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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极星环保网获悉,《2018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于日前印发,根据方案,2018年,市区PM2.5年均浓度降到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9.7%。省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42.4%以上,无劣Ⅴ类断面。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削减5.0%、8.0%,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1.94%、13.24%、14.34%、13.43%。详情如下:
市政府关于印发《2018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现将《2018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18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省政府与我市签订的《2018年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目标责任书》以及市委、市政府《常州市“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常发〔2017〕9号),制定2018年常州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暨“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推进绿色发展,全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加快建设“环境美”的新常州。2018年,市区PM2.5年均浓度降到4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69.7%。省考断面水质优Ⅲ类比例达到42.4%以上,无劣Ⅴ类断面。全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保障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全市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分别同比削减5.0%、8.0%,化学需氧量、氨氮、总磷、总氮排放量分别较2015年削减11.94%、13.24%、14.34%、13.43%。
二、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一)推动经济绿色转型。优化空间结构,积极落实主体功能区战略,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优化产业结构,加快落后产能淘汰,推进城市建成区化工、印染、钢铁、有色金属、造纸等污染企业改造退出,推进城市主导风向上风向的大气重污染企业综合治理;优化能源结构,切实落实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机制。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布局规划、手续不全以及违法排污、存在安全隐患的企业(作坊)进行全面排查,年底前完成清理整顿。
(二)打好大气污染防治硬仗。推进工业企业常规污染物深度减排。全面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大幅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加强机动车船排气污染防治,推广新能源汽车。强化扬尘污染控制,提升工地、道路及物料堆场扬尘管理水平。强化秸秆综合利用,巩固禁烧成效。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优化应急预案,及时实施应急响应措施。
(三)打好水污染防治硬仗。保障饮用水源地安全,完成县级以上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强化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推进黑臭水体治理,严格落实“河长制”、“断面长制”,提高省考以上断面达标率。加强太湖应急防控,实现太湖治理“两个确保”的目标。
(四)打好土壤污染防治硬仗。全面开展农用地土壤详查。实施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完成已关闭搬迁的化工遗留地块调查工作。严控土壤环境风险,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和调查评估制度。加强土壤污染源监管。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工程。开展重金属重点防控区专项整治。提升医疗废物管控和处置水平,持续开展危险废物“减存量、控风险”专项行动。
(五)打好环境监察执法硬仗。切实落实中央和省级环保督察问题整改要求,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严肃追责问责。实施工业污染源全面达标排放计划。强化环境司法联动,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严肃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坚决防止发生大的突发环境事件,坚决防止出现系统性环境风险,坚决守牢环境安全底线。
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实施“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
(一)减少煤炭消费总量
2018年,全市煤炭消费量比2016年减少75万吨。(市发改委牵头,市经信委、市国土局、市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规划局、市质监局等参与,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均需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落实,不再列出)
1. 推进热电联产。实施《常州市区热电联产规划(2017-2020)》,逐步实施大机组和清洁能源机组供热能力范围内的燃煤小热电和分散锅炉替代供热。大唐国际金坛燃机热电联产项目建成投运,启动对加怡热电的热网整合工作;武进区完成中天钢铁高炉煤气发电三期工程和华伦热电背压机组提标改造工程,积极推进亚太热电、湖塘热电、江成投资等热电企业整合替代前期工作;加快推进戚电公司对广源热电的整合替代工作。
2. 分类整治燃煤锅炉。严格燃煤锅炉管控措施,禁止新建燃煤供热锅炉,年底前全面完成35蒸吨/小时及以下、中心城区65蒸吨/小时以下的燃煤锅炉淘汰或清洁能源替代。完成富春江环保热电、加怡热电、华伦热电备用炉、新港热电等燃煤热电厂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
3. 压减非电行业生产用煤及煤制品。严禁建设过剩产能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特别是耗煤项目。加快落实国家和省下达的钢铁去产能目标任务,2018年力争全市削减粗钢产能累计达到300万吨,继续推进水泥去产能工作,在纺织、印染、机械等传统行业退出一批低端低效产能。
4. 深化节煤改造。组织推动钢铁、建材、石化、化工、纺织等重点行业以及其他重点用能单位持续开展节煤工作。继续实施《常州市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
5. 加强散煤治理。严格落实《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对硫分、灰分、挥发分等指标进行更严格的限制,严禁不符合标准的煤炭产品销售。大力推广天然气、电力及可再生能源等非煤清洁能源替代民用散煤。到2018年底,城市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全面实现无煤化。
6. 发展清洁能源。积极推进“自用为主、余电上网”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加快推进武进区前黄镇、金坛区直溪镇渔光互补光伏电站建设,2018年全市新增8万千瓦以上光伏发电装机规模。全面推进绿色建筑发展,全市新建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100万平方米。扩大天然气利用,有序发展天然气分布式能源,深入实施“煤改气”工程。华润钟楼天然气分布式能源一期项目年底前竣工投产。
(二)减少落后化工产能
着力去库存、控增量、优总量,加快化工行业结构调整。至2018年底,全市化工企业数量大幅减少,完成化工企业关停任务;基本确定化工企业转移、重组、升级实施方案;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大幅减少。(市经信委牵头,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1. 实施化工企业关停搬迁,加大低端落后产能淘汰力度。继续推进长江沿岸重点规划区范围内的,不符合区域主体功能定位、生态红线规划、功能区划、地区能源和水资源消费总量控制要求的,不符合园区规划产业定位的,处于城市人口密集区的,处于重要水源保护区的化工企业的关停并转迁工作。年内难以确定转移方案的企业,年底前重新确定关停或升级改造方案。
2. 推进化工企业升级重组。对计划升级企业,从安全、环保、节能和清洁生产等方面,制定“一企一策”升级改造实施方案,明确升级改造内容、目标及进度计划,并加快推进。对计划重组企业,从有利于结构调整、优化布局等方面,制定重组实施方案;年内难以确定重组方案的企业,年底前重新确定关停或制定升级改造方案。
3. 推动化工企业入园进区。禁止园区外一切新建、扩建化工项目(化工重点监测点经当地政府同意,只允许实施原有产品的改扩建项目)。化工园区外非化工重点监测点企业只允许在原有生产产品种类不变、产能规模不变、排放总量不增加的前提下进行安全隐患改造、节能环保设施改造、智能化提升改造及油品质量升级改造。新建(含搬迁)化工项目必须进入已经依法完成规划环评审查的化工园区。禁止限制类项目产能入园进区。
4. 强化危险品生产、经营、储运企业监管。继续组织实施《常州市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深化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完善企业监管信息,规范高危工艺作业,倡导危险化学品企业开展动火作业第三方安全技术服务。加强监管执法,推动企业提质升级。推进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开展二级标准化创建。对城镇人口密集区的危化品生产企业,摸清底数,科学评估,年底前基本确定搬迁改造方案。
5. 清理并规范化工园区。各化工园区分别制定完善规范化建设方案并加快推进,落实园区安全卫生防护距离,强化基础设施建设。年底前,对规模小、产业关联度低、安全环保基础设施配套不完善、安全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拆迁不到位、周边居民反应强烈,且持续整改仍不达标的化工园区,取消化工园区定位。新北区滨江化工园区继续开展智慧园区建设试点。开展化工园区特征污染物的申报筛查,示范园区建立企业废水特征污染物名录库。
(三)治理太湖水环境
3条主要入湖河流水质达到省定年度考核要求;全市33个“水十条”考核断面达标率达到87.88%。(市太湖办牵头,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农委、市环保局、市国土局、市商务局等参与)
1. 严格控制氮磷排放。严格落实《江苏省太湖流域“十三五”总氮总磷总量控制方案》。按污染物总量削减考核要求,3月底前制定年度总氮总磷控制计划,分解落实任务,排定工程项目,确保完成年度氮磷削减任务。健全全市河流总磷、总氮监测体系。完善水环境区域补偿制度。
2. 持续降低工业污染负荷。上半年明确年度压减过剩产能、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任务目标,并分解落实到各辖市、区,确保年底前完成国家和省下达的年度压减过剩产能、淘汰低端低效产能任务。到2020年,武进区印染、电镀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减少50%以上,企业数量力争减少50%,2018年完成总体目标的30%。
深入开展电镀、印染企业专项整治。切实落实太湖流域新一轮电镀整治要求,有效提升电镀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年内关闭电镀企业4家。开展印染行业整治,关闭印染企业6家。
在太湖流域涉水重点行业执行2008年以来国家新颁布的特别排放限值。进一步巩固现有废水直排工业企业达标排放成果。全面推行工业集聚区企业废水和水污染物纳管总量双控制度,6月底前,完成47个工业集聚区企业污水接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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