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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重视农业污染排放治理。大力推广节约型农业技术,推进农业清洁生产,力争2020年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统一规划实施农村和农业污水处理、农资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垃圾清运等生态环保项目建设。加强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工作,2017年底前依法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加大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小区)建设力度,到2020年,规模养殖比重达到80%,规模养殖场配套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比重达到 80%以上。继续抓好农作物秸秆全面禁烧,大力推进秸秆工业原料化、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能源化等综合利用。(牵头单位:市农委、市环保局、市畜牧局、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农机局、市蔬菜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
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九)积极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扎实开展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市创建,加快对省级及以上园区的循环化改造升级。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延伸产业链,提高产业关联度,建设公共服务平台,重点实施好关键补链项目、延链项目、配套项目、原材料精深加工项目、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50%的省级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局等)
(二十)有序推进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鼓励以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泥为原料生产有机肥用于苗木栽培和城市绿化用肥。大力推动农作物秸秆、林业“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规模化养殖场粪便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发展各类沼气工程。到2020年,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和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均达到90%。(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畜牧局;配合单位:市国土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林业局、市农委等)
(二十一)全面实施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科学配置社区垃圾收集和可再生资源回收系统,在有条件的社区设立智能型自动回收机,鼓励支持资源回收利用企业在社区建立分支机构。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登记、定点回收、集中处理、资源化产品评估制度。探索建立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技术模式和商业模式,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与餐厨废弃物、粪便、园林废弃物等协同处理。到 2020年,城市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40%,餐厨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30%。(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二十二)积极探索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鼓励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优化逆向物流网点布局,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回收网络,逐步建设废弃物在线回收、交易等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在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建设产业共生平台。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逐步构建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支持动力电池、汽车维修、汽车保险、报废拆解等汽车产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等)
六、实施节能减排工程
(二十三)节能重点工程。重点推进电力、煤炭、冶金、化工、建材等传统行业和建筑、交通、商贸、农业、公共机构等重点领域节能技术改造,提高传统产业和重点领域能源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市年耗能1万吨标准煤以上用能企业实现节能量50万吨标准煤;年耗能20万吨标煤工业企业(电厂除外)建成能源管理中心,能源利用效率提升3%左右。加快实施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工程,推广应用低品位余热利用、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稀土永磁电机、节能空调、节能冰箱、节能洗衣机等先进节能装备和产品,扩大绿色生产和消费。到2020年,一级能效电力变压器市场占有率达到10%,二级以上能效房间空调器、电冰箱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50%、99%以上。(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商务局、市科技局;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交通运输局、市质监局、市财政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阜阳供电公司等)
(二十四)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推广重点行业多污染物协同控制技术,抓好化工、有色金属冶炼、火电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设施的运行监管。落实环保电价,加强发电机组绿色调度,推进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严格控制商品煤硫分和灰分。分年度筛选制定大气主要污染物重点减排项目计划,按计划完成阜阳华润电力有限公司1号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清洁能源替代等重点减排项目。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源清单编制和减排核查评估,在有机化工、表面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控制。到2018年,重点管控企业全面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到2020年,全市VOCs排放总量下降7.9%以上。(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质监局等)
(二十五)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加强城市、县城、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乡镇政府所在地、美丽乡村中心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和改造,推动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推进高速公路服务区污水处理和再生利用设施建设。抓好工业污染治理、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再生水利用和畜禽规模养殖粪污治理与资源化利用等重点减排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大对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网改造力度。加大非重点减排工程涉及的垃圾处理、环保疏浚、网箱养殖拆除、人工湿地、海绵城市建设等能够直接改善水环境质量的项目建设力度。对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的水体,全面落实水体达标方案,改善水质类别。加强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2020年前完成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整治。动态调整黑臭水体名单,发现新的黑臭水体要及时列入名单,并按时完成整治,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水环境改善效果。建立市、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委会、社区)四级“河长制”,覆盖全市江河湖泊,强化协调调度,促进河道水质和水环境持续改善。(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水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农委等)
(二十六)循环经济重点工程。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示范、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业废弃物综合利用产业基地建设、“互联网+”资源循环、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循环经济典型经验模式推广等重点工程,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商务局等)
(二十七)秸秆利用产业化提升工程。大力发展以农作物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以秸秆资源综合利用市场化、产业化为主线,围绕秸秆收割、压缩、烘干、储存、运输以及综合利用、工业产品制造、市场营销等全产业链条,实施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壮大工程、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引进工程和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培育工程,扶持一批掌握核心技术、成长性好、带动力强的企业做大做强。到2020年,在全市高标准建设1至2个年吸纳秸秆超过20万吨的以秸秆资源利用为基础的现代环保产业示范园区,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0%,有效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牵头单位:市环保局;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农机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等)
七、完善节能减排支持政策
(二十八)完善价格收费政策。落实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政策,对能源消耗“双控”目标完成进度滞后地区要进一步加大差别电价和惩罚性电价执行力度。督促各地严格落实水泥等行业阶梯电价政策,促进节能降耗。严禁地方对高耗能企业实施优惠电价。严格落实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全面推行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建立完善天然气发电电价疏导机制,落实燃煤机组环保电价和超低排放加价奖励政策,严肃查处不执行环保电价政策的行为。加大污水处理费、垃圾处理费收缴力度,提高收缴率。(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水务局等)
(二十九)落实财政税收激励政策。加大对节能减排工作的资金支持和政策落实力度,统筹安排相关专项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能力建设和公益宣传等。创新财政资金支持节能减排重点工程、项目的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推广节能环保服务政府采购,探索推行政府绿色采购,落实节能环保产品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清理取消不合理补贴。落实支持节能减排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优惠政策。积极推进资源税改革,逐步扩大征收范围。落实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牵头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税局、市地税局;配合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市环保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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