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16.致力消除废弃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污染。严禁生产和使用厚度0.01mm以下地膜,坚决杜绝超薄地膜在我县流通,从源头上保证农田残膜可回收。选取1—2个农膜使用量较大的乡镇开展废弃农膜回收处理试点,严厉打击违法生产和销售不合格农膜的行为,在试点基础上,以点带面,逐步在全县建立废弃农膜回收利用体系。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工商局、供销社、质监局
17.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自2018年起,在农药使用量较大的乡镇,以及莲庄镇、柳泉镇等蔬菜种植重点区域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逐步健全贮运和回收加工网络。
牵头单位:县农业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商局、环保局、供销社
18.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依法限制饲料中铜、锌、铅、砷等重金属含量,饲料中铜、锌、铅、砷等重金属含量抽检检测合格率不低于95%,依法规范抗生素等药品使用,指导养殖户科学使用兽药、饲料,防止有害成分通过畜禽养殖废弃物还田对土壤造成污染。到2018年年底,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65%以上。
牵头单位:县畜牧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业局、环保局
(六)严格管控重金属
19.淘汰落后产能,严格控制重金属污染排放。全面排查生产装备水平低、环保设施简陋、污染治理效果差的重点行业小型企业,取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小型制革、炼砷、炼汞、电镀、铅酸蓄电池、再生铅等生产企业和生产设施,坚决打击并取缔非法手工和小规模采金、炼金活动。严格环境准入,严控新增污染源。新建项目审批实施“增产不增污”或“增产减污”。自2018年起,全县新建、改建、扩建重点行业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项目,要通过“以新带老”治理,淘汰落后产能及其区域替代等“等量置换”、“减量置换”措施,以实现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零增长或进一步削减。
牵头单位:县工信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委
20.加强含重点重金属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引导企业改进生产工艺和管理方式,从源头上减少含重点重金属危险废物的产生量。鼓励企业对含重点重金属危险废物进行资源化利用。按照国家有关规范和标准要求完善暂存设施、输送转运方式以及处理处置设施,含重点重金属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国家危险废物管理要求进行无害化贮存、处理和处置。2018年年底重点重金属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不低于90%。建立全县含重金属废物包括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废弃电子产品等的收集贮存网络;对收集的含重金属废物交由有处理资质的企业安全处置。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市政局、安监局
21.严控含重金属废水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在全县集中生活污水处理厂收水区域范围内,开展含重金属污染物废水排放企业排查工作。排查出的含重金属废水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企业,要限期进行整改,废水处理达标后按要求进行循环利用或外排,不得进入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环保部门要明确整改企业清单,列入清单的企业应编制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明确整治目标、实施计划、监测、验收等内容。2018年年底前,整改企业完成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
(七)建设用地污染地块环境风险管控
22.建立污染地块调查评估制度。对拟变更土地使用权人以及拟变更土地利用方式的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定开展土壤环境调查评估;土地使用权人依法转移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方负责开展调查评估;企业已关闭搬迁无明确责任方的地块或者有责任主体但其已经无力承担后续治理与修复等任务的地块,以及受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地块,由所在地的乡(镇)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调查报告向县环保、规划、住建、国土等部门备案。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规划局
23.严格污染地块流转及再开发利用环节的管理。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乡规划管理工作。城乡规划部门在编制城镇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合理规划污染地块用途,明确地块用地类别。
责任单位:县规划局
24.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供地管理工作。对未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疑似污染地块,或污染地块未经详查、风险评估、治理与修复,或者经治理与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标准的,不得核发土地使用证,不予实施土地收回、收购以及转让、改变用途等活动。对《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实施前已收回、收购但目前仍未重新供应的疑似污染地块,由所在地的乡(镇)政府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土壤环境初步调查、地块性质确认、风险评估、以及治理修复等工作。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发展改革委、工信局、规划局
25.加强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和治理修复活动的监管。对应进行而未进行土壤环境初步调查的疑似污染地块,以及应进行而未进行土壤环境详细调查、风险评估、治理修复的,或虽经治理修复但未达到相关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污染地块,不予批准该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报告表。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
26.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工程建设管理工作。对未经环境调查与评估的疑似污染地块、土壤环境质量不符合相关规划用地类别要求的工程项目建设用地,住建部门不予发放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八)尾矿库整治
27.完成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2018年12月底前完成全县历史遗留尾矿库排查,摸清尾矿库底数,详查尾矿库基本情况,并对统计结果分类登记在册。按照“一库一策”制定整治工作方案,优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和永久基本农田周边地区存在的危库、险库、病库,通过完善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和闭库措施开展整治工作。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单位:县国土局、环保局
28.开展尾矿库治理。优先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上游和永久基本农田周边地区的现役尾矿库,通过采取覆膜、压土、排洪、堤坝加固等隐患治理,以及升级改造、尾矿综合利用、闭库销库等措施,开展整治工作,不断提升尾矿库安全水平,增强尾矿库抵御风险的能力。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国土局、发展改革委、住建局
29.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重点监管尾矿库所在企业要在2018年10月底前完成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和风险评估,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储备应急物资,按规定编制、报备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有关人员对预案进行培训和演练。
牵头单位:县安监局
责任单位:县环保局、住建局
30.加强伴生放射性尾矿库土壤辐射环境监测。2018年底前确定全县伴生放射性尾矿库的名单,并督促伴生放射性尾矿库有关企业每年开展土壤辐射环境自行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同时报市、县环保部门备案。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安监局、国土局
(九)固体废物处理处置与综合利用
31.排查固废堆存场所,加强规范化整治和监管。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尾矿、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粉煤灰、赤泥、冶炼渣、电石渣、铬渣、砷渣以及脱硫、脱硝、除尘产生固体废物的堆存场所排查工作,2018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工作。完成排查后,明确责任主体,对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有环境风险的堆存场,责任主体应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综合整治方案制定工作。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安监局
32.开展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引导水泥、建材等行业介入大宗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拓宽利用途径,提高资源化利用率。2018年启动全县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环保局、安监局
33.开展多种废弃物协同治理试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以生活垃圾焚烧发电为重点,推进餐厨垃圾、城镇污泥、医疗垃圾、农林废弃物等各类低值废弃物的协同处置。开展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燃煤机组耦合生物质发电等示范点。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局
34.严格监管,提高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能力。建立健全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信息库。开展全县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排查工作,全面摸清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种类、数量、流向、处理处置方式及其能力等信息,建立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清单,实施清单化管理,并进行动态更新。2018年6月底前完成排查和清单汇总工作。全面提升危险废物监管水平,严格危险废物转移的环境监管,严厉打击非法倾倒、转移危险废物等造成土壤污染的违法行为。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局、公安局、卫计委、商务局、工商局
35.加强医疗废物环境监管力度。扩大全县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覆盖范围,因地制宜地推进乡镇、偏远地区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处置,农村卫生所应依托乡镇(街道)医疗机构,推行医疗废物“小箱进大箱”,力争实现医疗废物处置全覆盖。
牵头单位:县环保局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公安局、市政局、住建局
36.落实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按照相关分类要求,对医疗废物实施规范分类管理,暂存设施规范达标,杜绝医疗废物流向社会非法加工利用。
责任单位:县卫计委
37.提升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水平。合理规划企业产业布局,积极引导废旧产品回收、处理和再生利用企业“退城入园”集聚发展,推动废金属、废塑料、废旧电器电子等“城市矿产”的再生循环利用。
牵头单位:县发展改革委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公安局、工信局、财政局、环保局
38.建设绿色矿山,妥善处置矿山固体废物。推进绿色矿山建设,建立矿产资源集约开发机制,保障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过程中,妥善处置在矿产资源开采利用以及选矿、冶炼过程中产生的矿渣,以及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石。
牵头单位:县国土局
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委、工信局、环保局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1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评估重点工业园
贵州省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12月30日发布《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九个章节共二十一条内容,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多个层面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本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
2024年11月,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主办的“2024年广东省造纸行业创新发展大会暨协会第八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东莞成功举办。大会汇聚了造纸行业的顶尖专家和创新者,共同探讨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与未来方向。为大会亮点之一,衡燃科技带来了国家重点推荐的清洁生产技术——“多元有机废弃物湍动流化床清洁高
近日,江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详情如下: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拟批准公示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厅拟对陕煤电力上高有限公司2×1000MW清洁煤电扩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吉林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吉电股份”)发布“创新赋能生态治理绿色引领时代新篇”为题的报道。据悉,通过构建全周期生态治理体系、打造“新能源+”与绿色氢基能源双轨生态圈、建设智慧化能源安全矩阵等创新举措,实现全年生态环保零事件目标,探索出一条能源开发与生态保
亚洲旗舰环保展——开启资源化新程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速,农业废弃物的产生量日益增加,农业废弃物的资源化利用,已成为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农村生态建设和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并出台了一系列政策与规划,为行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在政策和市场双重驱动下,行业迎来快速发
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7月17日至10月9日,国务院国资委党委第四巡视组对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电建)党委开展了常规巡视。2023年10月31日,巡视组向中国电建党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一、党委履行巡视整改主体责任情
一、背景“环境与发展论坛”是2005年由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创办,前六届为原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原环境保护部主办,由中华环保联合会承办,第七届以后由中华环保联合会主办,是中华环保联合会创会品牌活动,已经成功举办了十五届,在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协同发展、生态文明建设与国际交流等方面发挥了
北极星固废网获悉,四川省发改委、工信厅、生态环境厅等6部门联合发布《四川省加快构建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行动方案》,方案明确,到2027年,基本建立覆盖各领域、各环节的废弃物循环利用体系,主要废弃物循环利用取得积极进展。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9%,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建
近日,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与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合资公司的公告,中原环保与杭州聚川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合资公司,发展管道系统工程、城市给排水、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污泥处理处置等业务。合资公司名称拟定为中原聚川(深圳)科技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工商行政
重庆市璧山区重庆市璧山区2024年度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公示发布,预算金额1684.48万元,拟定供应商为重庆市环卫集团有限公司,详情如下:一、项目信息采购人:重庆市璧山区城市管理局项目名称:2024年度全区餐厨垃圾收运处置服务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餐厨垃圾收集、运输、处理拟采购的货物
5月20日,浙江双林环境、吉林双元环保发布可能被终止股票挂牌暨停牌进展的风险提示公告。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挂牌的原因:吉林双元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双元环保未能在2024年4月30日前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三章强制终止挂牌第十七
过去浓烟滚滚的化工厂,华丽变身成为市民打卡的城市“绿肺”,低碳绿色的北京城市副中心绿心公园再获国家级殊荣,成为首批23个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之一。国家能源局近日公布能源绿色低碳转型典型案例名单,城市绿心项目成为北京市辖区内唯一入选案例。城市绿心地处“一带一轴”交汇处,2020年开园
2024年3月13日,重庆中渝电镀有限公司原址场地及影响区污染土壤治理修复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工程总投资额1379.92万元,本项目合同估算金额1054.76万元,本项目总占地面积约15772平方米,建设规模为土壤开挖、场内短驳29055立方米,污染土壤外运至水泥厂处置9592吨,桩板挡墙588.9立方米,场地清表及外运
3月15日,衡阳三塘化工厂片区土地污染治理(南华大学创新创业基地)EOD开发建设项目一期(原万峰化工、宝丰化工、宏翔化工三家企业遗留废渣及污染土壤治理项目)项目中标结果公布,中标供应商为湖南凯迪工程科技有限公司,中标金额7261.497535万元,工期360天。招标人为衡阳弘湘国有投资(控股)集团有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的有关规定,现将拟审批的《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自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一、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名称:二街化工园区生产污水处理厂建设地点:昆明市晋宁区兴德路与倚阳路
虚拟电厂(VirtualPowerPlant,VPP)是将分布式发电机组、可控负荷和分布式储能设施有机结合,通过配套的调控技术、通信技术实现对各类分布式能源进行整合调控的载体,以作为一个特殊电厂参与电力市场和电网运行。(来源:能源新媒文/李忆作者供职于华电电力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金璐作者供职于中国华电集团
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八期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煤电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项目名称: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八期2×1000MW清洁高效灵活煤电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建设地点:国家能源集团谏壁发电厂现有厂区南侧扩建端建设内容:国家能源集团谏
当春日的暖阳开始驱散冬日的冰雪,地处塔克拉玛干沙漠的新疆洛浦县,仍残留着丝丝寒意。在苍茫的戈壁深处,遥遥望去,无数道沙石涌起的皱褶如凝固的浪涛。在这片广袤而又充满挑战的沙漠戈壁中,一场与自然共生、与时间赛跑的建设“战役”却进行得如火如荼——中广核新疆洛浦县50万千瓦光伏治沙示范项目
近日,广州环投集团下属广州穗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穗土公司)牵头中标增城区永宁街岗丰村陈家林地块环境综合整治项目,总金额达2.39亿!本次中标是穗土公司在市场拓展方面所迈出的关键一步,是广州环投集团在“市场化年”和“抓落实年”取得的又一成果,体现了集团在环境综合整治领域的硬实力。该
北极星垃圾发电网获悉,中节能(天水)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天水循环产业园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掺烧一般工业固废及污泥项目环评文件拟审批公示,项目依托现有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生产及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等内容,在不改变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工程处置规模的情况下,对入炉燃料进行调整,掺烧一般工业
为规范土壤环境监测工作,生态环境部组织编制了《土壤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国家生态环境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本标准规定了土壤环境监测的监测方案编制、监测项目和监测频次、点位布设、样品采集、样品制备、样品流转、样品保存、样品分析及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等方面的技术内容。本标准适用于
什么是接地网?在电网领域,接地网非常关键。需要通过它将电气设备的故障短路电流或雷电引至地下,以此来保护设备和人员的安全。以往都用啥接地材料呢?常见的有镀锌钢、纯铜,但这两种材料在精益求精的电网人眼中还不够完美……因为镀锌钢在高盐碱土壤地区,耐蚀性差,纯铜则成本较高。有没有更好的解
浙江省发布2024年第六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发布管理办法》,现将2024年度第六批生态环境违法典型案例予以公布,本批案例涉及自然保护地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土壤污染等新领域,在部门联动协作、非现场监管、有奖举报等方面作出了有益探索,请各地认真学习、参考借
福州市人民政府8月5日发布《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详情如下:福州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2023年更新)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全面推进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2024年6月5日,生态环境部在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上,正式发布《2023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用全面翔实准确的监测数据客观反映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状况及变化情况,全方位展示了2023年全国生态环境保护进展和成效。公报显示,2023年,生态环境部会同有关部门和各地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