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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2018-05-18 11:37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污染防治环境质量常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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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在太湖一级保护区推进农田休耕、轮作,开展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试点示范,打造生态循环农业基地。在太湖一级保护区继续试点开展生物农药推广价格补贴。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占食用农产品比例达到40%。太湖一级保护区内化肥施用总量较2015年削减12%以上,化学农药使用量较2015年削减12%。

规范池塘循环水养殖,推进标准化鱼塘建设,严格执行太湖流域池塘养殖水排放标准,推广养殖尾水达标排放技术。对滆湖周边5.7万亩水产养殖专项整治,实施水产养殖生态治理工程3000亩,其中武进水产养殖场2500亩,滆湖团头鲂良种场东边连片养殖区500亩;推广应用膨化颗粒饲料5000亩;调整养殖品种结构,区域虾蟹养殖面积增加至15000亩。

4. 提升生活污染治理水平。武进太湖湾污水厂和漕桥污水厂完成氮磷特别排放限值提标改造年度任务。6月底前,完成所有撤并老集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工作。年底前,基本完成太湖一、二级保护区内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

5. 加强船舶港口污染控制。按省要求实施船舶污染物流动收集、上岸处理工作。累计完成内河港口和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及处置设施建设方案中建设内容的60%。内河部分港口、码头具备船舶生活污水、船舶垃圾和含油污水接收能力的,将船舶生活污水、垃圾等污染物纳入城市生活污染治理体系。依法强制报废超年限船舶,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合监管和联单制度,推进实施防治船舶及其有关作业活动污染水域环境应急能力建设规划。

6. 强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对现状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的水质良好的控制单元,采取水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确保水质不退化;对水质为劣Ⅴ类、Ⅴ类或其他水质需要改善提高的控制单元,采取综合措施大幅削减控制单元内氮磷污染物排放量。

实施三条入湖河流整治方案规定的年度工程项目。严格落实省考以上断面达标方案和“十三五”生态环保规划中规定的年度工程项目。开展滆湖、长荡湖、天目湖生态安全调查与评估,推进落实水质较好湖泊生态保护规划中确定的工程措施和工作任务,不断改善滆湖、长荡湖、天目湖、钱资湖的总氮、总磷等指标,确保达到三类水标准。

推进水功能区达标整治行动。按照水功能区对水质的要求和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从严核定水域的纳污能力,加强排污口管理,明确氮磷等污染物纳污总量,59个省考核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70%。落实省太湖流域水生态环境功能分区管理办法并开展以水生态环境功能保护为目标的分区、分级、分类、分期管理试点。

采取排污口封堵、防洪护岸改造、清淤疏浚、生态护坡、河道保洁等措施整体推进河道整治与管理。武进区前黄浜、潘家市政河、陈巷浜、油树浜、红星河、周家浜、小桥浜、西坟桥下支浜、漕桥河镇区支浜等入湖河道支流支浜于6月底前完成整治任务。龙溪河、鹤溪河、十字河、廖沟河4条河道于6月底前完成消除劣Ⅴ类整治任务。钟楼区童子河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治。

继续推进武宜运河、苏南运河、新沟河、新孟河等综合整治,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努力打造太湖上游清水走廊。

对照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要求,加快推进运北片河道水环境质量整治提升工作,年内完成12条以上劣Ⅴ类河道消除任务。

7. 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严格控制地下水开采,按要求做好加油站地下油罐防渗改造任务,中石化、中石油、中海油所属加油站完成省规定的年度目标任务,其余加油站于年底前全部完成改造。对地下水国考、省考点位实施规范化管理,树立标识牌,3公里范围内严格控制污染源排放和各类破坏地下水的行为,确保地下水水质不下降。

8. 加强水资源节约保护。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节水标准的产品、设备。对使用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进行更新改造。2018年起,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建筑中水设施。推进大型灌区、重点中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工程建设,完成年度高效节水灌溉任务。

9. 太湖应急防控。配合省制定并实施新一轮太湖生态清淤方案。重点加强湖泛易发区、上游入湖口门等水域清淤,2018年完成相关区域清淤工作。

集中力量开展太湖、滆湖重点水域的蓝藻打捞,做到“日生日清”。提高蓝藻水草机械化打捞能力和科学化管理水平,建立合理的蓝藻打捞补贴机制,引入市场竞争机制,推进环湖区域藻水分离和藻泥处置设施建设,建成蓝藻和水草“巡查—打捞—运输—处置—资源利用”一体化工程。推进河湖淤泥及固化土在农业种植、土地修复、园林绿化、填方及建材制造等方面的资源利用,积极推广示范工程。

落实太湖应急防控预案要求,加强蓝藻、湖泛监测预警,准确掌握太湖水质及蓝藻动态情况,及时有效处置湖泛发生。

提升流域骨干水利工程引排能力,适时开展调水引流,切实发挥引排工程环境效益,配合省对太湖水位进行合理调配,保障枯水期河道生态流量及湖体水生植物生长需求。按省部署要求,完成新沟河、新孟河工程建设任务。

(四)治理生活垃圾

累计完成不低于50%的居住小区、单位的垃圾分类工作,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市城管局牵头,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市环保局、市教育局、市园林局、市房管局、市级机关事务局等参与)

1. 全面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加快垃圾分类收集、中转和处理处置体系建设。2018年完成309个居住小区、586个单位、91个行政村(含4个全域试点乡镇中的行政村)的垃圾分类设施建设工作,同步开展农贸市场等垃圾分类试点工作。

2. 实现生活垃圾100%无害化处理。开工建设常州市生活垃圾卫生填埋续建三期项目、溧阳市生活固体废弃物综合处置中心项目、金坛区生活垃圾焚烧一期工程项目,新北区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二期工程建成投运。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的大件垃圾分拣中心项目全面建成投运,新北区大件垃圾分拣中心项目开工建设。各辖市、区分别完成1座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建设,钟楼区凌家塘农贸市场有机易腐垃圾处理设施完成项目前期手续。金坛区、天宁区、钟楼区各完成1座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处理设施建设。金坛区实施沈渎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应急处置工程项目。严格监管随意倾倒垃圾、焚烧垃圾行为,整治非正规垃圾堆放点。

3. 有效处理餐厨废弃物。完善常州市城区餐厨废弃物的收运体系建设。开工建设市餐厨废弃物处理二期工程项目。

4. 集中处理建筑垃圾。促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开工建设新北区装潢垃圾综合处理工程项目及溧阳市、金坛区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

(五)治理黑臭水体

按时序进度完成相应整治任务,水体黑臭现象明显改观。(市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规划局等参与)

1. 推进城乡黑臭水体整治。加强控源截污,持续推进合流制系统污水截流管网建设。推行污水管网低水位运行模式控制,减少截流系统溢流对河道水质的影响。全市累计完成黑臭水体专项整治任务的60%以上。对群众投诉多、污染问题突出的河道加快完成整治。

2. 大力推进城镇雨污分流管网建设。优先推动城中村、老旧城区和城乡结合部的污水截流纳管,持续推进建成区雨污分流工作,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和老旧污水管网改造,完善污水收集管网系统,暂不具备雨污分流改造条件的区域,加快建设截流干管,适当加大截流倍数,逐步实现城市建成区污水全收集、全处理。6月底前,完成所有撤并老集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工作。2018年,全市新建污水管网237公里,改造老旧管网10公里,建设截污管网14公里。加快排水管网的现状检测评估,对雨污混接、排水管道及检查井的各类缺陷进行维修改造,减少污水外渗或河水地下水的倒灌,提升污水处理效益。同时,加强雨污水管网运行养护,建立公共小区雨污水长效养护机制,选择有经验的设施养护队伍,保障运行维护经费,确保排水管道正常运行。

3. 加强企事业单位污水接管及监管。全面排查未接管或未处理企事业单位污水排放情况,在已实现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地区完善配套管网。按照“宜接尽接”原则,排定计划对机关、学校、医院、公厕、一般工业企业、农贸市场、垃圾中转站、宾馆、饭店和浴室等10类企事业单位污水实施限期接管,并督促企事业单位开展雨污分流改造,按计划及时落实工程化措施,确保年内完成50%未接管或未处理企事业单位污水接管工作。

严格污水排放监管,加大对企事业单位偷排及超标排放行为的监管执法力度。在对重点污染源进行在线监控的基础上,强化对一般污染源的管控措施,重点加强对乡镇分散企业排污行为的日常监督管理。

4. 提升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按照“政府主导、企业运营、因村制宜、逐步推进”的总体思路,加强村庄生活污水治理,提高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年底前,规划发展村庄实现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80%以上,全面完成全省覆盖拉网式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试点工作总体考核验收任务。同步建立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保障机制,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内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90%以上,其他地区已建设施运行率达80%以上。

按照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合理确定年度工程实施计划,加强设计施工方案审核,规范项目建设管理,保证施工质量,推广使用一体化的塑料窨井、化粪池等防渗设施,严格工程验收管理。

强化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管理,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元制定运行技术规范,加强对运营单位的监管。积极推行村庄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行”模式,实现污水治理专业化运行、市场化运作、日常化管理,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创造条件参与运营。建立远程信息自动化监控系统,及时掌握设施运行情况,做好日常巡检,发现故障及时报修。有效落实收集管网和处理设施的日常运行和养护维修资金保障。

5. 全面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落实排水专项规划,提升污水处理能力,优化城镇污水处理厂布局。完成滨湖、指前污水处理厂等新建工程,新增污水处理能力5.5万吨/日。溧阳市启动南渡第二污水处理厂1.5万吨/日工程、花园污水处理厂3万吨/日工程,启动社渚污水厂0.4万吨/日扩建工程。金坛区启动第一污水处理厂移址新建工程。到2019年,常州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溧阳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85 %以上。在建制镇集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通过管网延伸,加强管网管护等手段,增加乡镇污水处理厂收集水量,减少管网渗漏,提高污水处理厂运行负荷,保证设施的运行效率,显著提高污水收集处理水平。

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在全市现有城镇污水处理厂全面达到一级A排放标准的基础上,加强源头监管,提升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水平,保证污水厂出水达标排放。推进太湖一级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按地表水准Ⅳ类标准开展新一轮提标改造,推进城市污水处理厂在末端增加人工湿地等生态净化设施。

6. 加强污泥处理处置。加快推动污泥焚烧处置设施建设。武进区建成投运200吨/日夹山污泥处置工程,推进新北区400吨/日江边城市污泥焚烧处理中心建设,保证城区污泥全量无害化处置。金坛、溧阳加快建设区域城镇污水处理厂永久性污泥处理设施或污泥综合利用设施,取缔非法污泥堆放点。全面执行污泥转运“联单制”,污泥运输车船全部安装GPS,强化污泥处理处置全过程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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