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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昆明市为加快推进滇池流域生态环境建设,根据中央、云南省关于全面推进河长制的相关工作要求,采取八项措施并印发了《中共昆明市委、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意见》《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厅、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昆明市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积极深化推进滇池流域河长制各项工作。
全面建立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成立由市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昆明市河长制办公室负责滇池流域外的河长制相关工作;滇池流域河长办公室负责滇池流域内河长制相关工作。滇池流域各区、开发(度假)区也相继出台关于全面深化河长制的实施方案,并建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河长制办公室,配备相关人员,明确设置市、县、乡、村级河长和村(小组)专管员,全面建立了四级河长五级治理体系。
结合实际制定出台河长制六项配套制度。按照《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意见》和《云南省全面推行河长制行动计划》,以及市河长办公室的相关要求,滇池流域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结合各自河长制工作实际情况,先后出台河长会议制度、信息共享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考核问责与激励制度、验收制度等六项配套制度,进一步完善河长制工作机制。
出台的河长制工作验收制度,重点检查各县(市)区、开发(度假)园区工作方案出台情况、组织体系建设与责任落实情况、相关制度与政策措施制定及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与考核评估情况、河长履职情况、河长制任务细化实化情况六个方面的内容。
今年10月~11月,由市河长办公室牵头,市滇管局、环保局、水务局等部门组成的河长制验收工作组,对滇池流域河长制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验收考核;针对第一轮验收不达标的县区,由市河长制验收工作组会同市委目标督查办公室、市政府目标督查办公室对不达标县区进行了再次督查验收,力求整改到位、工作落实到位。
全面设置河长公示牌。为配合新的全面深化河长制工作的实施,昆明市印发《关于印发〈河长公示牌规范设置指导意见〉的通知》,并制作滇池流域河长公示牌的模板,印发至各县区、管委会。各区、管委会按照通知要求,在辖区各条河道均设立了新的河长公示牌,更新了四级河长名录、河道基本情况、“河道三包”内容、水质目标、河道示意图、禁止事项及投诉监督举报电话,便于市民了解河道相关情况并进行监督。
开展滇池流域入河排污(水)口标识及核查。昆明市结合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工作,要求各区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组织滇管局、水务局、环保局、住建局、农业局、林业局、城管局等相关部门,全面开展入河排污(水)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入河排污(水)口,分别采取保留、立即封堵或限期封堵、综合治理等措施,依法依规进行清理、整治、规范,除立即封堵的以外,对长期保留或暂时保留的要实行统一标识。滇池流域各区按照工作要求,对辖区内入河排污(水)口进行了多轮排查和梳理。此项工作已基本完成,经排查滇池流域35条河道共有雨污混合口253个。针对排查情况,滇池流域河长办公室于2017年10月、11月分别召开了各县区河道水质提升工作协调会,针对入河排污口,要求各县区立即采取措施,以问题为导向,编制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积极采取措施对河道排污口进行整治,防治污水进入河道,进一步加强入河排污(水)口监管。
做好滇池流域入湖河道清淤及日常管护工作。组织滇池流域各区政府、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市排水公司,对出入湖主河道及各河道沟渠全面展开清淤除障工作,共计出动清淤及保洁人员1000余人(次),共清淤约15.1万立方米,清除水面漂浮物、水葫芦、垃圾、杂草等约1332余吨。
加强河道日常保洁、维护、管养及河道日常巡查,重点巡查有无新增排污口、倾倒垃圾、偷捕偷钓、河道洗车等违法行为,一经发现及时处理。加强河道绿化美化及日常维护管养,对河道两岸拆临拆违和拆迁各类建(构)筑物及时进行拆除。严格落实“河道三包”责任制。层层签订目标责任书,形成县区、乡镇、村、村小组、沿河单位以及住户“一层对一层、一层抓一层、层层抓落实”的目标管理责任机制。
推动滇池流域主要入湖河道“一河一策”实施。依据2017年9月21日昆明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滇池河长制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河道治理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入河排污(水)口排查情况,滇池流域河长办公室多次召开滇池流域河道水质提升工作会议,对各区河道水质提升及“一河一策”实施方案编制工作进行安排部署。10月13日,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开展河道水质提升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滇池流域各县区尽快开展主要入湖河道截污治污设施现状排查,制定“一河一策”水质提升方案并立即组织实施。11月1日、14日,滇池管理局先后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各区滇池流域河道水质提升“一河一策”水质提升方案的汇报,并对“一河一策”水质提升方案提出修改意见,按照修改意见,滇池流域各区委托相关编制单位,对“一河一策”水质提升方案先后进行了三轮修改完善。制定的《昆明市滇池及入湖河道水闸运行调度管理办法》,目前已上报市政府研究。
做好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工作。制定《昆明市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办法(试行)》及相关配套文件。完成了34条河道、58个水质、水量监测断面的勘定,建设完成新运粮河、西边小河7个考核断面水质水量自动监测站,实现数据实时上传。从2017年4月20日起先后在滇池流域34条河道及部分支流沟渠、58个考核断面全面推行河道生态补偿。做好每月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金核算、通报等工作。
积极推进信息化、自动化平台,助力监测管理。开展滇池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编制完成《滇池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实施方案》。推进滇池流域河道生态补偿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已完成新运粮河、西边小河、新宝象河3条试点河道7个考核断面水质自动监测自动监测站的建设,其他河道生态补偿断面水质自动监测站建设也在积极推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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