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朔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于近日印发,方案确定了普查工作的目标、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等,旨在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市级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和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详情如下: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
朔政办发〔2018〕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朔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
《朔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3月15日
朔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
污染源普查是重大的国情调查,是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为切实做好朔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山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方案》(晋政办发〔2017〕15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普查工作目标
摸清各类污染源基本情况,了解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状况,掌握全市、区域、流域、行业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情况,建立健全市级重点污染源档案、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和环境统计平台,为加强污染源监管、改善环境质量、防控环境风险、服务环境和发展综合决策提供依据。
二、普查时点、对象、范围和内容
(一)普查时点。普查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资料。
(二)普查对象与范围。普查对象为朔州市行政区域内有污染源的单位和个体经营户。范围包括:工业污染源,农业污染源,生活污染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移动源及其他产生、排放污染物的设施。
1.工业污染源。普查对象为产生废水污染物、废气污染物及固体废物的所有工业行业产业活动单位。
对可能伴生天然放射性核素的8类重点行业15个类别矿产采选、冶炼和加工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放射性污染源调查。
对各级开发区中的工业园区(或产业园区)进行登记调查。
2.农业污染源。普查范围包括种植业、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
3.生活污染源。普查对象为除工业企业生产使用以外所有单位和居民生活使用的锅炉(以下统称生活源锅炉),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湖、库)排污口,以及城乡居民能源使用情况,生活污水产生、排放情况。
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普查对象为集中处理处置生活垃圾、危险废物和污水的单位。其中:
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以及以其他处理方式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的单位。
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单位包括危险废物处置厂和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处置厂包括危险废物综合处理(处置)厂、危险废物焚烧厂、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场和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厂等;医疗废物处理(处置)厂包括医疗废物焚烧厂、医疗废物高温蒸煮厂、医疗废物化学消毒厂、医疗废物微波消毒厂等。
集中式污水处理单位包括城镇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和农村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
5.移动源。普查对象为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其中,非道路移动污染源包括铁路内燃机和工程机械、农业机械等非道路移动机械。
(三)普查内容。
1.工业污染源。
(1)企业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区域代码、名称和地理位置等。
(2)原辅材料消耗、生产产品情况,主要包括水的使用和消耗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原辅材料消耗量、企业主要产品的种类和产量等。
(3)产生污染设施情况,主要包括生产工艺,产生废水、废气和固体废物的设施,以及这些设施的种类、数量和规模等。
(4)各类污染物产生、治理、排放和综合利用情况(包括排放口信息、排放方式及去向等)。
(5)各类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情况等。
(6)有色金属行业(铅、钼、汞、钒等)企业污染物排放处理情况(包括排放量、污染物进出口浓度等),无组织源排放是否有控制措施,监控措施是否健全及其运行情况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石油类、挥发酚、氰化物、汞、镉、铅、铬、砷。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氨、汞、镉、铅、铬、砷。焦化行业废气污染物普查内容增加苯并芘。
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产生、贮存、处置和综合利用情况。危险废物按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分类调查。工业企业建设和使用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情况。
8类重点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黑色金属矿采选业、有色金属矿采选业、非金属矿采选业、开采辅助活动、非金属矿物制品业、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15个类别矿产(稀土、铌/钽、锆石和氧化锆、锡、铅/锌、铜、钢铁、钒、磷酸盐、煤、铝、钼、镍、锗/钛、金)采选、冶炼和加工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污染物情况。
2.农业污染源。
(1)种植业、畜禽养殖业、水产养殖业生产活动情况。
(2)秸秆产生、处置和资源化利用情况。
(3)化肥、农药和地膜使用情况。
(4)纳入登记调查的畜禽养殖企业和养殖户的基本情况、污染治理情况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
废水污染物:氨氮、总氮、总磷,畜禽养殖业和水产养殖业增加化学需氧量。
废气污染物:畜禽养殖业氨、种植业氨和挥发性有机物。
3.生活污染源。
(1)生活源锅炉基本情况、能源消耗情况和污染治理情况,主要包括基本信息,能源结构和消耗量,各类污染物的产生、处理和排放情况等。
(2)城市市区、县城、镇区的市政入河(湖、库)排污口情况,包括排放基本信息、排污口位置、排放量及污染物浓度等。
(3)城乡居民用水排水和能源使用情况,包括城乡居民数量、用水排水量、能源结构和消耗量等。
废水污染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总氮、总磷、五日生化需氧量、动植物油。
废气污染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18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本月上旬正式发布,标志着南平市历经三年所得的普查成果正式启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规定,2017年至2020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公布,全文如下: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要求,开展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末,工业企业烟气脱硫设施244套,脱硝设施112套,除尘设施2481套;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1315套,设计处理能力71.54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8220.13万立方米。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6464.46吨,综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24号)要求,开展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兰州市境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特此公告。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2月9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
12月2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3年来,陕西省清查了16万余家企业,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据了解,陕西省建立了近1500万个数据指标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绘制了4.7万余个调查对象
21日,青岛市新闻办就青岛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包括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及污染治理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途径。17日上午,昆明市发布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相关数据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昆明共对11234个对象开展普查工作,从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各方面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文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1月30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
湖北省十堰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深入推进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三大标志性战役,持续深入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关于印发十堰市2024年度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
5月14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到2025年,钢铁企业主要大气污染物达到超低排放限值,65蒸吨/小时及以上燃煤锅炉(层燃炉、抛煤机炉除外)实现超低排放。宁夏回族自治区空气质量持续
吉林省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吉林省落实〈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吉林省将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以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突出的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聚焦细颗粒物(PM2.5)和臭氧(O3)协同控制,从源头到末端做到精准、科学、依法治污,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
近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公布各省辖市(示范区)2024年3月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情况:2024年3月,各省辖市共支偿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金2401.5万元,得补2702万元。10个省辖市(示范区)需支偿生态补偿金,从高到低依次是:周口790.5万元,焦作448万元,漯河315万元,洛阳270.5万元,鹤壁211万
重庆市巴南区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2024年重庆市巴南区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聚力打好夏秋季“治气”攻坚战,推进挥发性有机物(VOCs)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为力争完成全年目标任务,持续改善空气质量。2024年重庆市巴南区夏秋季治气攻坚工作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
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指出到2025年,州(市)政府所在地城市PM2.5浓度控制在20.5微克/立方米以内,不出现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县级城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氮氧化物、VOCs减排量达到国家要求。详情如下:云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为全面贯彻落实《
5月6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目录》中涉及制定重庆市河流生态流量监督管理办法、制定重庆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等行政决策。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24年度重庆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渝府办发〔2024〕42号
青海省人民政府网站4月22日发布《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通知》(青政办函〔2020〕138号)同时废止。青海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4年)1总则1.1编制目的。为规范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程序,提高区域联防联
近日,湖北省政府印发《湖北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十大行动:产业结构转型升级行动、能源结构清洁低碳发展行动、交通结构绿色运输体系建设行动、重点行业提质增效行动、多污染物协同减排行动、面源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大气污染联防联控行动、大气环境管理科技提能行动、涉气
驻马店市人民政府印发《驻马店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全面落实全国、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降低PM2.5(细颗粒物)浓度、减少重污染天气和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大气环境问题为重点,明确了到2025年全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加快推动产业结构、
喀什地区行政公署办公室4月19日印发《喀什地区2024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其中提出,推动喀什金岭球团有限公司、新疆喀钢集团有限公司启动改造工作。鼓励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叶城天山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英吉沙山水水泥有限公司做为试点企业先行改造。企业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过程中,改
5月15日,山西翼城县浍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施工公开招标,项目财政审定金额7195.356095万元,项目规模:唐兴镇、里砦镇2个乡镇11个行政村及社区的生活污水处理站工程及配套污水管网工程。招标人临汾市生态环境局翼城分局。翼城县浍河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一期)施工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5月16日三峡集团发布三峡能源山西昔阳县110MW/11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第一批65MW/65MWh)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公告显示,本次招标工程为三峡能源山西昔阳县110MW/110MWh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第一批65MW/65MWh)工程EPC总承包,共一个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至储能电
近日,山西新绛县城东、城区污水处理厂尾水水质提升工程招标公告发布,投标限价4441.56万元,招标人新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项目规模:城东污水处理厂改造规模6000m3/d;城区污水处理厂改造规13500m3/d;改造两座污水处理厂旋流沉砂池和生物池,新建深度处理设施,新建设施包括提升泵池、高效气浮
国新办15日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硬道理推动山西深化全方位转型”作介绍,并答记者问。山西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吴伟介绍,山西省认真贯彻能源安全新战略,大胆先行先试,努力构建新型能源体系,奋力打造全国能源革命综合改革试点先行区。5月15日,中国国务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5月13日,山西晋中县委书记郭建雄主持召开绿色甲醇生产项目对接座谈会。县委副书记、县长魏栋,县政协主席、县政府党组副书记贾永胜,开发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马骏,山西佳新通达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朱志红,隆基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电站开发部总监林范银等企业负责人参加座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5月15日,国务院新闻办举行“推动高质量发展”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围绕“坚持高质量发展硬道理推动山西深化全方位转型”,山西省有关负责同志介绍了相关情况。据山西省委副书记、省长金湘军介绍,山西充分激发经营主体的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以政府效能的提升促进经营主体效益的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山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开展山西电力市场规则体系意见建议征集的通知,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快电力现货市场建设工作的通知》(发改办体改〔2023)813号)文件要求,此次规则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深化现货市场运营、现货与中长期交易的衔接、现货与辅助
为认真落实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进一步做好迎峰度夏电力供应保障工作和巩固主题教育成果,5月10日,山西能源监管办有关负责同志带队赴太原供电公司开展供电监管调研督导工作。调研组现场了解了太原公司供电服务指挥中心频繁停电预警及抢报修工单处理情况,走访了太原公司调控中心,详细了解了太原地区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5月14日,山西省发改委核准批复了山西忻州宁武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输变电工程项目。据悉,该项目项目单位为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建设地点位于山西省忻州市神池县,朔州市朔城区。项目计划总投资38295万元,将新建宁武500千伏新能源汇集站,本期建设1×1000兆伏安主变,远期规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储气能力,2024年5月11日,山西省发改委运行处与华新燃气集团负责同志赴浙江与国家管网储能技术公司负责同志进行座谈,双方主要围绕依托我省煤层气勘探开发条件,开展地下储能、储气合作进行交流,重点对我省柳林石西盐穴地下储气库建设可行性进行研讨。我省与国家管网储能技术公公司
“潞城变电站500千伏Ⅰ甲、Ⅰ乙母母线保护向量复测结果正确。”5月9日3时,随着运维人员向华北电力调度控制中心回令,国网山西超高压变电公司所属潞城变电站500千伏Ⅰ甲、Ⅰ乙母分列后启动送电完成,标志着潞城变电站漳山电厂、王曲电厂点对网500千伏送出工程投运。潞城变电站漳山电厂、王曲电厂点对网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