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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总体规划

2017-12-13 11:00来源:广东省人民政府关键词:海岸带综合保护生态环境广东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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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加快广东滨海生态公路建设

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统筹规划建设广东滨海生态公路,加强功能管控,切实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形成“南海镶带,岭南丝路”,打造广东最有魅力的滨海休闲带。

一、统筹交通、旅游发展

整合海岸带陆域和海域自然资源,推进“交通+旅游”融合发展。将陆地自然地质、地貌、历史人文、现代都市、新兴产业景观,与海洋特色风情、生物、海岛等资源结合,建设东起饶平县大埕镇,与福建诏安铁炉岗接壤,衔接粤闽沿海大通道,西至廉江市高桥镇,与广西合浦山口镇交界处,与国道G228相交的广东滨海生态公路。到2020年基本形成自东向西1570千米滨海生态公路主线,串联14个沿海城市和各旅游景区等各类节点182个,交通通道性功能基本实现。到2025年全面实现广东滨海生态公路交通运输、生态保护、景观欣赏和休闲游憩的复合性功能,跨海湾、水道重大工程全面建成,特色小镇、滨海新城在数量和品质上实现跨域发展。

二、落实海岸带功能管控要求

广东滨海生态公路建设应顺应滨海地区自然肌理,使公路更好的融入周围环境,贴近自然。

广东滨海生态公路穿过陆域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时,应注重快速交通、城市集散交通与人行交通的综合布置,尽量规避人口较集中和交通拥堵的区域,沿路应控制连续的低层及多层建筑界面,高层建筑采用点式;经过生态发展区应尽量设计慢行道,以最小生态影响为原则,尽量不破坏原有地表和自然景观,慢行道的选线必须满足护林防火、环境保护的需要。通过慢行系统、步行廊道的形式串联滨海湿地、红树林区,提高滨海旅游的可达性。

广东滨海生态公路建设应尽量减少用海和占用岸线,确需使用的,应当进行充分论证。滨海生态公路经过海洋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的,应尽量避免填海等改变海域自然属性的用海方式,确有需要的,采用跨海桥梁的形式,桥墩尽量建设在陆地上。经过海洋优化开发区域和重点开发区域的相邻或相接陆域的,应设计科学的离岸距离,合理选择植被类型,布局停车场、加油站、滨海服务区;经过海洋限制开发区域、海洋禁止开发区域,应采取绕行的方式,无法绕行的,采取隧道方式;经过海洋限制开发区域相应陆域或海洋禁止开发区域相近陆域的,应减少污染,开展对海洋生物影响的分析。

第三节统筹海域与陆域产业发展

科学统筹海岸带陆海产业发展,优化保障海岸带资源利用,按照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加快现有产业提质增效和新兴产业培育,加强示范引领,形成陆海产业相互支撑、良性互动的格局。

一、整体推进海洋经济发展

提升传统优势海洋产业。推动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油气业、现代海洋渔业、海洋船舶工业等海洋传统优势产业转型升级,延伸高端产业链,规划港口物流为主的生产空间面积1429.6平方千米,涉及岸线591.0千米,主要为优化利用岸线,为打造珠三角世界级港口群和粤东、粤西港口群提供保障;农渔业规划生产空间4.6万平方千米,岸线1392.7千米,以优化利用岸线和限制开发岸线为主,为建设广东海上粮仓,形成优势突出、特色鲜明的农渔业发展格局提供保障;海洋油气资源主要分布在深远海。

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以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生物医药、海水淡化和综合利用、海洋可再生能源为重点,突破共性技术和关键技术。其中,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业沿海岸线规划发展空间267.7平方千米,涉及岸线27.3千米,主要为优化利用岸线,为建设智能制造装备、通用航空装备、轨道交通装备、核电装备和海洋工程装备等制造基地提供保障。

加快发展海洋服务业。发展滨海旅游、海洋文化、海洋电子信息、海洋金融、航运服务等海洋现代服务业,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重点培育和发展一批规模大、实力强的海洋服务企业。其中,滨海旅游业沿海岸线规划发展空间1299.4平方千米,涉及岸线622.8千米,重点为建成国际高端滨海旅游目的地提供保障。

集约发展临海高端产业。按照优化存量、引导增量、主动减量的要求,发展技术先进、经济高效、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高端临海工业,运用市场机制和经济手段化解产能过剩,完善企业退出机制,做优临海工业,规划其他类工业空间2883.4平方千米,涉及岸线292.0千米,以优化利用岸线为主。

积极布局新能源、深海矿产等海洋潜力产业。跟踪国际海洋技术和产业发展方向,结合广东省基础和优势,储备一批发展潜力巨大的项目及技术,规划预留空间2232.8平方千米,岸线32.9千米。其中,新能源产业主要分布在生产空间,岸线类型主要为优化利用岸线和限制开发岸线;核电规划发展空间42.6平方千米,岸线32.9千米,主要分布在深圳、阳江、陆丰、惠东、台山、廉江。海上风电场址原则上应在离岸距离不少于10千米、滩涂宽度超过10千米时海域水深不得少于10米的海域布局,单个海上风电场外缘边线包络海域面积原则上每10万千瓦控制在16平方千米左右,主要分布在粤东的汕头洋东、勒门、海门,揭阳神泉、靖海,汕尾甲子、后湖,珠三角的惠州港口,珠海桂山、金湾,粤西的阳江沙扒、南鹏岛、湛江新寮、外罗、徐闻等临近海域,积极探索深远海风电开发。

二、加强产业发展示范引领

构建承担陆海统筹发展、生态文明建设、海洋权益保护等重大任务的区域性海洋功能平台。按照海洋经济示范区设立标准在湛江、茂名、深圳、珠海、江门建设海洋经济示范区,探索创建以金融支持蓝色经济发展为主题的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

开展海洋经济创新发展示范。推进海洋生物、海洋高端装备产业的产业链协同创新与产业孵化集聚创新。深圳探索市场主体、开放融合和国际化的金融创新、转移转化、集聚发展、政策协调、服务高效模式,打造一批中高端产业链和产业集聚区,至2020年实现海洋生物产业、海洋高端装备产业增加值分别为81亿元、524亿元。湛江探索科技创新驱动海洋经济发展新模式,建立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进一步提升在全国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地位。

推动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建设。通过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竞争性分配,发挥海洋资源优势,吸纳技术、人才、资金等生产要素,引导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建设现代海洋产业集聚区,增强海洋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带动海岸带地区经济快速发展。

创建“中国制造2025”试点示范城市群。扶持发展海洋探测装备、海洋通用装备、海洋高端运载装备、海洋能源开发装备、海洋渔业开发装备、陆海关联工程装备,力争在可燃冰开发装备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推进珠江西岸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将珠江西岸打造成具有世界影响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先进制造基地,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提供试点经验和示范引领。到2020年,力争打造2-3个产值超千亿元、在国内外具有影响力的海洋高端装备产业集聚区,形成粤港澳大湾区海洋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带。

原标题:广东省人民政府 国家海洋局关于印发 广东省海岸带综合保护与利用 总体规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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