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大气治理综合政策正文

环保部发布七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涉及电镀、焦化、制药工业等行业(全文)

2017-12-09 11:10来源:中国排污许可关键词:排污许可技术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证核发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11、表10 企业大气排放总许可量

该表为自动生成,该表中申请排放许可量应与表1中总量指标进行对比取严。

12、表11 废水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1) 对于总排放口,排放口编号、地理坐标、排放去向、排放规律、受纳自然水体信息、汇入受纳自然水体处地理坐标等信息应完整填报;

(2) 总排口受纳水体的名称、水体功能目标填报应正确填报;

(3) 对于车间或生产设施排放口,排放口编号、地理坐标、排放去向、排放规律应填报完整。

13、表12 废水间接排放口基本情况表

间接排放废水应写明受纳污水处理厂执行的外排浓度限值。

14、表13 废水污染物排放执行标准表

(1) 废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应正确填报,注意焦化生产废水如湿熄焦废水经处理后用于洗煤、熄焦和高炉冲渣等的水质,其pH、SS、CODCr、氨氮、挥发酚及氰化物应满足GB16171中表1的间接排放限值要求;

(2) 2015年1月1日及以后取得环评批复的排污单位在其他信息中应填写环评批复要求(数值+单位)。

15、表14 废水污染物排放

(1) 废水污染物种类及排放浓度限值应完整准确;

(2) 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评批复的企业许可排放浓度限值应将排放标准与环评批复值取严;

(3) 总排放口化学需氧量及氨氮应申请前三年的年排放量限值,审核计算过程是否正确,总量控制指标应为取严值;

(4) 受纳水体环境质量超标且列入GB16171中的其他污染因子或总磷总氮控制区域的总磷、总氮应申请年排放量限值并计算申请年许可排放量;

(5) 设施或车间废水排放口只申请许可排放浓度限值,不申请年排放量限值;

(6) 全厂排放口总计自动生成结果,应与表1中总量指标进行对比取严。

16、表15 自行监测及记录信息表

废水

(1) 审核“监测内容”是否填报准确,废水选择“流量”;

(2) 污染物名称、监测设施、手工监测频次应符合规范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3) 手工测定方法应来自GB16171并进行判断该方法适用于对应污染物;

(4) 湿熄焦水池补水口6项指标监测信息应完整填报;

(5) 应填报湿熄焦回用水池内对挥发酚的监测内容。

有组织废气

(1) 审核“监测内容”是否填报准确,并不是指监测的污染物种类,而是一些对应的监测参数,有组织燃烧类废气监测内容应为“氧含量、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含湿量、烟气压力”,非燃烧类应为“烟气流速、烟气温度、烟气含湿量、烟气压力”;

(2) 污染物名称、监测设施、手工监测频次应符合规范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3) 测定方法应来自GB16171和GB13271(锅炉),选取的测定方法应适用对应排放形式的污染物;

(4) 自动监测时应填报故障期间手工监测信息。

无组织废气

(1) 无组织监测内容(厂界、焦炉炉顶)应填报完整;

(2) “监测内容”应填报准确,无组织废气应选择“温度、气压、风速、风向”;

(3) 污染物名称、监测设施、手工监测频次应符合规范中自行监测管理要求;

(4) 测定方法应来自GB16171,选取的测定方法应适用于无组织废气。

17、表16 环境管理台账信息表

(1) 台账记录内容应准确完整,包括生产设施运行管理信息、污染治理设施运行管理信息、非正常情况记录信息、监测记录信息、其他环境管理信息(无组织、特殊时段的记录要求);

(2) “记录频次”应符合规范要求,与记录内容对应;

(3) “记录形式”应选择“电子台账+纸质台账”;

(4) “其他信息”应备注台账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

18、改正措施

对于目前排污单位环境管理现状无法满足规范要求的,审核企业是否承诺改正措施及完成时限。例如:

对于采用湿熄焦作为主要熄焦工艺的钢铁联合企业,需填写:“承诺于2017年12月底完成干熄焦改造”;

对于XX主要排放口应该采用自动监测而未采用的,需填写:“承诺于201X年X月底前完成自动监测设施的安装”;

对于煤场没有密闭的,需填写:“承诺于201X年X月底前完成改造工作”。

19、附图

(1) 生产工艺流程图应包括主要生产设施(设备)、主要原燃料的流向、生产工艺流程等;图片应清晰可见,图例明确,且不存在上下左右颠倒的情况。

(2) 生产厂区总平面布置图应包括主体设施、公辅设施、全厂污水处理站等,同时注明厂区雨水和污水排放口位置;图片应清晰可见,图例明确,且不存在上下左右颠倒的情况。

(三)许可排放限值确定

1、许可排放浓度

对于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评批复的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浓度由污染物排放标准和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从严确定;对于其他排污单位,许可排放浓度由污染物排放标准确定。审核许可排放浓度确定依据及取值是否正确。

2、许可排放量

对于2015年1月1日(含)后取得环评批复的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量由环评文件及批复要求、总量控制指标、本标准推荐方法从严确定;对于其他排污单位,许可排放量由总量控制指标及本标准推荐方法从严确定。上述总量控制指标包括:总量批复文件、环评批复时的总量控制指标、现有排污许可证及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总量。审核许可排放浓度确定依据及取值是否正确。

对于本技术规范推荐方法计算过程的审核,计算过程中应说明公式中每个数据的来源,包括对主要产品产能的认定依据、基准排气量及许可排放浓度的选择,锅炉设计燃料用量的来源等等,确保数值选取准确,计算过程中应使用主要产品产能而非产品产量。

三、环保部门审核意见及排污许可证副本

1、应按技术规范填写执行报告内容、频次等要求;原则上炼焦化学工业仅要求上报年度、季度执行报告,地方可根据管理要求增加月度和半年年度执行报告。

2、应按照企业事业单位信息公开管理办法、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等现行文件的管理要求,填报信息公开方式、时间、内容等信息。

3、环保部门可将对排污单位现行废气、废水管理要求,以及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中明确的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维护管理要求写入“其他环境管理要求”部分中;对于污染治理设施不满足规范要求的,可将整改要求写入“改正措施”中并限定整改时限;若无地方法规要求,暂不建议写入关于噪声、固废、环境风险等方面的管理要求。

4、核发部门应结合冬防期间相关文件提出相应管控要求。

原标题:环保部发布七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审核要点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排污许可技术查看更多>排污许可证查看更多>排污许可证核发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