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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及多项环保工程 福建省2018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

2018-04-17 17:38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生活垃圾处理生活污水环保项目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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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小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20亿元。持续落实《福建省小流域及农村水环境整治计划(2016—2020年)》,在全省污染较严重的40条小流域开展综合治理,落实“有专人负责、有监测设施、有考核办法、有长效机制”,20条以上小流域的水质类别得到提升,汇入12条主干流及直接入海的小流域、省级考核的重点整治小流域消除劣Ⅴ类水体。

牵头部门:省环保厅、河长办

牵头推进单位:相关市、县(区)政府

(十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2亿元。立足区域产业发展和危废产生特点,继续建设一批危险废物处置设施,重点推进福州、泉州、龙岩、宁德等地危险废物综合处置设施建设。

牵头部门:省环保厅

牵头推进单位:省石化集团等

(十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2.5亿元。落实《福建省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实施方案》(闽政办〔2017〕108 号)要求,坚持“填平补齐”,发挥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科技创新联盟技术优势,以区域性粪污集中处理中心、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污处理与利用设施为重点,启动国家、省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项目,全年重点推进实施9个项目县。

牵头部门:省农业厅、环保厅

牵头推进单位: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各项目建设承担单位

(十五)废弃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2.5亿元。对靠近人口集中区或工业园区、交通便利的废弃矿山集中区域,实施一批生态环境综合整治项目,综合治理5000亩以上。

牵头部门:省国土厅

牵头推进单位: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省能源集团等

(十六)养老服务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15亿元。结合推进实施养老服务PPP工程包,建设150个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照料中心、400个农村幸福院,继续推进公建、民办、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一批重点养老项目。

牵头部门:省民政厅

牵头推进单位:相关市、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

(十七)幼儿园建设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10亿元。以县(市、区)为单位,按照城镇服务人口1万人、农村服务人口3000~6000人设置1所幼儿园,以及城市新建小区同步配套设置幼儿园的原则,合理规划建设幼儿园。重点推进列入省委、省政府为民办实事幼儿园150所,其中公办幼儿园100所,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普惠性幼儿园50所。

牵头部门:省教育厅

牵头推进单位:相关市、县(区)政府

(十八)信息网络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105亿元。(1)光纤网络建设,完成投资45亿元。继续深入实施“数字福建?宽带工程”,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95%,城市和农村宽带接入能力分别达到100M和50M。全省所有行政村通高速宽带。(2)无线网络覆盖,完成投资55亿元。继续推进4G网络深度覆盖,全年新建4G基站2万个,4G基站达到14万个,移动宽带用户普及率达到93%。实现全省NB-IoT(窄带物联网)网络深度覆盖。积极推进5G前期工作。(3)广电NGB网络建设,完成投资5亿元。重点推进各市、县、农村地区广电双向网络改造及其基础配套建设,以及高清互动云平台建设、省级干线网络建设优化、机顶盒及网络终端升级配置等。

牵头部门:省通信管理局、广电网络集团

牵头推进单位:中国电信福建分公司、中国移动福建公司、中国联通福建省分公司、中国铁塔福建省分公司、省广电网络集团

(十九)数字经济重大项目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16亿元。(1)推进建设数字福建(长乐)产业园、中国国际信息技术(福建)产业园和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南平等重点数字经济产业园,以及数字福建云计算中心、数字中国建设峰会会址、数字福建产业技术研发大楼等,完成投资13亿元。(2)开展国家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及产业园试点,完成投资1亿元。(3)深化“互联网+”区域化链条化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大数据和VR应用服务工程,推进VR县域应用试点,提升完善一批物联网实验室和大数据研究院(所),推进建设大数据、物联网相关平台、平潭国际数字经济港以及县(市、区)信息化试点等重大项目,完成投资2亿元。

在延续实施闽政办〔2016〕141号、闽政办〔2017〕24号文有关政策措施基础上,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数字经济重大工程项目予以贷款贴息。

牵头部门:省数字办、卫计委

牵头推进单位:省直有关部门,有关高等院校,省电子信息集团,福州、厦门、泉州、莆田、南平、三明等有关设区市政府,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

(二十)建筑产业现代化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35亿元。落实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59 号)要求,推动装配式建筑项目建设,安排一批新开工保障性住房、教育、医疗、业务综合楼等项目采用装配式方式建造。

牵头部门:省住建厅

牵头推进单位:相关市、县(区)政府

(二十一)化工园区安全控制区建设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31.5亿元。落实湄洲湾泉港石化园区、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开展居民和学校等敏感目标搬迁安置及配套工程、化工园区安全控制区内环保安全隐患较大的企业搬迁改造工程、安全环保隔离带建设工程等建设,加快完成湄洲湾泉港石化园区和漳州古雷石化基地化工园区安全控制区建设任务。

牵头部门:省经信委、安监局,泉州、漳州市政府

牵头推进单位:福建建工集团、省石化集团等

(二十二)物流园区提升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33亿元。依托物流节点城市和交通枢纽,结合产业结构和区位条件,重点推进20个以上综合服务型、货运枢纽型、商贸服务型、生产服务型、口岸服务型物流园区建设,不断完善园区配套设施,提高园区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提升物流园区的管理和服务能力。

在延续实施闽政办〔2016〕141号文有关政策措施基础上:1.对新建1万平方米以上且为3家以上(含)我省电子商务企业进行电子商务配送的物流园区标准化仓储设施、快件分拨中心,省经信委按项目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 100 万元;2.对物流园区投资500万元以上建设的物流公共信息平台,省经信委按投资额的20%给予一次性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3.优先支持工程包项目申报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物流园区),经认定为省级服务业集聚示范区(物流园区)的,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给予500万元补助;4.推动物流园区建设产地预冷设施、集配中心、销地低温配送中心、冷藏库,购置节能环保的冷链运输车辆和零售终端、冷藏设备,对符合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扶持条件的相关项目,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按规定给予支持。

牵头部门:省经信委、交通运输厅、商务厅、发改委

牵头推进单位:有关市、县(区)政府,各园区建设主体单位

(二十三)工业园区改造升级工程包,全年完成投资80亿元。支持一批重点工业园区(集中区)按照省级以上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创建条件,加强园区基础设施、公用工程项目建设,重点建设园区干线道路、给排水、供电、供气、通信及综合管廊项目。其中公用配套设施,重点建设排污治污配套设施、安全生产规范设施、生活配套设施等项目;生产性服务设施,重点建设科技创新、检验检测等项目;人才与科技服务平台设施,重点建设高校、科研机构、龙头骨干企业与园区合作建设的人才培养和实训基地、行业技术开发基地、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等项目。

牵头部门:省经信委、教育厅、发改委、财政厅

牵头推进单位:省投资集团等,有关市、县(区)政府,各园区建设主体单位

二、提升拓展一批投资工程包

对提升拓展的投资工程包,在延续实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投资工程包的若干意见》(闽政办〔2016〕36号)、《关于实施2016年第二批投资工程包的意见》(闽政办〔2016〕141 号)、《关于印发2017年投资工程包实施方案的通知》(闽政办〔2017〕24号)明确的主要措施等基础上,结合新增拓展实施的任务内容,相应调整完善工程包投资建设运营机制和配套政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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