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三十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生活饮用水信息报告、处理和发布制度,及时公布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具备检验资质的机构名单等相关信息,为相关单位提供便利服务。
法律、法规对有关信息发布有特殊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三十一条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已经或者有证据表明可能发生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的,应当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下列措施:
(一)会同集中式供水单位主管部门报本级人民政府同意后,责令集中式供水单位停止供水;
(二)责令自建设施供水单位、二次供水设施管理单位立即停止供水;
(三)责令对污染或者可能污染的供水设备、设施等进行清洗、消毒,经检测确认水质符合国家标准后,方可恢复供水;
(四)向有关主管部门或者行使相应处置权的政府提出封闭水源的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措施。
第三十二条 省、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农村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统筹城乡水资源配置,采取城镇供水管网延伸或者建设跨村、跨乡镇联片集中供水等方式,发展规模集中供水。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农村生活饮用水技术服务体系和水质检测机构,或者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定期对农村生活饮用水进行常规水质检测,保障供水水量和水质达标。
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将农村集中式供水水质列为卫生监测重点,并为农村集中式供水卫生安全提供技术指导。
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做好农村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针对集中式和分散式饮用水水源地的不同特点,加强污染防治,改善水源地水质状况。
水利部门应当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对水质保障工作实施监督检查。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一)供水单位未按规定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供水设施、设备采取相应的卫生防护措施的;
(二)供水单位未建立卫生管理制度,或者未配备专、兼职生活饮用水卫生管理人员的;
(三)供水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水质检测和公示的;
(四)供水单位未按规定向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水质检验结果的;
(五)供水单位未按规定进行供水设施清洗消毒的;
(六)涉水产品生产单位未建立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无原材料进货查验和产品销售记录,或者未按规定配备卫生管理人员的;
(七)涉水产品经营单位无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或者无产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的;
(八)涉水产品标签、说明书、检验项目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
(九)从事生活饮用水供应、卫生管理、供水设备清洗、消毒、净水、取样、化验的人员和涉水产品生产单位中从事水质处理器、水处理材料生产的人员未取得健康证明的;
(十)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者未按照规定进行水质检测的;
(十一)现制现售饮用水生产经营者未按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检测结果的;
(十二)拒绝、阻碍卫生执法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或者监督抽检的。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供水单位供应的生活饮用水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
(二)供水单位未配备满足净水工艺要求的水质净化处理设施、设备和必要的水质消毒设施,或者配备的设施、设备不能正常运转的;
(三)供水单位未取得卫生许可擅自供水的;
(四)供水单位的生活饮用水管网与非生活饮用水管网连接的;
(五)生产、经营未取得卫生许可的涉水产品,或者生产、经营的涉水产品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
(六)涉水产品生产经营单位伪造、变造或者冒用卫生许可、标签、标识、说明书、检验报告的;
(七)涉水产品生产单位未按卫生许可文件批准的生产工艺要求组织生产的;
(八)使用不符合国家相关规定要求的原料,或者国家禁用的有毒、有害原料和回收废旧料生产涉水产品的;
(九)为公众提供生活饮用水或者相关设施的建设、施工单位以及机场、车站、医院、学校、宾馆、餐饮娱乐场所等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采购、使用未取得卫生许可和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涉水产品的。
(十)生产经营现制现售饮用水的水质,不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的;
(十一)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的选址、设计、水源选择不符合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的。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出现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时,未能及时采取处置措施,致使事态发展和扩大的;
(二)瞒报、缓报、谎报生活饮用水污染事件,或者隐匿、毁灭相关证据的;
(三)拒不服从突发水污染事件应急处理指挥、拒不执行停止供水等控制措施的。
第三十六条 本条例规定罚款处罚的具体适用额度,按照省卫生计生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标准,报省人民政府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七条 卫生计生等行政部门和其他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造成不良影响或者后果严重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履行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职责的;
(二)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未纠正、查处的;
(三)对接到的投诉举报,未依法核实处理的;
(四)未依法受理、颁发卫生许可的;
(五)对不符合法定许可条件的事项予以审查认可或者许可的;
(六)未履行其他法定职责的。
第三十八条 妨碍卫生执法人员依法执行职务,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有处罚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
(一)生活饮用水卫生:是指供居民公共饮用的水中不含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所含任何物质的数量或者浓度不会危害人体健康,感官性状良好。
(二)集中式供水:是指自水源集中取水,通过输配水管网送到用户供水方式,包括自建设施供水。为用户提供日常饮用水的供水站和为公共场所、居民社区提供的分质供水也属于集中式供水。
(三)自建设施供水:是指自行建设供水设施,通过输水管网为特定范围用户提供生活饮用水的公共供水方式。
(四)二次供水:是指集中式供水在入户之前,经再度储存、加压、消毒或者深度处理后,通过管道或者容器输送给用户的供水方式,不包括采用无负压封闭式供水设施直达用户的情形。
(五)涉水产品:是指在生活饮用水净化处理和消毒以及供水过程中,与生活饮用水接触的联接止水材料、塑料和有机合成管材、管件、贮水容器、防护涂料、水处理剂、除垢剂、水质处理器等材料、化学物质和用具。
(六)现制现售饮用水:是一种通过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饮用水并直接散装出售饮用水的供水方式。
第四十一条 本条例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注:北极星环保网整理于沈阳日报、辽宁日报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随着雄安新区的设立,河北雄县逐步驶入高质量发展的快车道,营商环境不断优化,居民幸福感不断提升,从城乡居住环境改造到市政基础设施日益完善,从公共服务需求保障到城乡环境整治,雄安新区用心用情办好各项民生工程。保供水惠万家自2016年7月开始,东湖高新集团旗下雄县泽润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与雄县
城市供水是重要的民生工程,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近日,为进一步提升城市供水安全保障水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疾病预防控制局综合司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城市供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自2023年4月1日起,城市供水全面执行《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淮北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招标公告,项目预算2200万元。
为确保咸宁城区学校长期未启用的供水管网水质安全,打造校园“放心水”。8月30日,在咸宁市住建局排水处的领导下,咸宁联合水务有限公司对城区37所学校进行了水质采样。经过对浑浊度、游离余氯、pH值等多项指标检测,由咸宁联合水务供水的37所学校水质检测报告于今天出炉,被检测学校水质样本均合格,
一、监测情况2020年2月,全省9个设区城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共监测已正式供水的117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其中地表水水源110个(河流型55个,湖库型55个)、地下水源7个。(一)监测点位1.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
一、监测情况2020年3月,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监测10个区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属于地表水水源(河流型7个,湖库型3个)。(一)监测点位1.河流型水源:分别在南京市长江夹江南水源地、南京市长江夹江北河口水源地、南京市长江燕子矶水源地、栖霞区长江八卦洲(左汊)上坝水源地、龙
3月17日,普泰环保发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西安益中普泰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增加注册资本25,000,000元,将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0,000,000元增加至35,000,000元,本次增资公司拟认缴出资人民币25,000,000元,增资后公司持股比例仍为100%。本次对外投资的目的: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子公司业务拓展
一、监测情况2020年2月,江苏省南京环境监测中心监测10个区县级以上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均属于地表水水源(河流型7个,湖库型3个)。(一)监测点位1.河流型水源:分别在南京市长江夹江南水源地、南京市长江夹江北河口水源地、南京市长江燕子矶水源地、栖霞区长江八卦洲(左汊)上坝水源地、龙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水源水质监测与监管,按照原环保部统一部署及省生态环境厅工作要求,近日,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安徽省地级城市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状况》(2020年1月)编制发布工作。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是指
开年以来,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牵动着所有人的心。近日小编查阅相关资料,想了解病毒在水中的存活时间,发现病毒的生命力比想象中更加顽强。比如之前引发SARS的冠状病毒,在人体排泄物中可以存活4天,零摄氏度下甚至可以“无限期存活”(http://tech.sina.com.cn/ae/2003-05-05/2130183332.shtml)。针对
一、监测情况2019年9月,全省9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共监测11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取水口),其中地表水水源108个(河流型54个,湖库型54个)、地下水源7个。(一)监测点位1.地表水水源:河流型水源在水厂取水口上游100米附近处设置监测断面,水厂在同一河流有多个取水口,可在最上游100米处
为进一步提高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管理水平,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11月13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通知,用于自治区行政区域内饮用水水源保护和管理活动。详情如下:内蒙古自治区饮用水
为规范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等工作程序,巩固提升饮用水安全保障水平,进一步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山东省生态环境厅9月30日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函。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9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征求《山东省饮用水
为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保障饮水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四川省饮用水水源保护管理规定(试行)》,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据悉,《规定》在地方性法规原则性规定基础上,补充了保护区“撤销”工作环
长江是中华民族的生命河,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2018年12月,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战行动计划》,有关部门和沿江各级人民政府认真落实,长江水生态环境呈现持续向好的态势。2021年1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要求持
10月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管理规定》包含总则、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调整、撤销)程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建设和管理要求、附则四部分内容,共二十条。其中,第一部分为总则,明确了规定的适用范围和总体要求,强调以水质保护优先为
10月8日,山东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生态环境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卫生健康委负责同志解读《山东省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管理规定(试行)》(鲁政字〔2022〕196号)(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并回答记者提问。据介绍,截至2022年8月底,全省建成城市污水处理厂33
城市是人类生产、生活的重要空间载体,水是支撑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资源。近年来,各地统筹推进饮用水源保护与生态修复、饮用水净化、海绵城市构建规划等工作,缓解了城市水资源供需矛盾,提高了城市水安全保障水平。2021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的第一年,“十四五”时期,我国将以建设水资源调配、水生态保护功能一体化的国家水网为核心,加快完善水利基础设施体系,加强水源涵养区保护修复,加大重点河湖保护和综合治理力度,提升国家水安全保障能力。
《四川省老鹰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已由四川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8月1日起施行。
陕西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近日表决通过《陕西省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在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堆放倾倒生活垃圾将被罚款。为加强对饮用水水源的保护,《条例》明确,县(市、区)、乡(镇)人民政府应当采取优先实施生态搬迁等措施引导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的居民
中国光大水务宣布,公司已于2019年5月27日与中交上海航道局有限公司(“上海航道局”,连同公司合称“联合体”)及桐乡市财政局订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合同(“PPP合同”),乃关于浙江省桐乡市西部饮用水源保护建设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项目的总投资额预计约为人民币12.53亿元。根据PPP合同约定,
导读:到2020年,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违规问题基本解决,水源地风险防控和应急能力明显提高,饮用水水源地管理水平显著提升、水质明显改善。其中:2019年,县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100%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的比例不低于94%,保护区“划、立、
日前,辽宁省铁岭市昌图县老四平镇人民政府公布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公告称利用老四平镇丰产水库看护房屋顶建设136.4KW光伏发电站,并网方式全额上网。利用老四平镇北洼子水库看护房屋顶建设66KW光伏发电站,并网方式全额上网。利用老四平镇农贸市场屋顶建设121KW光伏发电站,并网方式全
一、整改任务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进展滞后。城镇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设缓慢。截至督察进驻时全省尚有本溪、盘锦等9个城市未达到国家要求的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50%以上的目标要求。二、整改目标9个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无害化处理总能力达到国家目标要求。三、整改措施1.2021年7月26日,经
3月18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内光伏电站可发电时段意见的通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从辽宁气象部门获得了全省各月份最早日出时间和最晚日落时间,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省内光伏电站不同月份的可发电时间段,现征求各光伏发电企业意见,截止时间3月23日17时。详情如下:关于征求辽宁省内光伏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8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征求辽宁省内光伏电站可发电时段意见的通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从辽宁气象部门获得了全省各月份最早日出时间和最晚日落时间,并以此为依据制定了省内光伏电站不同月份的可发电时间段,现征求各光伏发电企业意见,截止时间3月23日17时。详情如下:关
对于高寒地区的抽水蓄能电站,冬季冰冻期是严峻的考验。抚顺市是辽宁冬季最寒冷的城市之一,而位于山区的清原县尤其寒冷,最低气温曾达到零下37摄氏度。1月16日,东北地区最大的抽水蓄能电站——国网新源辽宁清原抽水蓄能电站全面投产发电。春节假期期间,清原县普降大到暴雪,气温降至零下30摄氏度。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公示第三十二批受理注册售电公司,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北京星光微网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等3家售电公司的注册申请,对提交的市场准入申请材料进行了完整性核验,现将经过核验的售电公司名单及基本情况在辽宁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信用辽宁”网站进行公示。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获悉,近期,华电集团发布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及塔架附局设备采购招标公告。该项目位于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项目规模100万千瓦。招标范围:84台单机容量12MW的海上风电机组、塔架及其附属设备采购。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1日,辽宁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部分售电公司注销的公示。根据2024年辽宁电力市场售电公司持续满足注册条件核查情况,47家售电公司因未持续满足注册条件且未在规定时间整改到位或连续3年未在任一行政区域开展售电业务启动强制退出程序(已自行注销者除外)。现将相关企业名单予以
3月13日,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一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风电机组及塔架附属设备采购招标。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招标采购项目地址:辽宁省丹东市东港市。项目规模:100万千瓦。招标采购项目工期:投标人接到招标人书面供货通知后3个月内首批供货,首批供货不少于15台,保证供货进度满足招标人里程碑节点需求
3月10日,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发布。该项目招标范围为台泥(辽宁)水泥有限公司SCR脱硝技术改造项目主体工程及相关配套设施的全部设计、地质勘查、图纸审核、土建施工、采购、安装(含旧设备设施的拆除、运输等)、调试总承包。本项目采用高温高尘SCR脱硝工艺,建
日前,辽宁发改委公布辽宁省电力现货市场统一结算点电价信息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