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三章 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的特殊规定
第二十一条 【产废企业进园区】新建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企业,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进入工业园区。工业园区管理机构应当组织做好园区内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转运,配套建设危险废物贮存和转运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
第二十二条 【自行处置或利用】新、改、扩建产生危险废物的工业项目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建设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的自行处置或利用设施:(一)危险废物年产生量达到1000吨以上(含)的;(二)产生的危险废物本市不能集中处置利用且不适宜跨省转移的。
第二十三条 【自处置设施处理不同地点危废】工业企业自行处置设施处置或者利用本企业不同生产地点产生的危险废物的,转移过程应当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第二十四条 【医疗废物收运】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床位在19张以下(含)医疗卫生机构、不具备集中处置条件的偏远地区农村医疗卫生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的收集和转运。区政府组织的收集运输单位应当按规定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及时收集本单位产生的医疗废物,并按规定交具有经营许可证的单位或者政府组织的收集运输单位。
第二十五条 【医疗废物集中收集处置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可以根据医疗废物运输需要,设置医疗废物中转站。医疗废物中转站的设置应当符合环境保护和疾病防治的要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或者收集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到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转运设施收运医疗废物。
第二十六条 【应急措施】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制定突发状况下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发生突发事件导致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能力不足时,市和区人民政府应当启动应急措施,及时处置医疗废物。承担应急处置的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妥善处置医疗废物。在发生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等特殊情况下,导致医疗废物产生单位贮存能力不足时,医疗废物产生单位应当及时向所在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区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向市和区政府报告;市和区政府应当启动应急措施组织医疗物收集、贮存和集中处置单位增加收运车次,及时收运医疗废物。承担应急收运的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及时收运医疗废物。
第二十七条 【机动车和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告知义务】机动车、电动自行车销售者应当明示所售产品使用电池的属性,并告知消费者应当将危险废物送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回收。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维修行业】机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应当审查申领《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证》企业的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未建立危险废物管理制度或者未建设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和场所的,不予许可。机动车所有者和使用者在维修机动车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应当交维修企业或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回收;机动车维修企业对其维修活动产生的和从机动车所有者和使用者回收的危险废物,应当分类贮存,并交具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 【实验室废物】教育、科研、检测机构应当将危险废物处置费用纳入教学活动、科研项目预算和专业检测成本;建立、健全实验室废物管理责任制,设置专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指导、检查本单位实验室废物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废弃荧光灯管】企事业单位、政府机关产生的废弃荧光灯管,应当分类收集贮存,并交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或者利用。
第三十一条 【生活垃圾中的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对生活垃圾中分类收集的危险废物妥善贮存,不得随意丢弃、倾倒。从事生活垃圾收集、运输服务的单位应当按时、分类收集前款规定的危险废物。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非法倾倒、排放、丢弃危险废物的,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三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二条规定,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未按规定建立、保存危险废物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危险废物管理计划或台账汇总情况的,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处以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四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未按规定建设贮存设施、场所,或者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设施场所不符合国家和本市相关标准,或者不正常使用的,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第二十五条规定,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无故不按照约定的频次收集危险废物或者拒收危险废物的,由发放经营许可证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任人员,可以处5000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八条规定,未按规定在本市环境信息公开平台上公开危险废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等信息或者信息不真实、弄虚作假的,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未记录转作他用的数量、用途和去向的,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建设自行处置或者利用设施,或者设施不符合国家或本市相关标准的,由区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产生危险废物的生产活动,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十三条、十五条、二十条、二十四条规定的,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第五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危险废物定义】本条例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为贯彻落实《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的规定,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利用和处置等豁免管理活动,推动危险废物资源化利用,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重庆市危险废物豁免管理工作指南(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截止到2025年7月30日。
日前,湖南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农业农村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九部门,印发《湖南省美丽乡村建设工作方案》(简称《工作方案》)。到2027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达到40%(长株潭地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60%、洞庭湖区整县建成比例达到50%)。到2030年,全省美丽乡村整县建成比例力争达到65%。到20
7月14日,生态环境部公示第二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及项目单位清单。详情如下:关于第二批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项目及项目单位清单的公示为贯彻落实《危险废物重大工程建设总体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中关于“建设20个区域性特殊危险废物集中处置中心”的要求,我部商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近日,云南省红河州生态环境局环评批复了锡城共享储能项目。该项目位于云南省红河州个旧市锡城镇原金戈冶炼厂,项目已取得个旧市发展和改革局备案证(项目代码:2501-532501-04-01-347788)。项目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共有40个储能单元构成,每个储能单元容量为5MW/10MWh,额定装机规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7月14日,大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对市政协十四届四次会议第0110号提案的答复,提到加强人才培养。大连理工大学2024年新增储能科学与工程本科专业,实施本硕博贯通长周期培养模式。在电化学储能、液流电池、固态电池、压缩空气储能、氢能、储能装备与安全、能源互联网等关键技术及
7月11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第1047号提案的答复》。其中提到,上海将加快生活垃圾焚烧飞灰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编制“一厂一策”方案,明确飞灰回炉工艺监管要求,制定固体废物“填埋白名单”,强化危险废物跨省转移审批,推动协同利用处置。全文如下:对市政协十四届三次
7月11日,中节能(肥西)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合肥市肥西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飞灰原灰处置服务公开招标招标公告发布。公告显示,该项目生活垃圾处理总规模为2000吨/日,年处理能力73万吨。配置4×500吨/日焚烧炉,2×22MW凝汽式汽轮机及2×25MW的发电机。本次招标范围为飞灰原灰(转运联单危废名
7月9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公开对河北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第1235号建议“关于加强城市有机固废再利用进一步推动无废城市建设的建议”的答复。文件指出,积极支持河北省企事业单位参与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制修订,结合河北省风电、光伏产业实际,率先开展我省退役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严格规范生态环境行政检查大力提升执法质效的通知》。通知指出,将加快建立健全“空天地海一体化”监测网络,强化预测预警。强化恶意违法行为惩治,严厉打击私设暗管或利用溶洞、裂隙偷排偷放、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借雨排污“零存整取”、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不落实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发布。详情如下: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推进美丽城市建设的工作方案》的通知宁环发〔2025〕53号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固原市、中卫市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党委宣传部、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
7月2日,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甘肃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建设投资引导性公告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国办函〔2021〕47号)、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严密防控环境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长春市生态环境局组织编制了《长春市危险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可登录我局网站“通知公告”栏目(http://hjj.changchun.gov
江阴市人民法院公布一起某钢铁公司篡改自动监测数据污染大气案,被告单位及各被告人的行为均已构成污染环境罪,判处被告单位某钢铁公司罚金八百万元;判处被告人卓某、李某、张某、曹某、吴某有期徒刑二年至二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八万至十二万元不等。【基本案情】2017年6月起,某市重点排污单位某
日前,江西抚州通报了5起危险废物污染环境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据悉,抚州市生态环境局连续4年组织开展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的专项行动(简称“双打”),依法严厉打击非法排放、倾倒、收集、贮存、转移、利用、
为持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能力、利用处置能力和风险防范能力,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态环境安全,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湖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全文如下:湖南省强化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改革实施方案为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监管和利用处置能力,有效防范危险废
全省各固体废物产生(经营)企业负责人:近年来,广大固体废物产生(经营)企业认真学习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加强固体废物特别是危险废物污染防治,为全省环境风险防控做出了重要贡献。在此,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向您表示衷心的感谢!2022年9月21日,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
湖北省襄阳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襄阳市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详情如下:襄阳市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工作方案为进一步健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优化营商环境,切实解决小微企业和社会源(以下统称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理急难愁盼问题,有效防范危险废物污染环境
12月13日,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发文,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详情如下: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办公室关于继续开展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工作的通知京环办〔2022〕98号各区生态环境局、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运行局:《北京市废铅蓄电池收集转运试点工作方案》(京环办〔2019〕103号)、《北京市危
2022年,山东省生态环境厅联合省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利用大数据分析、视频监控等非现场监管手段发现问题线索,坚持追根溯源、深挖细查,持续跟进案件办理进展,确保违法犯罪案件惩
2022年4月,生态环境部、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印发通知,在全国继续开展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各地生态环境部门积极响应,结合通知中明确的打击重点与地区形势特点,严厉打击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以合法资质为掩护的非法收集、利
2022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联合自治区检察院、公安厅共同开展打击非法收集、利用、处置废矿物油以及跨行政区域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区共查处各类危险废物违法违规案件38件,罚款共计732万元。其中向公安部门移交问题线索10个,公安机关全部予以立案侦办。
11月3日,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三亚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以加强本市危险废物管理,防治危险废物污染环境,保障公众健康,维护生态安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详情如下:三亚市生态环境局关于《三亚市危险废物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公开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天津、河南、黑龙江三地发布了售电公司暂停电力市场交易资格、市场注销信息,涉及4家售电公司。详情如下:天津:天津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对连续12个月未参与交易售电公司暂停天津电力市场交易资格的通知,经核查,目前具备交易资格的售电公司中,存在1家售电公司连续12个月未
今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四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公布首批车网互动规模化应用试点的通知》,正式确定上海市、常州市、广州市等9个城市为首批试点城市,同步公布30个试点项目。《能源评论》派出多路记者,前往济南、成都、广州、深圳等地,实地探访车网互动项目,了解规模化试点的进展。在济南,我们来到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7月16日,江苏南通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通市加快推进生产性服务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文件明确,探索低碳节能服务发展路径。积极引进国内外权威认证组织在通设立分支(合作)机构,提供“一站式”涉碳类认证和咨询服务,推动重点产品碳足迹的国际衔接互认
7月16日,光大环保技术装备〔常州〕有限公司2025至2026年度SCR催化剂和江苏省NJ项目SCR催化剂中标候选人公示。年度SCR催化剂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华电光大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浙江海亮环境材料有限公司NJ项目(规模4x500t/d+3x670t/d)SCR催化剂中标候选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华
7月15日,三峡集团董事长、党组书记刘伟平率队在北京拜会交通运输部党组书记、部长刘伟,双方就共同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打造长江黄金水道进行深入交流。交通运输部党组成员、副部长付绪银,三峡集团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王殿常出席座谈。刘伟对刘伟平一行来访表示欢迎,充分肯定了三峡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二批给煤机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二批给煤机集中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206422,招标人为国能(北京)国际经贸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滇南开远发电有限公司、国能(江苏淮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资金
中煤涪陵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初步设计(含勘察)和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服务项目公告项目编号:CCTC30251618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开标时间:2025年08月06日10时00分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中煤涪陵2×1000MW燃煤发电项目初步设计(含勘察)和设计咨询(业主工程师)服务,招标人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西南
7月15日,宁夏固原彭阳2×660MW机组工程烟气脱硫装置(EPC)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第1次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铝能清新环境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497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永清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9782685.08元;第三中标候选人:北京博奇电力科技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8660000
7月16日,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余热蒸汽发电合同能源管理(EMC)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发布,项目最高限价为650万元,计划工期210个日历天(按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此次招标拟在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厂区内,由中标人利用绍兴华鑫环保科技有限公司70T/d回转窑焚烧线余热蒸汽投资建设
国家能源集团近日发布四川公司(四川能源)江油热电公司#31、#3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EPC公开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项目名称:四川公司(四川能源)江油热电公司#31、#32机组汽轮机通流改造EPC公开招标招标编号及包号:CEZB250504232001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国能龙威发电技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0750.5
发挥省间市场作用筑牢电力保供基石——访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党总支书记、副总经理常青当前,我国多地电力负荷持续攀升,能源资源逆向分布的国情与新能源波动性、负荷尖峰化带来的供需挑战交织,省区电力资源调配作用的重要性凸显。作为推动全国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关键平台,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如何利用省间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