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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 |《福州市“十三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

2018-02-22 13:59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节能减排氨氮排放福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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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大力发展循环经济

(十九)鼓励园区循环化改造。按照空间布局合理化、产业

结构最优化、产业链接循环化、资源利用高效化、污染治理集中化、基础设施绿色化、运行管理规范化的要求,促进园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重点推进产业链延伸,提高产业关联度,实现土地集约利用、资源能源高效利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对综合性开发区、重化工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等不同性质的园区,加强分类指导,强化效果评估和工作考核。争取一批产业特色鲜明、改造潜力较大的园区列入省级循环化改造试点。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等

(二十)加强城市废弃物规范有序处理。推动餐厨废弃物、建筑垃圾、大件(园林)废弃物、城市污泥和废旧纺织品等城市典型废弃物集中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推进燃煤耦合污泥等城市废弃物发电示范工程建设,提升城市废弃物处理能力和综合利用率,从源头上减少城市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完善城市废弃物回收利用体系,推进餐厨垃圾分类处理,重点抓好中心城区及有条件县城餐厨垃圾处理厂建设。鼓励使用餐厨垃圾生产油脂、沼气等,并加强利用。到2020年,全市中心城区基本实现餐厨垃圾有效处理,县城初步实现餐厨垃圾预处理。

牵头单位:市城管委、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参加单位:市环保局、市农业局、市机关局、市建委等

(二十一)促进资源循环利用产业提质升级。促进资源再生利用企业集聚化、园区化、区域协同化布局,提升再生资源利用行业清洁化、高值化水平。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开展产品生态设计和推广使用再生原料,形成废弃物有效处置和合理利用的长效机制。推动太阳能光伏组件、碳纤维材料、生物基纤维、复合材料和节能灯等新品种废弃物的回收利用,推进动力蓄电池梯级利用和规范回收处理。加强再生资源规范管理,积极引导企业申报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条件。大力发展再制造产业,推动汽车零部件及大型工业装备、办公设备等产品再制造;加大再生产品、再制造产品的推广应用力度,不断完善再制造服务体系;鼓励再制造服务公司与设备生产制造企业合作,开展再制造专业技术服务;鼓励企业申报国家再制造产业示范基地和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示范单位。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建委等

(二十二)推进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加强共伴生矿产资源及尾矿综合利用。推动煤矸石、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冶炼和化工废渣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开展大宗产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建设,提高综合利用产品技术含量和应用水平。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推动农作物秸秆、林区“三剩物”(采伐、造材和加工剩余物)和次小薪材、规模化养殖场粪污的资源化利用。到2020年,力争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参加单位:市国土局等

(二十三)加快互联网与资源循环利用融合发展。支持再生资源企业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建立线上线下融合的优化回收网络,逐步建设废弃物在线回收、交易等平台,推广“互联网+”回收新模式。鼓励相关行业协会、企业参与构建行业性、区域性、全国性的产业废弃物和再生资源在线交易系统。在开展循环化改造的园区建设产业共生平台。推进汽车产品售后全生命周期信息的互通共享。到2020年,初步形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等高值废弃物在线回收利用体系。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交通委等

六、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

(二十四)节能重点工程。组织实施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电机系统能效提升、绿色照明、节能技术装备产业化示范、能量系统优化、煤炭消费减量替代、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城镇化节能升级改造、天然气分布式能源示范工程等节能重点工程,推进能源综合梯级利用。推进工业园区集中供热,实施余热余压利用工程。加强重点用能企业节能改造,到2020年全市火电供电煤耗达到306克标准煤/千瓦时,吨钢综合能耗达到560千克标准煤。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局、福州供电公司等

(二十五)主要大气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到2017年完成632万千瓦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实施电力、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有色等重点行业全面达标排放治理工程。实施石化、化工、工业涂装、包装印刷等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程,到2017年石化行业基本完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推进建陶业煤改工程和合成革煤改工程,大力推动福清江阴、元洪工业区、长乐滨海工业区、连江可门工业区集中供热工程。开展禁煤区燃煤锅炉和工业锅炉综合整治。实施35蒸吨以上燃煤锅炉脱硝设施建设并稳定运行。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参加单位: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福州供电公司等

(二十六)主要水污染物重点减排工程。加强市区、县城和其他建制镇生活污染减排设施建设。现有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因地制宜进行改造,2020年底前达到相应排放标准或再生利用要求。全市范围内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应于2018年6月底前基本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全市范围内新建城镇污水处理设施要执行一级A排放标准。加快工业园区废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提标改造。推进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现有污泥处理处置设施应于2017年底前基本完成达标改造,全市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率应于2020年底前达到90%以上。完善污水配套管网,加大对雨污合流、清污混流管网的改造力度,优先推进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污水截流、收集、纳管,提升污水收集处理能力。“十三五”期间,全市城镇新建改造污水管道1000公里。促进再生水利用,推进再生水回用设施建设。加快畜禽规模养殖场(小区)污染治理,2020年底前95%以上的规模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固体废弃物和污水贮存处理设施。

牵头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参加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海渔局、市水利局等

(二十七)循环经济重点工程。根据省里的部署,组织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资源循环利用产业示范基地建设、工农复合型循环经济示范区建设、固体废弃物协同处理、“互联网+”资源循环、再生产品与再制造产品推广等专项行动,创建循环经济示范企业、循环经济示范园区,推进生产和生活系统循环链接,构建绿色低碳循环的产业体系。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参加单位:市科技局、市环保局、市建委、市农业局、市商务局等

七、强化技术支撑和服务体系建设

(二十八)加快节能减排共性关键技术研发示范推广。加快发展高效节能锅炉窑炉自动化控制、低温烟气余热深度回收、非晶变压器、高效电动机等工业节能设备,以及高效照明产品、节能汽车等节能产品,突破高能量、大功率储能与动力电池产业化技术,推进工业流程优化节能技术、工业节能装备、减摩高效节能技术等研究,实现能源尖端技术产业化应用示范。研究开发铸、锻、焊、热处理及表面处理、高效电袋复合除尘、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治理、废弃物资源化循环利用等节能减排新工艺新技术。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参加单位:市环保局、市建委、市交通委、福州供电公司等

(二十九)推进节能减排技术系统集成应用。推进区域、城镇、园区、用能单位等系统用能和节能。选择具有示范作用、辐射效应的区域,统筹整合钢铁、水泥、电力等高耗能企业的余热余能资源和区域用能需求,实现能源梯级利用。综合采取节能减排系统集成技术,推动锅炉系统、供热/制冷系统、电机系统、照明系统等优化升级。大力发展“互联网+”智慧能源,支持基于互联网的能源创新,推动建立城市智慧能源系统,鼓励发展智能家居、智能楼宇、智能小区和智能工厂,推动智能电网、储能设施、分布式能源、智能用电终端协同发展。

牵头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参加单位:市环保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福州供电公司等

(三十)完善节能减排创新平台和服务体系。支持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节能减排科技企业,引导建设一批节能减排科技创新服务平台,促进节能减排技术成果转移转化。加强境内外节能减排技术装备推广合作,充分利用中国海峡项目成果交易会和海峡技术转移公共服务平台等,采用“互联网+展览展示”等模式,促进节能减排和循环经济技术成果的转化与推广。发布福州市节能技术产品推广目录,积极推荐我市技术列入省级重点节能低碳推广目录。

牵头单位:市科技局、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参加单位:市建委、市交通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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