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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2017-12-13 11:00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海岸带综合保护生态环境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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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加强公众参与

加大规划宣传力度,通过电视、网络、报纸等媒体,开展形式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使社会公众深入了解规划的意义和主要内容,增强公民认识海洋、关爱海洋的思想意识,营造有利于规划实施的良好社会环境。

要完善规划实施的公众参与、科学决策和民主监督机制,所有用海项目海域使用论证、海洋环境影响评价需在公开媒体或部门网站上公示,各级海洋主管部门及时对外公开海洋行政审批、海洋违法处罚决定结果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海洋管理法律法规、性质恶劣的典型案件,应及时曝光,并将违法主体纳入企业不良信息记录。

六、加强考核评估

建立规划实施年度考核和中期评估机制,将海岸线保护与利用实施情况和近岸海域优良水质目标等纳入地方和部门党政领导班子年度考核范围。规划实施期间,各牵头单位、各沿海地级以上市政府每年要将主要目标和任务完成进展情况报省政府。

在省海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海岸带综合管理专责小组要对各地、各部门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进行例行检查和综合考核,并将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情况、近岸海域污染防治工作情况、海洋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开展情况、海洋灾害和环境突发事件应对情况等纳入海洋督察范围,督促各地各部门狠抓工作落实,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公布。在规划实施中期、末期,省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主要目标和任务特别是约束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评估,及时总结经验,并向广东省政府和国家海洋局报告。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节点、粤东经济次中心、广东特色海洋经济示范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打造现代渔业示范区,发展临港产业和特色旅游业;沿海绿色防护带重要组成部分。

第一节柘林湾区

柘林湾区陆域涉及潮州市饶平县,海域包含大埕湾、柘林湾等海域。湾区总面积1962.2平方千米,东至117°12′27″E,西至116°41′34″E,南至23°28′54″N,北至24°14′07″N。其中陆域1700.0平方千米,海域262.2平方千米,海岛105个,大陆海岸线长75.3千米,分布有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个4A级以上景区、1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

一、战略定位

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重要节点、粤东经济次中心、广东特色海洋经济示范区、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打造现代渔业示范区,发展临港产业和特色旅游业;沿海绿色防护带重要组成部分。

        二、生态保障

柘林湾区主要保护黄冈河、韩江等流域生态及海山岛等沿岸地区的特殊地质地貌。保障柘林湾海域环境容量及大埕湾等岸段沙滩环境的稳定,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评价能力。加强黄冈河、韩江等河流的陆源污染控制,提升潮州饶平等重要岸段综合减灾能力,开展湾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隐患排查及治理,在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提高潮州港的海洋灾害防御和突发性海洋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湾区重点开展海山岛红树林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潮州港海洋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和饶平县渔业捕捞和养殖业防灾减灾体系建设与维护工程。

三、发展指引

空间格局。湾区共划定严格保护岸线23.5千米,限制开发岸线16.7千米,优化利用岸线35.1千米。湾区陆域共划定生态空间面积1348.3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79.3%;农业空间面积为209.0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12.3%;城镇空间面积为142.7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8.4%。湾区海域共划定海洋生态空间面积135.2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51.6%;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空间面积为89.3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34.0%;建设用海空间面积为37.7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14.4%。湾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141.4平方千米,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356.2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107.0平方千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07.9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面积为85.7平方千米。

港口发展。潮州港定位为广东省沿海的地区性重要港口、多功能的综合性港口和地区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潮州港沿海港口下辖三百门港区、西澳港区、金狮湾港区三个港区,规划形成“一港三区”的沿海港口总体布局。三百门港区主要为地方经济发展和临港工业开发服务;西澳港区为潮州港综合性深水港区,为临港产业开发和地方经济发展服务;金狮湾港区为潮州港重要的工业港区,以服务临港产业开发为主。

产业发展。湾区主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推进粤闽经济合作,重点发展能源和重型装备等产业及特色工业园区。面向粤东、闽东南乃至海西经济区发展对台贸易。依托大唐电厂和当地风能充足的优势,优化能源产业结构,促进能源跨行业综合利用;依托潮州港口资源,积极发展重型装备制造业;承接周边地区大型石化项目配套产业。

城市发展。统筹老城、新城、工业园及生态空间的关系,构建“两园(特色产业园和临港产业园)、两城(韩东新城和滨海新城)、山海簇拥”联动发展的格局。发挥潮文化、著名侨乡影响力,突出区域合作创新主题,积极探索合作新模式,将潮州新区建成广东深化对台经贸合作的前沿平台和现代化新区。

第二节汕头湾区

汕头湾区陆域涉及汕头市,海域包含汕头港、广澳湾、海门湾等海域。湾区总面积6474.5平方千米,东至117°31′36″E,西至116°14′23″E,南至22°50′13″N,北至23°38′54″N,其中陆域2086.2平方千米,海域4388.3平方千米,海岛186个,大陆海岸线长217.7千米,分布有11个省级以上开发区、7个4A级以上景区、2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2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个国家海洋公园。

一、战略定位

建设粤闽台海洋产业合作的桥头堡,粤东海洋经济重点发展区的核心、创新型经济特区、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打造广东重要的国际港物流中心和海洋产业基地、粤东港口群核心区;沿海绿色防护带重要组成部分,“五纵”生态廊道的核心区。

二、生态保障

汕头湾区主要保护牛田洋湿地、南澎列岛候鸟栖息地等生态系统及韩江、练江等重要流域生态,维护南澳岛等海岛森林植被,保障青澳湾等观光海域的水体环境及广澳湾等岸段沙滩环境的稳定,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评价能力。加强韩江、练江等河流的陆源污染控制,提升汕头澄海等重要岸段综合减灾能力,开展湾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隐患排查及治理,在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提高汕头港的海洋灾害防御和突发性海洋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开展海漂垃圾和海洋微塑料源头治理及监测试点,并建立清理防治协调机制。

湾区重点开展企望湾砂质海岸和南澎列岛珊瑚礁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南澳岛生态岛礁工程和青澳湾、汕头港、企望湾、海门湾等4个美丽海湾建设;推动南澳岛青澳湾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工程;开展汕头港海洋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三、发展指引

空间格局。湾区共划定严格保护岸线60.9千米,限制开发岸线63.6千米,优化利用岸线93.2千米。湾区陆域共划定生态空间面积513.8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24.6%;农业空间面积为872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41.8%;城镇空间面积为700.4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33.6%。湾区海域共划定海洋生态空间面积3000.2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68.4%;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空间面积为941.3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21.4%;建设用海空间面积为446.8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10.2%。湾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268.1平方千米,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2.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为507.4平方千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1710.9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面积为246.6平方千米。

港口发展。完善汕头港发展布局,加强港口资源整合,增强对国际航运资源的配置能力,建成沟通海内外、连接珠三角和海西经济区的枢纽港。加快推进广澳港区、海门港区及云澳、海门渔港区建设,积极规划建设一批高标准、大吨位、专业化泊位和配套设施,开辟和发展国际航运航线,推动海上物流大通道建设。加快广澳港区泊位、疏港大道、疏港铁路及码头配套工程建设,提升港口集疏运能力,进一步畅通汕头港与粤北、江西的连接通道。

产业发展。湾区主要推进国际港、粤东地区物流中心和新兴海洋产业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港口运输及物流业、现代金融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和远洋渔业。利用深水岸线发展临港重化、电力等,在洋东、勒门、海门等海域布局海上风电,推进中国(汕头)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和中国-以色列(汕头)科技创新合作区发展,以及金平工业园区、汕头保税区临港产业新城等建设。

城市发展。建设区域性海洋中心城市。坚持产城融合,按照港口、城市、海岛一体化发展的总体思路,加快形成以华侨经济文化合作试验区为核心,南部临港产业区、北部新兴产业区、南澳生态区为面的“一核三区”总体格局。将汕头海湾新区建成享誉海内外的现代化滨海新城和粤东重要新兴增长极。

第三节神泉湾区

神泉湾区陆域涉及揭阳市,海域主要为神泉港、靖海湾等海域。湾区总面积3584.9平方千米,东至116°48′56″E,西至115°54′56″E,南至22°40′54″N,北至23°46′40″N。其中陆域2279.8平方千米,海域1305.1平方千米,海岛155个,大陆海岸线长136.9千米,分布有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个4A级以上景区、1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

一、战略定位

建设广东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验区、产城融合示范区、区域协调发展先行区;打造世界级新能源新材料聚集地、全国重要石化能源基地、粤东专业物流中心、粤东医教高地、重要滨海旅游目的地;沿海绿色防护带重要组成部分。

二、生态保障

神泉湾区主要保护揭阳礁盘资源及沿岸珍稀水产资源,保护隆江、榕江等重要流域生态,保障靖海湾等岸段沙滩环境的稳定,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评价能力。推进生态岛礁建设,加强隆江、榕江等河流的陆源污染控制,提升揭阳惠来等重要岸段综合减灾能力,开展湾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隐患排查及治理,在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提高揭阳惠来石化基地的海洋污染防御和突发性海洋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湾区重点开展绿洲岸段砂质海岸保护与修复工程;推进石碑山角生态岛礁建设工程;推动揭阳惠来石化基地海洋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三、发展指引

空间格局。湾区共划定严格保护岸线66.8千米,限制开发岸线35.2千米,优化利用岸线34.9千米。湾区陆域共划定生态空间面积644.3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28.3%;农业空间面积为1055.4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46.3%;城镇空间面积为580.1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25.4%。湾区海域共划定海洋生态空间面积761.3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58.3%;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空间面积为413.0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31.6%;建设用海空间面积为130.8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10.1%。湾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422.3平方千米,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53.8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487.3平方千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77.9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面积为37.48平方千米。

港口发展。推进大南海港区、广东神泉现代渔港区、前詹港区、资深港区、靖海港区建设,以发展现代渔业、能源、原材料和通用散杂货运输为主,推动石油化工、装备制造等大型临港产业发展。

产业发展。积极推进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风能成套装备产业园、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园等平台建设;重点发展石化、新材料、电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电子信息、现代渔业等产业;加快度假、养生、养老等旅游产品开发,推进靖海等地区海水增养殖发展。在神泉、靖海海域布局海上风电。

城市发展。中心城区以空港新城、揭东新城为重点,加快产业集聚和设施完善,提升承载力和辐射力;惠来以大南海石化区建设为重点,促进产城融合发展;推动粤东滨海新区发展,打造揭阳城市副中心。

第四节红海湾区

红海湾区陆域涉及汕尾市,海域包含碣石湾和红海湾两大海湾。湾区总面积1.11万平方千米,东至116°58′18″E,西至114°54′48″E,南至20°34′23″N,北至23°14′25″N,其中陆域3806.9平方千米,海域7252.3平方千米,海岛428个,大陆海岸线长455.2千米,分布有7个省级以上开发区、4个4A级以上景区、2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1个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1个省级以上森林公园、1个世界重要湿地、1个国家级海洋公园。

一、战略定位

珠三角地区连接粤东地区的战略支点、粤东振兴发展先行区;主动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探索区域合作机制,打造现代产业新城、电子信息产业基地、国家级海洋渔业基地;沿海绿色防护带和“五纵”生态廊道的核心区。

二、生态保障

红海湾区主要保护近海湿地的自然特性和生态功能,保护鳌江等重要流域生态,维系龟龄岛、江牡岛等重要海岛生态,维护品清湖等重要海湾的水体环境及金町湾等岸段沙滩环境的稳定,提升海洋环境监测评价能力。推进建设生态保护示范区,开展生态岛礁和美丽海湾建设,加强鳌江等河流的陆源污染控制。高标准构筑综合防灾减灾系统,海堤防御标准提高至100年一遇。提高台风预警能力,建立防台抗台应急体系。加强海洋灾害预警能力建设,规范海洋观测和预报活动,开展湾区海洋灾害风险评估和区划、隐患排查及治理,在产业园区及重大项目可行性论证阶段,开展海洋灾害风险评估,提高海洋灾害防御和突发性海洋污染事故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置能力。

湾区重点开展小漠-鲘门滨海绿道建设工程;推动小漠南红树林湿地生态保护示范区建设工程、金町湾砂质海岸修复工程、梅陇和大湖红树林保护和修复工程;实施龟龄岛生态岛礁工程、品清湖和碣石湾美丽海湾建设;开展红海湾遮浪半岛和金厢滩国家级海洋公园建设工程;推进陆丰核电站和汕尾华城石化海洋灾害防御能力提升工程。

三、发展指引

空间格局。湾区共划定严格保护岸线258.4千米,限制开发岸线103.3千米,优化利用岸线93.5千米。湾区陆域共划定生态空间面积1031.7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27.1%;农业空间面积为2394.7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62.9%;城镇空间面积为380.4平方千米,占陆域面积10.0%。湾区海域共划定海洋生态空间面积4943.1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68.2%;海洋生物资源利用空间面积为1766.4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24.4%;建设用海空间面积为542.9平方千米,占海域面积7.4%。湾区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为785.4平方千米,陆域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987.3平方千米,城镇开发边界面积263.0平方千米,海洋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为2529.4平方千米,海洋生物资源保护线面积为472.3平方千米。

港口发展。重点推进汕尾港海丰港区和小漠物流港建设,规划建设进口大宗商品散杂货码头、油气专用码头,建设专业化、规模化港区。推进建设多式联运物流节点,实时发展保税物流,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建设区域性物流基地。加强与粤东及珠三角港口群之间的整体衔接和错位发展,发展以装卸散货、液体散货为主,件杂货、集装箱为辅的港口运输服务。

产业发展。依托深汕特别合作区,推进汕尾主动对接融入深莞惠经济圈,全面承接深莞惠经济圈辐射带动,打造珠江东岸产业转移主承接区。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电子信息产业,提升发展传统优势产业和旅游业,优化发展现代农业,重点发展能源工业和以马宫海洋渔业科技产业园为载体的大型深加工渔业,推动汕尾临海能源工业基地建设;在甲子、后湖海域布局海上风电。

城市发展。培育汕尾作为珠三角地区连接粤东地区的战略支点,加快推进深汕特别合作区建设,探索“飞地经济”发展模式。提升汕尾市城区城市建设水平,依托品清湖提升城市建设品质,大力发展滨海旅游业。建设滨海酒店带、小漠度假休闲岛,发展滨海休闲、水上游艇等功能。推进红海湾滨海旅游产业园区建设,完善旅游服务配套,有序推进太湖、金厢等旅游区建设。沿海岸线打造景观路径和滨海公园,提升整体城市形象。

原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 总体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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