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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录|环保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培训暨座谈会召开

2018-01-31 09:30来源:中国排污许可关键词:排污许可制排污许可管理办法排污许可制度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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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问题来了,许可排放浓度由标准统一的情况下,排污许可证如何实现一厂一策,又该如何与环境质量实现挂钩呢?答案是通过控制许可排放量来跟环境质量挂钩。《管理办法》首先明确了通过核发排污许可证确定的污染物排放总量就是企业总量排放的红线,也就是说,超过了这个许可排放量,企业就将被依据大气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要求,按照超总量排污进行处罚。同时规定根据不同时间段环境容量的不同,我们可以通过规定不同的许可排放量,来控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满足环境质量要求。比如说在重污染天气的时候,要控制企业的排放,要么让企业停下来,要么采取减产或者其他相应的措施。

此外在许可排放量的确定上,《管理办法》给出的具体的确定原则,如跟环评的衔接问题,《管理办法》设置了一个衔接的时间段,就是2015年1月1日。这是新《环保法》实施的日期,在新《环保法》实施以前建成并投产的企业,是按照行业的技术规范并参照《管理办法》发布前已经依法分解落实到该单位的总量指标两项取严来确定许可排放量。

5.关于不予核发的情形,只有两种:第一就是排污单位位于法律法规禁止建设区域内的,第二是属于国务院经济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目录中的明令淘汰的类型,只有这两类是实在任何条件下都不予核发的。除此之外,《管理办法》结合排污许可证是“身份证”的定位,以及充分体现改革精神和满足改革要求,对那些存在历史遗留问题的且可以通过整企业改能够满足要求的,都给企业一个整改的机会,在接受处罚的同时可以核发许可证,并在许可证当中规定具体的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限,同时应当依法对企业违规行为进行相应处罚并责令改正。这实际上就是要推动并严格限制企业整改时间,不能整改一直在路上,一直完不成。对于不能按期完成改正的企业,则注销排污许可证并将接受无证排污的严厉处罚,并将依法报送人民政府停产甚至关停。相关规定在《管理办法》的“附则”中有详细的说明。

6.关于监测认证,环保部下一步将加快推动对于监测设施的计量认证相关的工作,按照有关文件的要求,通过排污许可制度建立企业自行监测体系,把污染源监测的主体责任交还给企业。同时,通过信息公开、企业征信等手段,让企业能够有效履行自行监测的义务。

7.关于监管执法,一方面是对于企业执行排污许可证的情况,环保部门要制定执法计划予以监督,另一方面是环保部门内部的监督指导,即上级对下级进行的监督指导,如果发现有违法情形,上级环保部门可以依法撤销下级环保部门核发的许可证。目前,环保部已经开始对各地已经核发的许可证进行抽查,也已经把前期发证行业的抽查意见反馈给了地方。

最后,总结了排污许可改革在固定污染源环境管理四个方面的转型:

第一,从管理到企业转向管理到每一个排放口,排污许可制度明确了排污单位的排放口是环境管理的最基本单元。我们要将环评、总量、污染源监管和环保税等对企业的环境管理要求逐一落实到具体的排放口上。排放口包括有组织的排放和无组织的排放源。这使得所有固定污染源管理制度的管理单位得以统一,使得制度融合成为可能。

第二,从主要管四项污染物转向多污染物协同管控。以往的环境管理都集中在对几个重点污染物的监管上。排污许可制度管理是要从管几项污染物转向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实施排污许可之后,通过排污许可制度建立的污染源排放管理新型责任体系,才有可能实现这一转变。

第三,从污染物的浓度管控为主,转向浓度和总量的双管控。一直以来,很少有企业因为超过排放总量限制而受到处罚,原因就在于企业的排放总量的红线不清楚,总量分解和计算的方法也不清楚。所以我们一直都没有能够真正的实现企事业单位的总量管控。排污许可制度改革明确了许可排放量的确定方法,规定了配套的实际排放量的计算方法,还明确了自行监测、台账记录和报告这一套质控体系,通过这套质控体系和统一方法能够计算出排污单位的实际排放量。同时,环保部门还有抽查审核以及监管执法的制度安排,由此建立起一个企事业单位总量控制的管理体系。

第四,从管理一般情形转向管一般和特殊相结合的综合的管理。环境容量不是全年平均的,不管水和气,企业也不必全年都要基于环境状况最不利的那种情形来控制排放。我们还是要充分利用环境容量去获取发展。在环境容量不足的地区,我们可以进行调控;在环境容量足的地区,我们要充分利用好环境资源。因为各地的实际情况,包括大气条件、枯水季节等只有当地最清楚,国家做出了原则规定,各地应当将排污许可证核发进一步与大气、水等环境要素管理需求相结合,实现污染源精细化管理和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双赢。

29日下午,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和部评估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主持了两组讨论会。来自全国各省环保部门的代表逐一发言,谈过去一年来的收获、感想,提出意见,并对目前存在的普遍性的问题进行讨论。

对于各地提出的问题和建议,许可办都逐一做了记录,整理之后会给出详细的反馈。

会议最后指出,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实施了一年,推进速度很快,在全国各地环保部门和相关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之下,取得了良好的成效。有三大任务在不断推进:一是排污许可制度自身的设计,二是制度的衔接,三是政府和企业两方责任的落实。感谢大家对环保部工作的支持,对排污许可的事业作出的贡献。排污许可制度改革关系着国家固定源管理体的建设,在顶层设计层面是非常完美的一个制度,它是固定源管理的核心制度,但是核心不是一年时间自然就形成的,是需要我们持之以恒干出来的。这是属于我们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原标题:环保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培训暨座谈会实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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