技术要点,涉及磷肥制造行业、铅蓄电池制造行业、涂料制造行业、无机碱制造行业、无机酸制造行业等行业。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四川省磷肥制造行业企业土壤污染隐患排查技术要点》等5个技术要点的
2月19日,渭南市华州区栗峪河流域历史遗留矿渣土壤污染综合整治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标段中标结果公示,中标人为中国二冶集团有限公司,容海川城乡规划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中标价4179.04975万元。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印发2023年《国家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和土壤污染防治领域)》的通知,合计23项,其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领域包括有机工业固废湍动床气化焚烧技术、多仓式有机固废机械强化快速腐熟技术等技术,土壤污染防治领域领域包括污染砂性土壤快速分选淋洗一体化装备、煤矿酸性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含地下水污染场地)与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名录移出清单(2024年1月10日更新)。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4月23日,河南发布关于《重金属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及跟踪监测技术指南》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详情如下:
近日,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公布了山西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3年)。截至2023年12月份,全省全口径涉重金属企业清单共194家,2021年以来新、改、扩建涉重金属企业7家。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山西省全口径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清单(2023年)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
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的意见》要求,帮助企业搭建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交易平台,更好服务企业找到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来源,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制定印发《贵州省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自愿交易技术指南(试行)》。《指南》适用范围为全省行政区域内新、改、扩建重点行业建设
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防治资金主要支持涉重金属历史遗留固体废物、重金属减排等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治理,以及事关农产品、人居环境安全的农用地、建设用地风险管控或修复等工作。河南省省级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
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涉及长沙市(宁乡市),湘潭市(湘潭县、湘乡市),娄底市(冷水江市、新化县),衡阳市(常宁市、耒阳市、衡南县),郴州市(临武县、桂阳县、宜章县、苏仙区、永兴县),永州市(零陵区),岳阳市(临湘市、平江县),邵阳市(新邵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2月25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了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等特定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详情如下: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区域等特定区域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通告为深入打好净土保卫战,有效防控涉重金属环境风险,加强耕地土壤污
11月23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意见的通知,详情如下: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开征求《关于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第二批)的公告》意见的通知各有关单位:根据国家和我省农用地土壤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
11月16日,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西省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工作方案,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物是铅、汞、镉、铬、砷、铊和锑,并对铅、汞、镉、铬和砷五种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实施总量控制。重点行业包括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业(铜、铅锌、镍钴、锡、锑和汞矿采选),重有色金属冶炼业
根据国家和我省农用地土壤镉等重金属污染源头防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湖南省生态环境厅组织编制了《湖南省执行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标准表(第二批)(征求意见稿)》,拟以公告形式发布实施,现公开征求意见。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1月7日,中国国际科技促进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导则》团体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重金属污染土壤修复技术导则》是由南开大学、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科环境修复(天津)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生态道德教育促进会、天津农学院起草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晋江市生态环境局印发晋江市进一步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到2025年,全市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20年下降5%,重点行业绿色发展水平较快提升,重金属环境管理能力进一步增强;结合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推进治理一批突出历史遗留重金属污染问题。全文如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