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5)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水产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包括污染源基本信息,经济规模及用水排水情况,饲料饵料投放情况,畜禽养殖粪便及其他主要污染物产生、残留和排放情况,各种污染治理设施的治理效率、污染物去除和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3.生活污染源
(1)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污染治理情况,主要包括污染源的基本信息,能源结构和消耗量,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等。
(2)城乡居民用水排水和能源使用情况,包括城乡居民数量,用水排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等。
(3)城镇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情况,包括排放基本信息,排污口位置,污水构成,排放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1)单位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区域代码、名称和地理位置等。
(2)设施处理能力、污水或废物处理情况,主要包括处理设施基本信息,处理污染物种类、来源、处理量和浓度,设施运行状况和处理效率,污染物处理后排放量、浓度和去向等。
(3)次生污染物的产生、治理与排放情况,主要包括次生污染物种类、产生量和浓度,治理情况,治理后排放量、浓度和去向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动植物油、五日生化需氧量、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汞、镉、铅、铬、砷。
污水处理设施产生的污泥、焚烧设施产生的焚烧残渣和飞灰等产生、贮存、处置情况。
5.移动源
各类移动源保有量及产排污相关信息,挥发性有机物(船舶除外)、氮氧化物、颗粒物排放情况,部分类型移动源二氧化硫排放情况。
三、普查技术路线
按照上下结合原则建立污染源普查名录库,调查污染源基本信息和污染物排查信息,采用实测、产排污系数核算和物料衡算等多法核定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一)工业污染源。
基于工业污染源名录库,按照普查对象和内容,全面入户登记调查。通过实测和综合分析,分行业分类制定污染物排放核算方法,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工业污染源名录库以国家名录库为基础,经各相关部门和各区县、开发区核实汇总后确定。
配合省级部门根据伴生放射性矿初测基本单位名录和初测结果,确定伴生放射性矿普查对象,全面入户调查。
工业园区(产业园区)管理机构填报园区调查信息。工业园区(产业园区)内的工业企业填报工业污染源普查表,逐一登记调查。
(二)农业污染源。
基于农业污染源名录库确定抽样调查对象,开展抽样调查,获取普查年度农业生产活动基础数据,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对于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养殖户和水产养殖场发放普查表调查基本信息,对于分散农业污染源以数据共享和抽样发放普查表调查的方式,获取基本信息和普查内容。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采用多法核定方式。
农业污染源名录库以农业、统计等相关部门已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建立。
(三)生活污染源。
对生活源锅炉进行登记调查,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抽样调查城镇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结合产排污系数核算废气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通过典型区域调查和综合分析,获取与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活动水平信息,结合物料衡算或产排污系数估算生活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利用行政管理记录,结合实地排查,获取市政入河(湖)排污口基本信息。对各类市政入河(湖)排污口排水水质开展监测,获取污染物排放信息。结合排放去向、市政入河(湖)排污口调查与监测、城镇污水与雨水收集排放情况、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及排放量,利用排水水质数据,核算城镇水污染物排放量。利用已有统计数据及抽样调查获取农村居民生活用水排水信息,根据产排污系数核算农村生活污水及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四)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
根据调查对象基本信息、废物处理处置情况、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产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
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内容在水务、市政、城管和建设等相关部门提供的基础上,通过实地调查和抽样调查方式获取。污染物产生和排放情况采用多法核定方式。
(五)移动源。
利用公安、交通运输等相关部门提供的数据信息,结合抽样调查,获取移动源保有量、燃油消耗及活动水平等信息。通过分区分类排污系数核算移动源污染物排放量。
机动车:通过机动车登记相关数据和交通流量数据,结合典型城市、典型路段抽样观测调查和燃油销售数据,更新完善机动车产排污系数,核算机动车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非道路移动源:根据行业管理,对口统计原则,由各相关部门提供,获取保有量、燃油消耗及相关活动水平数据,根据排污系数核算污染物排放量。
四、普查组织及责任分工
(一)基本原则。
全市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市、区县、开发区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
(二)普查组织。
市普查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协调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市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负责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指导、检查和验收各区县、开发区及相关部门普查工作,主要职责是:
1.组织拟订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2.组织开展全市污染源普查工作的宣传报道和培训;
3.对污染源普查工作进行业务指导、检查和验收;
4.向省级普查领导小组提交普查报告,根据省级普查领导小组决定发布普查数据。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作为责任主体,设立行政区域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按照市普查领导小组的统一规定和要求,领导和协调本行政区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
各区县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污染源普查日常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社区、村(居)民委员会应当积极参与并认真做好本行政辖区内普查工作。
重点排污单位应按照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和污染控制标准要求开展监测,如实填报普查年度的监测结果。各类污染源普查调查对象和填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本单位污染源普查表填报工作。
充分利用有关部门现有统计、监测和各专项调查成果,借助购买第三方服务和信息化手段,提高普查效率。充分发挥科研院所、高校、环保咨询机构等社会组织作用,鼓励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普查工作。
(三)部门分工。
普查工作在市普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加强部门分工协作,上下联动,共同推进。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8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本月上旬正式发布,标志着南平市历经三年所得的普查成果正式启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规定,2017年至2020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公布,全文如下: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要求,开展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末,工业企业烟气脱硫设施244套,脱硝设施112套,除尘设施2481套;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1315套,设计处理能力71.54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8220.13万立方米。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6464.46吨,综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24号)要求,开展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兰州市境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特此公告。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2月9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
12月2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3年来,陕西省清查了16万余家企业,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据了解,陕西省建立了近1500万个数据指标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绘制了4.7万余个调查对象
21日,青岛市新闻办就青岛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包括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及污染治理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途径。17日上午,昆明市发布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相关数据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昆明共对11234个对象开展普查工作,从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各方面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文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1月30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
18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本月上旬正式发布,标志着南平市历经三年所得的普查成果正式启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规定,2017年至2020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公布,全文如下: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要求,开展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末,工业企业烟气脱硫设施244套,脱硝设施112套,除尘设施2481套;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1315套,设计处理能力71.54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8220.13万立方米。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6464.46吨,综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24号)要求,开展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兰州市境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特此公告。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2月9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
21日,青岛市新闻办就青岛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包括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及污染治理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途径。17日上午,昆明市发布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相关数据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昆明共对11234个对象开展普查工作,从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各方面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文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1月30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浙江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厅、省统计局、省农业农村厅、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发布《浙江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省政
春节假期后首个工作日,西安市发改委召开节后重点工作部署会,传达全省深化“三个年”活动打好重点领域攻坚硬仗动员会暨县(市、区)委书记工作交流会议精神,研究部署近期重点工作。会上,委班子成员围绕各自分管领域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会议要求,全委干部要迅速调整工作状态,围绕西安市改革发展大局
2月6日,陕西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一批人事任免通知。省政府2025年1月23日决定,免去杨战社西安石油大学副校长职务。
1月20日,陕西省安康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安康市保障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公示》,拟废止大唐石泉50MW复合光伏发电项目、安康宁陕5万千瓦大型光伏电站项目两个保障性光伏项目,总装机合计100MW。关于安康市保障性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关情况的公示根据省发改委《关于梳理陕西省2021-2023年度保障性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16日,陕西省西安市工信局对光伏产业发展政策拟奖补项目进行公示,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硅片产品拟被列入“支持企业技术创新和产品迭代”奖补范围,隆基乐叶光伏科技(西咸新区)有限公司年产29GW高效单晶电池项目拟被列入“支持企业扩建先进产能项目”奖补范围。
日前,西安市政府印发《西安市促进供热行业提质增效若干措施》。文件提出,扩大垃圾焚烧电厂余热应用。对全市5座垃圾焚烧电厂余热供热的经济性、可行性进行研判,利用3年时间实现垃圾焚烧电厂就近供热或将热源输送至供热管网。推行污水源热泵供热。依托全市53座污水处理厂余热资源,开展污水源热泵热可
1月6日,大唐(西安)热力有限公司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并取得营业执照,标志着陕西公司“八篇十五步”改革深化提升行动高质量发展改革篇章实现重大阶段目标。为全面落实陕西公司改革深化总体要求,充分发挥西安区域供热优势,统筹热力市场和供热运维,陕西公司党委组建成立大唐(西安)热力有限公司筹备组
1月6日,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SCR脱硝改造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西安龙净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中标,报价896万。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12月27日,新型能源公司国家重点研发示范项目(西安-渭南-韩城)城际氢能走廊启动仪式在陕西省渭南市成功举办,标志着城际氢能走廊氢燃料电池重卡干线物流实现首发,陕西省首批氢燃料公交车在蒲城上线运营,关中区域首座1000kg标准加氢站建设完成。启动仪式上,新型能源公司所属企业
近日,北极星氢能网获悉,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整车项目落户西安。该项目由陕西秦深盈创氢能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约2亿元,建成达产后预计可实现年产值10亿元,引进配套供应商10个以上。该项目主要聚焦氢燃料电池商用车整车研发、生产、销售。生产的车辆还将采用国内领先的动力配置,实现双极板、
目前,南瑞集团-西安交大新型电力系统联合研发中心承担的《高比例新能源接入的配电网功能形态演化及主要评价体系和评价方法研究》等4个项目在南瑞集团通过验收。至此,南瑞与西安交大联合攻关的第一批6个项目全部通过验收,项目类型涵盖了基础前瞻、应用技术研究及新产品研发。验收专家组充分肯定了项
在国家政策对垃圾发电行业环保要求日趋严格的前提下,垃圾发电行业绝大多数企业都能实现烟气污染物的达标排放。但烟气污染物中的硫化物、氮氧化物、二噁英等有害气体的治理仍是垃圾发电行业关注的重点问题。【环保警钟】垃圾焚烧的隐形危机!在追求绿色能源的浪潮中,垃圾焚烧发电站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