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五)强化扬尘污染综合整治
组建扬尘污染防治统一组织协调机构,统筹协调各类扬尘管控、城市日常保洁、道路清扫等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标准,建立各项工作制度,推动城市扬尘污染防治常态化、规范化、标准化,巩固扬尘污染防治成效。
32.建立扬尘污染防控长效机制。2018年3月15日前,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下设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成员由交通运输、城管、国土资源、水利、园林、黄河河务、爱卫办、公安交警部门等部门共同组成,统筹负责建筑、市政、拆除、道路、水利、国土资源、园林绿化等各类扬尘污染防治工作的制度制定、调度通报、督导考核、奖惩问责等工作,落实扬尘污染防治主管责任,建立扬尘污染防治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黄河河务局、园林局、爱卫办、公安局
33.开展裸露地面整治攻坚。在全市范围内排查城市裸露地面,按照“宜绿则绿、宜硬则硬”原则,实施集中整治,力争彻底消除裸土地面,提升生态建设水平。城区范围内由住建部门牵头,公路沿线由交通运输部门牵头,林业用地由林业部门牵头,河道两侧由河务部门牵头,未利用土地开发、土地整治和耕地开发的黄土裸露由国土资源部门牵头。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林业局、黄河河务局、水利局、国土资源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4.强化各类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按照《河南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扬尘污染专项治理的意见》(豫环攻坚办〔2017〕191号)、《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工地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7〕141号)要求,严格落实新建和在建建筑、市政、拆除、公路、水利等各类工地工地周边围挡、物料堆放覆盖、土方开挖湿法作业、路面硬化、出入车辆清洗、渣土车辆密闭运输“六个百分之百”,严格落实城市规划区内建筑工地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禁止现场配制砂浆“两个禁止”,严格执行开复工验收、“三员”管理、扬尘防治预算管理等制度。规模以上土石方建筑工地全部安装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并与当地主管部门联网。各类长距离的市政、公路、水利等线性工程,全面实行分段施工。城市拆迁施工工程全面落实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五步工作法”,确保各类开发和建设活动产生的扬尘污染得到有效管控。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黄河河务局、南水北调城区办、铁办、园林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5.强化拆迁工地扬尘污染治理。各县(市)区拆迁工地,特别是棚户区改造拆迁工地、黑臭水体整治拆迁工地等要坚持“化整为零、片区推进、围挡封闭、无缝覆盖、全程可控”的原则,严格落实《焦作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扬尘污染管控的通知》(焦环攻坚办〔2017〕142号)要求的8条拆除抑尘管控标准(明确责任、三员管理、设置围挡、湿法拆迁、爆破拆除、破碎整理、垃圾清运、预警管控)及“申报备案、会商研判、会商反馈、规范作业、综合处理”“拆除五步法”,真正遏制拆除扬尘污染。建筑垃圾清运车辆全部实现自动化密闭运输,统一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与主管部门联网。城区内拆迁工地应在市城管局和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进行备案,凡达不到以上要求或未在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备案审批的拆迁工地一律不得动工。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6.深入开展全城清洁行动。2018年3月底前,制定出台焦作市清洁城市行动标准及实施细则,按照“全面动员、全民参与、全域覆盖”的要求,广泛发动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中央或省驻地各单位、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村(社区)、居民小区等,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全城清洁行动,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淤泥;对城乡结合部、背街小巷、城中村等区域生活垃圾进行清除,全面清理整治各类卫生死角、盲点,清理积存垃圾,杜绝垃圾乱堆乱放;对辖区内楼宇进行立面清洗和楼顶保洁,全面彻底清洗住宅小区阳台、楼顶积尘、企事业单位公共区域积尘,确保城市清洁全覆盖。市爱卫办对清洁城市活动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进行通报表扬和奖励;对组织不力、效果不明显的给予通报批评,并在新闻媒体上曝光。市城管局负责对市区城市道路清扫保洁“以克论净”工作进行评比。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爱卫办、园林局、城管局、房管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教育局、卫生计生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7.加强环城国省道和高速公路机扫保洁。按照道路扬尘清扫标准,细化结冰期和非结冰期道路清扫方案,重点加强对绕城国省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的扬尘清扫清洗力度,绕城区国省高速公路每两日至少清扫1次,绕城区国省干线公路每日至少清扫1—2次,有效减少绕城、环城国省高速公路与国省干线公路的起尘量。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8.大力推进露天矿山整治。以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主要交通干线两侧和城市建成区周边为重点,对全市露天矿山进行深度整治。对污染治理不规范、排放不达标的露天矿山,按照“一矿一策”制定整治方案,依法实施停产整治,整治完成并经相关部门组织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生产,未通过验收的一律不得恢复生产,对拒不停产或擅自恢复生产的依法强制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各地要按照“宜林则林、宜耕则耕、宜草则草、宜景则景”的原则,加强修复绿化,减少扬尘污染。严格控制露天矿业权审批和露天矿山新上建设项目核准或备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审批。对生产、加工、贮存、运输等易产生扬尘污染活动的场所落实喷淋、密闭、围档措施外,按照《焦作市北山生态环境保护条例》全面实施场地路面、车辆行驶道路的硬化、清扫、洒水等防尘措施。
牵头单位:市北山办
责任单位:市北山办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39.严格落实冬季“封土行动”。2018年冬季采暖季(2018年11月15日至2019年3月15日,下略)实施“封土行动”。城市规划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土石方作业、房屋拆迁(拆除)施工;停止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地整治等土石方作业。“封土行动”期间,特许施工的重大民生工程和重点项目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实行市长“一支笔”审批负责制。严格工地监管,对违规施工的工地(含市长“一支笔”审批同意的工地),依法处以罚款、勒令立即停建,并在原有封土时限上延长封土时间15天。根据我市气候、气象特点,研究分时段“封土行动”实施细则。
牵头单位: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城管局、水利局、黄河河务局、国土资源局、园林局、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六)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
40.加强餐饮行业油烟治理。餐饮行业的炉灶、蒸箱、烤炉(箱)等加工设施上方应设置集气罩,分别设置油烟气与热蒸汽的排风管道,油烟气收集后采取具有油雾回收功能的抽油烟机和高效油烟净化设施,采用运水烟罩、静电型和等离子型油烟处理设备,油烟排放应符合《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的规定;饮食服务经营者要定期对油烟净化设施进行维护保养,保证油烟净化设施的正常运转,并保存维护保养记录。
牵头单位:市城管局
责任单位:市食药监局、环境保护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1.开展住宅小区餐饮油烟治理试点。学习先进地区餐饮油烟治理经验,结合我市实际,以国控监测点位附近居民小区为试点,以楼或单元为处理单元,架设统一油烟收集管道,并安装油烟治理净化设施,确保居民楼院油烟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房管中心,解放区人民政府、山阳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七)强化重点时段污染管控
结合重污染天气管控工作实际,综合考虑季节特征、天气情况等影响污染物扩散条件的客观因素,细化完善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方案,逐行业制定更加科学、精细的实施方案,指导企业科学施工、生产,降低污染物排放对空气环境质量的影响。
42.细化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2018年7月底前,各县(市)区按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响应级别,在大气污染源清单的基础上,按行业、按地域进一步细化管控措施,细化应急减排清单中不同时段、不同区域、不同行业、不同排放水平的工业企业、施工工地、机动车禁限行措施等。清单要具体到单位名称、所在地、具体地址、经纬度坐标、所属行业、停工工序、用电户号、主要产品、产能规模、主要产品产量、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烟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红橙黄蓝预警级别下停限产措施、污染物减排量和减排比例等,进一步夯实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及应急减排清单。对已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实现超低排放企业原则上不再纳入应急减排清单。机动车限行措施由市人民政府发布。机动车限行禁行措施时间在15日以内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请人民政府同意后组织实施;限行禁行15日以上的,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前向省公安厅交警总队报备审核。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3.严格落实污染管控措施。2018年9月底前,各县(市)区督促辖区内所属企业制定可执行、可操作的“一厂一策”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到生产线、生产工艺上,加强废气收集和治理措施实施效率管控,并在环保部门备案,在厂区门口公示。关于污染物减排量、减排比例的核算基数,工业企业应严格按照正常生产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30天折算,采暖锅炉和民用散煤按照正常使用的日污染物排放量的120天折算,移动源、扬尘按照正常天气情况下日污染物排放量的365天折算,确保各项减排措施能落地、可操作、易考核。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44.开展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各县(市)区在典型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结束后,组织开展污染天气应急成效后评估工作,对预警发布情况、预案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响应措施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环境效益等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分析问题、查找不足,形成典型案例,制定改进措施。
牵头单位:市环境保护局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近日,湖北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文件提出,加快实施超低排放改造。2025年底前,完成14家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完成3家企业锅炉超低排放改造,推动36家水泥企业实施超低排放改造。详情如下: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202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要点》的通知鄂环办〔2025〕10号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11日,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政府发布了《重庆市巴南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该通知明确指出,将在社区层面积极推动氢能的应用,具体涉及燃料电池车辆、综合发电系统、备用电源以及热电联供系统等领域,作为传统能源的替代。同时,通知还强调了绿氢的推广使用,特别
日前,南昌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南昌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推进重点行业污染深度治理。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方大特钢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在用65蒸吨/小时以上燃煤锅炉(含电力)全面实现超低排放。全文如下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昆明市政府印发《昆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99.1%,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各县(市)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方案》还提出,高质量推进钢铁、水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芒市人民政府印发了《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实施方案》提出到2025年,芒市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24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州级下达的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减排任务。芒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德宏州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近日,日喀则市出台《日喀则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以更高标准打好蓝天保卫战,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优化产业结构、优化能源结构、优化交通结构、强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多污染物减排、完善大气环境管理体系、环境监管能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近日发布关于责令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方山新井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详情如下:关于责令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方山新井煤矿停产整顿的公告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南局对河南平禹煤电股份有限公司禹州市方山新井煤矿进行现场监察,发现该矿存在重大事故隐患,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26日,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发布《河南省2025年加力扩围开展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到2025年底,力争完成个人消费者汽车报废和置换更新50万辆左右,家电产品以旧换新800余万台,推动老旧营运货车报废更新约4700辆、农业机械报废更
近日,国网河南省电力公司电力科学研究院(以下简称“国网河南电科院”)正式编制完成《混合换相换流阀全过程关键点技术监督实施细则》,首次填补了该领域技术空白,为混合换相换流阀工程改造应用筑牢了坚实的技术监督基础。自2021年以来,国网河南电科院聚焦西北—华中直流联网工程换相失败频发的问题
3月25日,河南林州市供电公司配电网202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项目核准结果公示。项目名称:国网林州市供电公司配电网2024年第一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项目核准建设地点:林州市龙安路项目代码:2408-410581-04-01-598274主要建设内容:本批电网项目总投资为4664.48万元,项目资本金为1166.12万元,约占总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5日,舞钢市银龙集团与新奥能源120MW源网荷储项目举行签约仪式。据悉,该源网荷储项目总投资5.2亿元,建成后每年可发电1.2亿度。与传统燃煤发电相比,每年可节约标煤约3.5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量约40.2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约40.3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高达10.1万吨,节能减排
3月14日,在河南济源10千伏Ⅱ黄河线18号杆,河南济源供电公司首次开展旁路带电作业更换柱上开关。现场作业人员严格按照标准化作业流程,带电作业班成员做好安全措施后,作业人员身着绝缘服,分别操控两台绝缘斗臂车,熟练操作绝缘斗臂,采用旁路作业的方式,有条不紊地进行柱上开关更换工作,经过5个半
3月19日,河南济源供电公司利用天气晴好的有利时机,对10千伏石匣线进行综合检修。此次检修涵盖检修消缺、新型配电网建设、设备升级改造,真正实现一停多用,为线路设备的健康运行奠定良好基础。同时,检修过程中优化检修时序,对提前完成检修任务的支线负荷进行中压发电车转供,实现能带不停。
3月25日,甘肃—浙江±8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以下简称“甘浙工程”)(河南段)正式开工建设。甘浙工程是世界首条特高压柔性直流工程(世界首条在送受两端均采用柔性直流输电技术的跨区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也是国家“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重点项目。该工程途经甘肃、宁夏、陕西、河南、安徽、
3月24日,河南发布《钼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河南省钼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监控要求,以及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要求。本文件适用于现有钼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的大气污染物和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钼工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
日前,河南发改委发布《关于实施第七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的通知》,明确第七批源网荷储一体化项目名单。本次共33个项目纳入实施范围,其中,工业企业类30个、农村地区类1个、其他类2个。本批次项目光伏发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开工建设,风电部分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完成核准,自核准
3月20日,河南能源监管办会同河南省能源局组织召开2025年全省电力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总结2024年电力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当前电力安全生产形势,部署2025年电力安全生产重点任务。河南能源监管办主要负责同志、河南省能源局有关负责同志,全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