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一)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的;
(二)增加危险废物类别的;
(三)新建或者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的。
第十五条未经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合格的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废物经营项目,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原则上不超过1年。已经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危险废物经营项目,综合经营许可证和利用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5年,收集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至少60个工作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换证申请。
原发证机关应当自受理换证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条件的,予以换证。
申请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证机关不予办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换证,书面通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
(一)不符合本办法第二章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许可条件的;
(二)近三年内存在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且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近三年内存在2次以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被暂扣记录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终止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向原发证机关提出注销申请,并提交污染防治方案。原发证机关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注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注销的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原发证机关审核的方案要求,对经营设施、场所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对未处置的危险废物作出妥善处理,并对经营场所的土壤和地下水情况进行监测和风险评估,造成污染的要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落实治理修复责任。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连续两年未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由原发证机关对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公告予以注销。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拟继续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的,应当按照原申请程序,重新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十七条禁止无经营许可证或者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
禁止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进口或者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禁止将危险废物提供或者委托给无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经营活动。
禁止伪造、变造、转让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通过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的信息管理系统,及时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审批颁发情况报上一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上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对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情况进行抽查,对抽查过程中发现的下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纠正。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工商、资源综合利用、卫生计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通过书面核查和实地检查等方式,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加强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监督检查,并将监督检查情况和处理结果予以记录,由监督检查人员签字后归档。
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发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有不符合原发证条件的情形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县级以上地方安全生产监管、质量监督、交通运输、公安(消防)、工商、资源综合利用、卫生计生、农业等主管部门发现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行为的,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告知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发证机关。
第二十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省级以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移、利用或者处置情况的数据信息管理系统(或者记录簿)和视频监控系统,如实记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重量或数量、来源、去向等信息,环境监测情况和有无事故等事项,保存相关视频监控录像,并至少按月向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送有关信息。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保存10年以上,以填埋方式处置危险废物的经营情况记录应当以纸质方式永久保存。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将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和环境监测记录移交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存档管理。
第二十一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建立统一监控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情况的信息管理系统。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将经营情况相关信息上传至信息管理系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另行规定。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制度,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社会公布上年度审批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
第二十三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明确单位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确保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危险废物经营活动过程中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建立环境监测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监测方案,对污染物排放状况及其周边环境质量的影响开展监测,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并公布监测结果。环境监测方案应当包括监测点位、监测频次、监测指标等。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从事危险废物利用经营活动,全部或者部分以危险废物为原料生产再生产品的,应当保证产品质量符合相关国家、地方制定或者行业通行的产品质量标准。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报县级以上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
第二十四条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定期向社会如实公开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重量或数量,环境监测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二十五条领取危险废物收集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应当与利用处置单位签订长期接收合同,并将收集的危险废物及时提供或者委托给利用处置单位进行利用或者处置;收集经营活动不得超出许可证批准的行政区域范围;收集的危险废物贮存不得超过1年。
移动式危险废物经营设施在移动到非发证机关管辖的行政区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前,应当将移动经营活动计划报发证机关,经发证机关商计划经营活动所在地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六条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在废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前,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填埋危险废物的经营设施服役期届满后,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对填埋过危险废物的土地采取封闭措施,并在划定的封闭区域设置永久性标记。
危险废物填埋处置场所封场后,原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当每年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后续维护管理情况。
第二十七条国家建立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制度,对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情况进行评估。绩效评估的结果,应当依法公开,纳入社会信用记录,并作为调整环境污染强制责任保险费率上下浮动的依据。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绩效评估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另行规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6月11日,眉山市青神生态环境局拟对一个光伏配套资源循环利用生产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该项目建设单位为四川净碳时代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建设地点在四川省青神县成眉绿色铸造园区25#厂房。项目概况:租赁成眉绿色铸造园区现有厂房,总面积约3500m2。建设一体式光伏组件拆除设备两条线,产
近日,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详情如下: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函国家能源集团安徽能源有限公司:《国能铜陵电厂二期2×1000MW机组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
6月9日,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招标项目
日前,十堰市政府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十堰市2025年度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详情如下: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堰市2025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相关
北极星输配电网整理了6月2日~6月6日的一周电网项目动态。浙江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5月30日,甘肃至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线路工程浙江段首基铁塔组立完成,标志着该工程全面进入杆塔组立阶段。据悉,浙江段线路长约219.16千米,涉及新建铁塔456基,途经浙江省杭州市
6月4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国家林草局发布《关于进一步健全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的意见》,提出到2027年,长江、黄河干流统一的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成,各地基本建立覆盖辖区内重点河流的跨区域流域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跨流域重大引调水工程横向生态保护补偿机制建设
日前,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近日印发《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细则结合昆明市实际情况,从生活垃圾处理的保障措施、社会参与和监督管理等方面对《昆明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作出细化,共分七章三十五条。细则对生活垃圾每个类别进行更加细致地列举,提高分类准确性和公众辨识度,针对四类生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近日,新疆托克逊750千伏输变电工程环评获批。项目主要建设内容(1)新建托克逊750千伏变电站。托克逊750千伏变电站位于吐鲁番市托克逊县,新建3台1500兆伏安主变压器、3台300兆乏高压电抗器、1台360兆乏高压电抗器、3组3×90兆乏低压电抗器和3组3×90兆乏并联电容器,750千伏出线
5月29日,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发布关于征集《2025年山东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的通知。通知指出,可参加申报的绿色低碳技术领域及技术类型有水治理技术、大气治理技术、碳减排技术、土壤及地下水风险管控与修复技术、固废利用处置技术、海洋生态治理技术、清洁生产技术、环境监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环土壤〔2024〕80号),加强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吃得放心、住得安心,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牵头起草了《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浙江省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为加强土壤污染源头
6月9日,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详情如下: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概况怀远县光大生物能源(怀远)有限公司(第一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处置项目招标项目
日前,天津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总体上,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高于危险废物产生量,部分类别危险废物利用负荷率较低。详情如下:天津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
近日,北京环境卫生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京内飞灰运输处置委托服务公开竞价的公告。北京环卫集团京内所属共有阿苏卫、安定、南宫、房山和平谷5家焚烧发电厂,经初步测算,2026年需外运螯合处置的飞灰量约0.6万吨,需外运综合处理利用的飞灰量约2.5万吨,合计约3.1万吨;2027年需外运综合处理利用的
日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黑龙江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的通告。文件显示,目前,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总体过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缺乏经济可行的利用途径,危险废物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
5月13日,2025年合肥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飞灰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招标文件显示,本次招标飞灰处置量约2.1万吨/年,中标人须对每日供应的飞灰做到日产日清。本项目按水泥窑协同处置飞灰报全费用综合单价(单位:元/吨),且全费用综合单价报价不得超过1460元/吨。详情如下:2025年合肥
4月2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
3月20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水泥窑协同处置、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详情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水泥窑协同处置、含重金属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的通知各省辖市、济源示范区生态环境局,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生态环境和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概况:义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义乌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飞灰(原灰)外运资源化利用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4月03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YWCG2025009GK项目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在“双碳”目标与全球绿色经济浪潮的推动下,电池产业正经历深刻变革。全国人大代表、骆驼股份董事长刘长来表示,当前,全球监管形势的变化,加快了产业绿色升级的步伐,向新逐绿成为电池行业的必答题。今年全国两会,刘长来关注传统铅酸电池业务向绿色化、智能化、高端化转型升级话
项目概况:张家港生活垃圾焚烧飞灰外运填埋处置服务采购项目JSZC-320582-ZBHT-G2025-0008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采云政府采购一体化平台(网址:http://jszfcg.jsczt.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03-19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0582-ZBHT-G2025-0008项
2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全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的引导性通告。通告显示,总体看,全区已形成综合利用、焚烧、填埋、物化等多种方式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体系,总体能力满足实际需求,但其中一些危险废物类别利用处置能力过剩。全文如下: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发布全
6月11日,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东省全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省各地级以上市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持续降低。到2027年,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稳中有降,固体废物产生强度明显下降,资源化利用率明显提升。到2035年,全域建成“无废城市
日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5年黑龙江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建设引导性建议的通告。文件显示,目前,全省危险废物收集利用处置能力总体过剩,生活垃圾焚烧飞灰等特定类别危险废物缺乏经济可行的利用途径,危险废物利用产业链精深加工不够,存在低水平和同质化竞争现象。详情如下:关于发布20
日前,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深化推进全域“无废岛”建设工作方案(2025—2027年)(征求意见稿)》。文件提出,到2027年,全域“无废岛”建设成型起势,4个地级市和昌江黎族自治县“无废城市”建设形成引领示范。全省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体废物等资源利用效率向国内先进水平迈进,危险
日前,昆明市生态环境局拟审批《五华垃圾焚烧发电厂垃圾协同焚烧提标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公示。项目总投资1.2亿元,掺烧固废入厂量为550t/d,项目处理规模为2250t/d,掺烧固废占项目处理规模的13%。项目建设单位为昆明鑫兴泽环境资源产业有限公司。文件显示,该技改工程依托现有的焚烧发电项目
5月15日,广西壮族自治区2025年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建设引导性公告发布。2024年,广西危险废物产生量合计约582万吨,共有危险废物持证经营单位111家,总核准经营能力约610万吨/年。总体上看,广西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总体满足需求,基本覆盖我区产生的主要危险废物种类,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总体生产经
4月21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全文如下:关于公开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
4月29日,《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发布。文件提出,到2028年底前,全省危险废物填埋处置量占比控制在10%以内,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率显著提升。全文如下:河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风险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兴德路与倚阳路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有关要求,为科学引导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利用处置企业规模化、专业化运营,现发布通化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投资指导性公告。一、指导思路坚持以
为进一步促进全市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行业高质量发展,引导社会资本理性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项目,按照《浙江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函〔2021〕47号)、《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深化危险废物闭环监管“一件事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