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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 锅炉 (征求意见稿)

2018-02-14 08:55来源:中国排污许可关键词:排污许可证超低排放排污单位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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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C

(资料性附录)

执行报告编制参考表

C1 基本生产信息

基本生产信息包括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表、排污单位基本信息与各生产单元运行状况。排污许可证执行情况汇总表应按照附录C中表C.1填写;排污单位基本信息应至少包括主要原辅料与燃料使用情况、最终产品产量、设备运行时间、生产负荷等基本信息,对于报告周期内有污染治理投资的,还应包括治理类型、开工年月、建成投产年月、总投资,报告周期内累计完成投资等信息,具体内容应按照附录C中表C.2进行填写;各生产单元运行状况应至少记录各自运行参数,具体内容应按照附录C中表C.3进行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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