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八)加强建设用地环境风险管控
1.建立调查评估制度。对拟变更土地使用权人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转移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负责开展调查评估;企业已关闭搬迁无明确责任方的地块,或者有责任主体但其已无力承担后续治理与修复等任务的地块,以及受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由所在地的县(市)区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调查报告向所在地的县级环保、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备案。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各县(市)区环保部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改革、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依据企业清单及历史经营状况,结合其它相关资料,排查区域内有色金属矿采选及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铅酸蓄电池、制革等重点行业企业和从事过危险废物贮存、利用、处置活动的企业关闭及搬迁情况,根据排查结果建立疑似污染地块名单,并上传焦作市污染地块信息系统。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结合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及日常监管情况,对本区域纳入信息系统的疑似污染地块名单进行动态更新。
各县(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发展和改革等部门在制定重点行业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方案时,应向环保、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提供关停并转、破产或搬迁企业名单。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
3.建立污染地块名录。对列入疑似污染地块名单的、企业已关闭搬迁无明确责任方的地块,由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有明确责任方的,县(市)区环保部门要书面通知土地使用权人,土地使用权人应当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六个月内完成土壤环境初步调查,调查报告应向市级环保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市环保局根据土地使用权人提交的土壤环境初步调查报告,将土壤污染物含量指标未超过规定限值的地块,从疑似污染地块名单中移出;将土壤污染物含量指标超过规定限值的地块纳入本区域污染地块名录,上传信息系统,名录向社会公开,同时书面通知土地所有权人,并通报所在地县(市)区人民政府。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对列入名录的污染地块,市环保局应当按照国家有关环境标准和技术规范,确定污染地块的风险等级。同时,依据污染地块详细调查、风险评估等结果,综合确定污染地块优先控制名录,并明确其开发利用的负面清单。清单纳入全市土壤环境信息管理平台,作为土地利用规划的重要依据。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城乡规划管理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4.严格污染地块流转及再开发利用环节的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明确地块用地类别。
(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管理局)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工作。对未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未经详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标准的,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不予实施土地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活动。对《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前已收回、收购但目前仍未重新供应的疑似污染地块,由所在地的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地块性质确认、风险评估、以及治理修复等工作。
(责任部门:市国土资源局)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对应进行而未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疑似污染地块,以及应进行而未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或虽经治理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不予批准该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未经环境调查与评估的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划用地类别要求的工程项目建设用地,城乡规划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责任部门:市城乡规划管理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推进尾矿库整治工作
1.组织开展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市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摸清尾矿库基本情况,并将排查结果进行分类登记造册。
(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市环保局)
2.实施重点监管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2018年12月底前完成重点监管尾矿库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分级,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按规定编制、报备环境应急预案。
(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市环保局、城乡规划管理局)
3.开展土壤辐射环境自行监测。2018年12月底前确定全市伴生放射性尾矿库名单,并督促有关企业每年开展土壤辐射环境自行监测。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十)强化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
1.组织开展固废堆存场所排查。重点排查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钛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2018年6月底前完成。对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有环境风险的堆存场,督促责任主体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工作。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开展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推进全市粉煤灰、煤矸石、脱硫石膏、冶炼废渣、尾矿、赤泥等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以电力、有色金属冶炼、化工等行业为重点,鼓励相关专业园区及企业建设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设施。引导水泥、建材等行业介入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拓宽利用途径,提高资源化利用率。启动全市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牵头部门:市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环保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3.建设尾矿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在科学论证其合理性、安全性、可行性基础上,积极推进尾矿综合利用试点示范工作,减缓尾矿库存压力,2018年年底前完成试点选取和方案制定。
(牵头部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环保局、工业和信息化委、财政局)
4.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开展全市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种类、数量、流向、处理处置方式及其能力等信息,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并进行动态更新,2018年6月底前完成。
(责任部门:市环保局)
5.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2018年起,全市每年至少开展1次危险废物经营活动专项督查,严查无经营许可证或不按照经营许可证规定从事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委、公安局、卫生计生委、商务局、工商局)
6.加大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扩大全市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覆盖范围,因地制宜地推进乡镇、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农村诊所、卫生所(室)应配置专门的、满足相应要求医疗废物专用暂时贮存柜(箱),并依托乡镇(街道)医疗机构,力争实现医疗废物处置全覆盖。
(牵头部门:市环保局,配合部门:市卫生计生委、公安局)
7.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按照相关分类管理要求,对医疗废物实施规范分类管理,暂存设施规范达标,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
(责任部门:市卫生计生委)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13日下午,江苏省环保集团苏州有限公司投资控股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揭牌暨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苏州太仓市举行。江苏省环保集团副总经理、党委委员郭玉臣,太仓市副市长童刚,出席签约仪式为兴太公司揭牌并致辞。郭玉臣代表省环保集团对江苏兴太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挂牌表示祝贺。他指出,省环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11月7日,生态环境部印发《土壤污染源头防控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7年,土壤污染源头防控取得明显成效,土壤污染重点监管单位隐患排查整改合格率达到90%以上,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4%以上,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到2030年,各项指标进一步提升。全文如下:关于印发《土壤污染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中广核环保产业有限公司转让旗下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为7704.674201万元。中广核和清(南昌)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2月8日,经营范围包括:许可项目:自来水生产与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
近日,中国建筑在广东省投资成立了一家专注于环境科技的新公司——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高达4000万元人民币,该公司由中建四局100%持股。中建四局环境科技(广东)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建设工程设计;建设工程施工;河道疏浚施工专业作业。(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近日,合肥博世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雷,注册资本2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盐城市生态环境局9月9日公示2024年度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分配情况,市本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1715万元,征求市财政局后拟对盐城市生态环境局土壤处的耕地土壤污染源头排查项目分配资金96万元、盐城市生态环境监测监控中心应急及实验室监测能力建设项目分配资金1619万元关于盐城市本级2024年度生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近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浙江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督管理办法(修订)》(简称《管理办法》),《管理办法》自2024年10月1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共7章、42条和2个附件。主要修订内容为:(一)职责分工。进一步明确了自然资源部门职责分工,并增加了住建部门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通知,下达2024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并调整部分2023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下达2024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17025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39832万元,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征求《广东省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技术指引(试行)》(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本指引,规定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过程中需按照固体废物进行管理的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程序和技术要求,为污染土壤危险特性鉴别方案、鉴别报告的编制及技术审查提供指引。为规
广东省财政厅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本次下达资金25061万元。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水、土壤污染防治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第二批)的通知粤财资环〔2024〕86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地级以上市财政局:根据《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申请下达2024年
贵州省财政厅7月29日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本次下达5083万元,用于贵州省典型行业企业及周边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项目等六个项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黔财资环〔2024〕67号省生态环境厅,有关市(州)财政局:根据《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本次下达资金4874万元。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下达2024年第二批土壤污染防治资金(涉重金属历史遗留矿渣污染治理重点任务项目)的通知桂财资环〔2024〕45号有关市、县(区)财政局:根据《财政
安徽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目标2024年,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得到有效保障,优先监管地块基本实现污染管控;地下水国控点位Ⅴ类水比例控制在27.5%左右,“双源”点位水质保持稳定;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37%以上,新增完成1600个以上农村黑臭水体治
3月19日,河南焦作温县发布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原文如下:关于加强分布式光伏项目安全监管的通知国网温县供电公司,各相关企业:近年来,分布式光伏发电快速发展,装机总规模不断扩大。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数量众多、区域分散、周边环境复杂,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给人民群众生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3月10日,河南省焦作市最大的用户侧储能系统——多氟多100兆瓦时储能电站完成调试并成功投入运行。项目位于河南省焦作市多氟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厂区内,由深圳市多氟多储能技术有限公司承建。该项目占地4100㎡,总投资约9000万元,储能系统由四个5兆瓦时、十二个6.5兆瓦时电池仓体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焦作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中标结果公示,由天津壹鸣环境中标,投标报价为110.76万元,公示如下:
焦作市绿鑫城发有限公司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创3A提升和设备增效工程(招标编号为豫工程20240847001)于2025-01-03在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依法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后,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进行了评审,现将本次招标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第一名:河南沃
1月2日,河南焦作市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EPC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施工标段:第一中标候选人:河南杜煜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贵州中熙锦嘉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飞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境洲盈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第三中标候选人:中万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2月16日,焦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河南焦作市国资控股物流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EPC总承包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为山东博达电力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报价4028万元。该项目位于焦作市低碳数智物流枢纽基地(以下简称“低碳园区”)和焦作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
12月11日,河南焦作市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一期)EPC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博爱县第二污水处理厂二期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博爱县开源大道与博广路交叉口西北角,污水处理厂日处理规模2万吨,总用地面积21158平方米(约31.74亩),总建筑面积12052.42平方米,配套管网位于城区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焦作市绿鑫城发有限公司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创3A提升和设备增效工程招标,招标范围包括环境及绿化提标、职业健康治理、建筑工程提标及治理、安装工程提标及治理、设备成套采购、安装与调试及这些系统设备与管道的防腐、保温,档案资料整理等工作。本标段范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12月2日,焦作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025年度飞灰稳定化处理服务公开招标,项目总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000吨/天,年处理垃圾约36.5万吨,配置2条500吨/日的机械式炉排炉垃圾焚烧线和1台25MW汽轮机发电机组,预计日产飞灰约30吨、飞灰螯合物约39吨,年飞灰嶅合物产生量约14230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焦作市静脉产业园东部园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26年炉渣处置权拍卖,定于2024年11月29日上午9时30分在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在线公开拍卖,项目2022年-2023年年均炉渣产量约合15-20万吨,按照每日产量进行清场运输处置,参考价:40元/吨,竞买保证金300万元。报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1月22日,河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焦作市国资控股物流投资运营有限公司源网荷储一体化EPC总承包招标,该项目位于焦作市低碳数智物流枢纽基地和焦作市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冷链物流园,利用两园区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预估直流侧容量12MWp、交流侧容量10MWp,配储两个储能站合计2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