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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月29日上午,环保部在北京举办了全国《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培训班,对新发布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称《管理办法》)以及对国家排污许可信息系统2.0版本带来的新变化进行详细解读。29日下午,就地方排污许可制实施一年以来的工作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开展分组讨论。环保部规划财务司和部评估中心有关负责同志分别主持了两组讨论会。全国各地环保部门对这次会议表示了极高的热情,报名踊跃,但因会场规模限制,有更多同志不能到现场,我们对此表示歉意。
培训班上,环保部规财司对《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进行了详细解读:
首先,介绍了《管理办法》的编制背景和排污许可制度改革的定位
《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2016【81号】)(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发布以来,为建立统一公平的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制度提供了设计图,明确了目标、提出了具体改革任务。《管理办法》是落实《实施方案》的施工图,通过边实践、边总结、边完善,最终编制完成的。与《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相比,《管理办法》充分吸收了法律专家的建议、地方环保部门提出的宝贵意见以及1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过程中形成的实践经验,使其根据可操纵性,并对《暂行规定》中模糊问题进行明确和细化,是进一步推动我国排污许可制实施的重要基础性文件。
“十九大”报告指出,要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需要强化排污者责任,健全环保信用评价、信息强制披露、严惩重罚等制度。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环保部部务会在审议通过《管理办法》的时候提到,实施排污许可制是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强化排污者责任的重要举措,是提高环境管理效能,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制度保障。
实施排污许可管理是强化固定污染源管理的最基本手段,为环保部门提供了解决长期想解决而未解决的历史遗留问题的机会,环保部门必须抓住这个窗口期,下大力气解决问题。
实施排污许可制度要坚持做到发一个行业清一个行业,核发一个行业的排污许可证,就要摸清该行业企业的底数,掌握行业企业的环境问题,把所有企业纳入监管范围。
其次,培训逐条解读了《管理办法》的主要内容
1.关于合理确定许可的内容,跟《暂行规定》相比,《管理办法》对许可内容的规定发生了变化。
首先,《管理办法》将《暂行规定》中的“基本信息”分成“基本信息”和“登记信息”两类,其中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地址、法人、行业类别等,类似于索引信息。登记信息包括主要生产设施、产品产能、产污环节治理设施等。此种划分是为了便于明确责任和审核要求。
其次,将“管理要求”纳入“许可事项”中,作为许可事项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在《暂行规定》中,许可事项和管理要求是分开的。《管理办法》中的许可事项一部分同《暂行规定》中的许可事项,如排污口的位置,监测信息,污染物种类、浓度等等,另外一部分是管理的要求,包括自行监测、报告、信息公开等,《管理办法》明确了许可事项包含管理要求,上述所有内容通称为许可事项,不仅包括排污口的位置和数量、排放方式和去向、污染物的种类、浓度、许可量,还包括自行监测记录、台账报告、信息公开,等等。
最后,增加了承诺书,排污许可证依排污单位申请与承诺核发,承诺书是体现排污单位主体责任的重要形式,因此《管理办法》将承诺书作为排污许可证副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也增加了一些企业需要承诺的内容,比如说承诺企业自己不存在淘汰的落后产能工艺和设备,承诺在有效期内,如果排放标准发生变化,企业要及时申请变更。
排污许可证副本中不同部分其负责主体不尽相同,基本信息和登记事项是由排污单位对其内容负责的,尤其是登记事项,是由排污单位填报,并在许可证副本中记录。而许可事项是由排污单位申请,经核发机关审核确定以后,再在许可证当中规定——“记录”和“规定”是不同的法律用语,对应着不同的法律责任。也就是说:一个许可证,如果说是因为企业填报的登记事项搞错了,由此导致排污许可核发错误,责任在于企业;许可事项则是由环保部门把关的内容。《管理办法》把整个许可证的内容进行了这样一个划分以后,责任也非常的清楚了。
2.关于分类管理,根据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大下或者环境危害程度高低,排污许可制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实施排污许可重点管理排污单位就是重点排污单位。“大气污染防治法”和“水污染防治法”里对重点排污单位的义务有一系列的规定,包括信息公开、在线监测等方面的要求,因此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应当遵照执行。
3.关于核发权限,结合我国垂改工作的推进,《管理办法》对核发权限也进行了调整和进一步细化,明确了排污单位的“生产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市级环保部门负责许可证的核发。比如说北京的企业在上海建厂,还比如一个厂生产经营场所在北京,但是一个排水口在河北地界,类似这样的情形如何发证?《管理办法》都做了比较明确的规定。
4.关于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管理办法》突出细化了排污许可证的两大核心内容,即许可排放浓度和许可排放量的确定。《管理办法》明确了按照国家或地方的污染物排放标准来确定许可排放浓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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