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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省环保厅宣教处副处长李宝强:
感谢张处长的介绍。下面进入提问环节,请大家围绕今天新闻发布会的主题进行提问,提问前请报一下所代表的新闻单位名称。
西安晚报记者:
我是西安晚报记者。今天资料中提到西安氯碱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66农药生产车间为污染地块。这个车间在哪里,污染情况是什么,有什么整治措施?
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副处长李国兆:
西安西化氯碱化工有限公司原厂址位于西安市雁塔区昆明路西段两侧,阿房路以东,汉城南路规划路以北。受污染区域主要分布在原西安化工厂666车间区域附近,通过初步确定污染场地范围,其受污染面积约为486m2(污染场地地理位置为:北纬34°15′5″~34°15′7″,东经108°51′20″~108°51′24″)。主要污染物为六氯苯(CCl6)、六六六(C6H6Cl6)和多氯联苯,通过土壤污染指数计算和分级结果判断表明,该污染场地土壤属于重度污染。目前西安市环保部门已对该污染地块向社会进行了公开,并加强了对该污染地块的监督管理,该污染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已对污染区域采取隔断管控措施,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调查,在详查基础上开展风险评估、管控及治理修复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在推进。
陕西日报记者:
我是陕西日报记者。全省污染耕地现状目前如何?具体的治理情况怎样?
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副处长李国兆:
目前全省的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工作正在进行,按照国家的安排,今年底完成农用地污染状况详查,2020年底完成重点行业企业用地污染状况调查,详查结果国家统一向社会进行公布。 “十二五”期间环保部和农业部组织了一次详查,根据国家目前已公布的调查数据,全国土壤总的超标率为16.1%,其中轻微、轻度、中度和重度污染点位比例分别为11.2%、2.3%、1.5%和1.1%。污染类型以无机型为主,有机型次之,复合型污染比重较小,无机污染物超标点位数占全部超标点位的82.8%,各省的具体数据国家没有公布。从我们目前了解的情况看,我省的土壤污染状况要比全国总的情况好一些。全省土壤环境风险主要来自于陕南地区铅锌矿区尾矿库以及冶炼废渣、宝鸡凤县和凤翔县铅锌开采及冶炼、潼关县黄金采选、渭南市钼矿采选等造成的重金属污染,以及关中地区粮农生产带来的化肥农药以及畜禽粪便造成的面源污染和陕北地区油气开采带来的油泥污染等。
受污染土壤带来的环境影响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耕地污染影响农产品质量,二是危害人居环境安全,三是威胁生态环境安全。2017年9月25日,环保部和农业部于联合发布了《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对国家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及监督管理进行了规定,对两个部门的职责也进行了进一步的明确,其中明确了县级以上地方农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农用地土壤安全利用、严格管控、治理与修复等工作的组织实施。去年,省农业厅也采取多种措施推进全省污染耕地的治理,一是积极推进污染耕地安全利用工作,制定了《陕西省耕地安全利用2017年度工作方案》,对轻度和中度污染耕地安全利用、重度污染耕地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治理与修复地域及面积进行了明确。二是加强受污染耕地治理,启动了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结构调整和退耕还草、治理与修复工作。我省周至、武功、凤翔、岐山、富平5个产粮(油)大县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编制工作。三是为减少农业生产活动对土壤环境带来的影响,在全省推行化肥和农药使用减量化,推广废弃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利用以及推进,以及制定《陕西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
西部网记者:
我是西部网记者。文中提到在13个矿产开发利用县执行特别排放限值,一年来这部分的工作执行如何?对土壤污染防治起到哪些作用?
省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副处长李国兆:
2017年11月13日,《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陕政发〔2017〕54号)公告正式发布后,我厅随即在全省环保系统转发了这个文件,印发了《陕西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转发〈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执行重点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的公告〉的通知》(陕环固函〔2017〕308号),要求各地遵照执行。关于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具体实施,法律上的惯用做法是按照新建企业和现有企业区别对待。我省13个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集中的县(区)对于新建企业(标准实施之日起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批的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要求从标准发布之日起立即执行;对于现有企业(标准实施之日前已建成投产或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已通过审批的建设项目),给予了约两年的过渡期,要求2019年10月1日起执行,目的是给这部分企业预留必要的进行工艺技术升级改造的时间。
我省在13个矿产开发利用县(区)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应该说是提高了污染源排放污染物浓度的限值标准,一是加强了源头控制,可以降低区域内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强度,防止土壤环境污染加剧;二是可以发挥环保倒逼转型和技术引导作用,可以优化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集中的县(区)产业结构,促进产业绿色发展;三是加大了对污染源排放的监管,强化风险管控,严控新增土壤污染,确保现有土壤环境质量不下降。
新华社记者:
我是新华社记者。2018年在土壤污染治理方面还有哪些计划或突破?
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张阿萍:
今年是实施我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第二年,将在对2017年总结评估的基础上分解今年的年度任务,抓好落实。目前年度方案已经编制完成,正在征求意见。今年重点工作包括:
一是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启动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是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业生产环境安全。对轻中度污染的土壤,制定实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超标风险;对重度污染土壤,严格管控其用途,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制定实施重度污染耕地种植结构调整或退耕还林还草计划。
三是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防范人居环境风险。按照《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重点抓好污染地块环境监督管理,落实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治理修复措施。
四是加强污染源头管控,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下达并完成重金属削减任务;推动工业重点是土壤污染监管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矿区环境整治、农业面源污染控制、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固体废物堆场整治、“五废”加工利用规范整顿、生活垃圾及建筑垃圾污染防治、农村综合整治等。
五是继续完善土壤污染防治制度、机制。
华商报记者:
我是华商报记者。村民和市民看到有疑似污染的土地地块有没有举报办法?
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张阿萍:
《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42号令)、《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中规定,疑似污染地块,是指从事过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用地。按照国家技术规范确认超过有关土壤环境标准的疑似污染地块,称为污染地块。加强污染地块环境保护监督管理,防控污染地块环境风险,是土壤污染防治的一项重要工作。2017年我们在全省组织排查建立了疑似污染地块名录,西安市建立了污染地块名录,出台了《陕西省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落实了联动监管责任。今年这方面的工作重点是,建立污染地块动态清单和联动监管机制,推动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环境调查评估,强化污染地块风险管控及修复治理,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如果我们村民和市民发现有疑似污染的土地地块,欢迎拨打我们环境保护举报热线电话12369进行反映,或者通过我们环保厅网站政民互动栏目进行网上举报,接到这样的反映和举报,我们将会组织土地责任人进行排查、录入及后续开展调查、风险管控等活动。
中国环境报记者:
我是中国环境报记者。企业防治土壤污染的责任有哪些?
环境保护厅固体废物管理处处长张阿萍:
企业责任包括加强内部管理,将土壤污染防治纳入环境风险防控体系,严格依法依规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确保重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开展企业用地土壤环境监测;造成土壤污染的,应承担损害评估、治理与修复的法律责任。2017年我省筛选确定了118家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并向社会公开;将镉、汞、砷、铅、铬、多环芳烃和石油烃等特征污染物纳入重点监管企业污染物排放监督性监测范围;要求重点企业制定自行监测计划,开展自行监测。截至2017年底,118家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均与当地县级政府签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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