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附件2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修订草案)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的单位,应当依照本办法的规定,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三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按照经营方式,分为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
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可以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经营活动;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只能从事危险废物收集经营活动。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许可的危险废物类别范围包括:废矿物油、废镍镉电池、废铅蓄电池,以及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危险废物。
第四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的规定,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颁发。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工商、资源综合利用、卫生计生、农业等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城乡建设、土地利用、区域开发、产业发展等规划,应当统筹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场所等环境保护公共设施,完善价格和收费机制,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鼓励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按照市场化运作方式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鼓励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自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并对外提供经营服务。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和使用自建利用处置设施对外提供经营服务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应当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其排放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的各类排污行为以及对新产生的固体废物进行贮存、转移、利用或者处置的活动,应当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
第二章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第六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或者利用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且具备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验的技术人员;
(二)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并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利用或者处置技术、工艺、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
(三)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
(四)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或者有具备相应运输能力的合作单位;
(五)具备保障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危险废物特性分析和环境监测的相关能力,其中,排放监测和周边环境介质监测也可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
(六)有健全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第七条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除满足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依法取得填埋场所的土地使用权,具有运行期间和封场后环境管理方案,并将填埋场退役费用列入投资概算或者经营成本计提。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除满足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第八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环境保护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贮存设施、设备;
(二)有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的运输工具;
(三)有健全的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四)有危险废物利用处置去向的协议或方案。
第三章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程序
第九条国家对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由危险废物经营设施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设施为移动式设施,不具有固定经营场所的单位,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工商营业执照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所在地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根据危险废物收集经营单位经营活动覆盖的行政区域范围,由贮存设施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或者设区的市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
第十条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在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向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附具本办法第六条、第七条或者第八条相应规定条件的证明材料以及对证明材料真实性负责的承诺书。
申请单位在同一厂区(场所)具有多个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应当申请一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单位的危险废物经营设施位于不同厂区(场所)的,应当分别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十一条发证机关应当分别自受理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废物利用经营许可证申请60日内、受理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申请30日内,作出许可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单位。
发证机关可以组织专家对受理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对申请单位的经营设施进行现场核查。
发证机关在作出许可决定前,应当对审批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符合条件的,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并予以公告;不符合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第十二条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一)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行业类别、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二)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三)贮存、利用或者处置设施的地址;从事收集经营活动的,列明许可收集经营活动覆盖的行政区域范围及贮存设施的地址;
(四)危险废物经营类别;
(五)年经营规模;
(六)有效期限;
(七)发证日期和证书编号;
(八)许可要求:以附件方式列明贮存设施地址清单(包括各贮存设施的最大贮存量);利用或者处置设施、设备清单及规格、能力;对危险废物许可经营类别、污染防治设施和措施、环境管理制度、环境监测方案、利用或者处置活动应当执行的环境保护标准或者技术规范要求、经营记录数据信息管理、视频监控、运营管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
第十三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和住所的,应当自工商变更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手续。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6月11日,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拟对一个光伏配套资源循环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四川净碳时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四川省青神县成眉绿色铸造园区25#厂房。项目概况:租赁成眉绿色铸造园区现有厂房,总面积约3500m2。建设一体式光伏组件拆除设备两条线,产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详情如下: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国家能源集团安徽能源有限公司:《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6月9日,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招标项目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2日~6月6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浙江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5月30日,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首基铁塔组立完成,标志着该工程全面进入杆塔组立阶段。据悉,浙江段线路长约219.16千米,涉及新建铁塔456基,途经浙江省杭州市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新疆托克逊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评获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托克逊750千伏变电站。托克逊750千伏变电站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新建3台1500兆伏安主变压器、3台300兆乏高压电抗器、1台360兆乏高压电抗器、3组3×90兆乏低压电抗器和3组3×90兆乏并联电容器,750千伏出线
5月29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可参加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有水治理技术、大气治理技术、碳减排技术、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固废利用处置技术、海洋生态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境监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6月9日,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招标项目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总体上,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高于危险废物产生量,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负荷率较低。详情如下: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
近日,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京内飞灰运输处置委托服务公开竞价的公告。北京环卫集团京内所属共有阿苏卫、安定、南宫、房山和平谷5家焚烧发电厂,经初步测算,2026年需外运螯合处置的飞灰量约0.6万吨,需外运综合处理利用的飞灰量约2.5万吨,合计约3.1万吨;2027年需外运综合处理利用的
日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黑龙江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的通告。文件显示,目前,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总体过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缺乏经济可行的利用途径,危险废物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
5月13日,2025年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显示,本次招标飞灰处置量约2.1万吨/年,中标人须对每日供应的飞灰做到日产日清。本项目按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单位:元/吨),且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1460元/吨。详情如下:2025年合肥
4月2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
3月2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水泥窑协同处置、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水泥窑协同处置、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概况: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WCG2025009GK项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在“双碳”目标与全球绿色经济浪潮的推动下,电池产业正经历深刻变革。全国人大代表、骆驼股份董事长刘长来表示,当前,全球监管形势的变化,加快了产业绿色升级的步伐,向新逐绿成为电池行业的必答题。今年全国两会,刘长来关注传统铅酸电池业务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话
项目概况:张家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填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JSZC-320582-ZBHT-G2025-0008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19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2-ZBHT-G2025-0008项
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通告显示,总体看,全区已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物化等多种方式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总体能力满足实际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全文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全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日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黑龙江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的通告。文件显示,目前,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总体过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缺乏经济可行的利用途径,危险废物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域“无废岛”建设成型起势,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引领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危险
日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协同焚烧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项目总投资1.2亿元,掺烧固废入厂量为550t/d,项目处理规模为2250t/d,掺烧固废占项目处理规模的13%。项目建设单位为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文件显示,该技改工程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
5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发布。2024年,广西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约582万吨,共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111家,总核准经营能力约610万吨/年。总体上看,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总体满足需求,基本覆盖我区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体生产经
4月2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
4月29日,《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文件提出,到2028年底前,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文如下: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兴德路与倚阳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为科学引导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现发布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指导性公告。一、指导思路坚持以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