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极星

搜索历史清空

  • 水处理
您的位置:环保环境修复综合政策正文

全文 |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2017-12-13 11:00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海岸带综合保护生态环境广东收藏点赞

投稿

我要投稿

第七章推动湾区发展

湾区是指由一个海湾或相连的若干个海湾、港湾、临近海岛共同组成的区域,往往具有比较独立的地理、水文和生态单元体系,也是海洋经济发展的聚集地。

以湾区为基本单元,制定海洋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指引,强化生态保护,优化岸线资源利用、产业布局和公共管理,科学确定湾区功能定位和发展重点,构建各具特色、功能互补的海岸带开发新格局。

根据自然地理特征以及海洋开发、功能定位的差异,将广东省沿海划分为柘林湾区、汕头湾区、神泉湾区、红海湾区、粤港澳大湾区、海陵湾区、水东湾区、湛江湾区等八个湾区。

第一节柘林湾区

柘林湾区陆域涉及潮州市饶平县,海域包含大埕湾、柘林湾等海域。湾区总面积1962.2平方千米,东至117°12′27″E,西至116°41′34″E,南至23°28′54″N,北至24°14′07″N。其中陆域1700.0平方千米,海域262.2平方千米,海岛105个,大陆海岸线长75.3千米,分布有2个省级以上开发区、1个4A级以上景区、1个省级以上自然保护区。

第八章 保障措施

海洋工作关系广东省经济社会的未来发展,要进一步完善规划实施机制,增强政策支撑和要素保障,充分发挥规划的总体性、基础性和约束性作用,确保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

广东省人民政府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广东省海洋工作领导小组作用,下设海岸带综合管理专责小组,明确部门分工,落实责任,加强监督检查。

国家海洋局要加强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及时掌握规划实施进展情况,在规划试点、体制机制创新、政策保障等方面给予支持。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厅要强化海洋综合管理职能,加强海岸带空间治理的统筹协调,承担广东省海岸带综合管理专责小组日常工作,负责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检查,会同有关部门协调解决规划实施中的问题,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省海洋工作领导小组报告。规划实施涉及到中央事权的事项要主动与国家主管部门对接,特别是涉及重大工程项目要按照规定程序和渠道另行报批。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要做好沿海经济带发展规划与本规划的衔接,加强对海岸带经济发展的宏观指导,依照规划优化海岸带重大投资项目布局;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加强海岸带向陆一侧土地利用、城乡建设总体规划与本规划的对接协调,按照规划要求实施海岸线向陆一侧空间管控;省财政厅要切实加强海岸带建设管理的投入保障。

广东省沿海各市县是落实规划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区域海洋工作协调机构,成立海岸带综合管理专责小组,加强海洋机构能力建设和人员配置,完善配套措施,落实专项资金,有序推进规划实施。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制订年度实施方案,细化工作分工,明确工作责任,逐项落实目标任务。

二、强化法制建设

推动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条例出台,完善海岸带综合管理机制,明确各级政府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的主体责任,为规划实施提供法律保障。制定广东省海岸带空间管控政策,抓紧修订海域使用条例,制定海岛保护条例。研究制定《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围填海管控办法》《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的意见》等配套制度和实施细则。

建立自然岸线保有率考核制度,严格执行区域限批制度,推进岸线整治修复,加强海岸线动态监测与巡查。加强海上联合执法,严肃查处违反《海岸线保护与利用管理办法》以及未批先填、批后不用、用非所批的违法用海行为。探索建立海岸建筑退缩线制度,严格保护海岸带生态环境

三、强化科技支撑

创新广东省科技兴海模式、制度与机制。将规划作为科技创新任务部署的重要依据,促进各类资源要素向关键领域集中,探索协同新模式,培育发展新动力。聚焦广东省建设海洋经济强省的战略目标,集中资源、形成合力,重点突破关系海洋经济提质增效和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等的重大关键科技问题。

发挥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作用,建立“以人为本”的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人才培养、管理和流动制度,促进技术、人才等创新要素向企业研发机构流动。制定专项扶持政策,支持企业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装备和标准的研发攻关。

打造省级海洋科技创新和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省级海岸带规划研究院、海洋产业研究院,争取国家级海洋研究所落户广东。加强成果转化体系建设,推动国家海洋高技术产业基地和科技兴海产业示范基地等的建设,不断完善市场化的海洋技术交易服务体系,推动一批见效快、产业升级带动力强的重大海洋科技成果转化应用。

加强省级海洋智库建设和人才培养,重点围绕陆海统筹的重大改革方案、重大政策制度、重大工程项目等提出咨询建议,开展科学评估,进行预测预判,以科学咨询支撑科学决策,以科学决策引领科学发展,引领广东省在海岸带综合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上走在前列。

四、加大投入力度

加大省级财政在海洋事业发展以及海监渔政、生态环保、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投入。利用海域使用金、海洋科技与产业创新示范专项资金等平台,积极争取国家重大专项资金扶持,做好省级财政配套,稳步增加对海洋环境、科技、经济等方面的投入,切实加大对基础性、战略性和公益性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

引导金融资本投向海洋领域,加强金融助推海洋产业发展力度,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海洋PPP模式,推动设立国际海洋开发银行。制定财政资金股权投资办法,探索政府股权投资、共有知识产权、创投引导基金等财政资金使用新模式,开展常态化海洋中小企业投融资路演,支持涉海中小科技企业上市融资。支持有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粤设立海洋经济金融服务事业部,组建以海洋经济为主题的金融服务中心或特色专营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和企业设立海洋产业投资基金,建立海洋产业投融资体系,积极推进海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产业链融资、海域使用权质押贷款等金融产品创新,推动海洋知识产权资本化、产业化。鼓励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海岸带保护与利用,推动建立“海洋+互联网+金融”模式,对接“国家海洋产业投融资公共服务平台”。

原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 总体规划的通知
投稿与新闻线索:电话:0335-3030550, 邮箱:huanbaowang#bjxmail.com(请将#改成@)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海岸带综合保护查看更多>生态环境查看更多>广东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