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广东河源印发《河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方案要求,2018年年底前完成日用玻璃熔炉脱硝改造、改用电熔炉或者纯氧燃烧,完成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全文如下:
河源市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省委十二届三次全会和省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根据《广东省打赢蓝天保卫战2018年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河源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及分工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三协同”“三优化”“三淘汰”“三提升”(细颗粒物和臭氧污染协同防治、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控制、珠三角及周边等重点城市群协同联控;全面深化产业结构、能源结构和交通运输结构优化调整;淘汰高污染高排放的行业和企业、淘汰“散乱污”企业、淘汰高污染燃烧设备;提升污染源精准治理水平、提升科技支撑和科学应对水平、提升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水平)的原则和路径,通过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加快形成绿色生活生产方式,大幅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改善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二、2018年度目标
市区和各县(含东源、龙川、紫金、连平、和平)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指标年均浓度全面达标,年度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达标率达到96.00%以上,市区PM2.5、PM10、NO2年均浓度不超过市区2017年年均浓度,各县PM2.5、PM10、NO2年均浓度不超过本辖区2017年年均浓度且不超过市区2017年年均浓度(详见附件1)。
三、重点任务
(一)调整优化产业结构。
1.淘汰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企业。
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原环境保护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2018年度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2018年6月底前,全面梳理本行政区域内钢铁、水泥、玻璃、化工、陶瓷、造纸、石材、有色金属等高污染行业企业和涉挥发性有机物(VOCs)行业企业。
清查相关行业中能耗达不到标准以及属于落后产能的企业。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局牵头,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清查相关行业中环保达不到标准的企业。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2.淘汰整治“散乱污”工业企业。
按照《河源市“小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开展“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进一步扩大摸查和整治范围,开展全域摸查并建立管理台账,依法依规通过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等措施对各类“散乱污”工业企业实施分类处置。于2018年年底前完成城市交界处、工业集聚区“散乱污”工业企业整治,2019年年底前完成“散乱污”工业企业专项整治,并及时复查巩固整治成果。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国土资源局、工商局、质监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3.加快工业绿色化循环化升级改造。
全面落实《广东省工业绿色发展实施方案(2016—2020年)》《广东省关于全面推进绿色清洁生产工作的意见》,以传统工业绿色改造升级为重点,深入推进高耗能设备系统节能改造和流程工业系统节能改造,推进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加快构建绿色制造体系,实现制造业高效清洁循环低碳发展。实施“百园”循环化改造行动,通过集中规划、集中生产、集中管理、集中治污等措施,实施各类国家级和省级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升级。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质监局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二)调整优化能源结构。
4.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
强化能源消费总量和单位生产总值能耗“双控”措施,按照省下达的任务要求严格落实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5.加快推进煤改气工程。
加强天然气主干管道建设,加快推进城镇燃气管道建设,扩大城镇居民管道天然气利用率。2018年天然气管道通达大部分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2020年天然气管道通达全部有用气需求的工业园区及重点工业行业企业。
2018年以建筑陶瓷制造企业、35蒸吨以下燃煤锅炉等为重点,稳步实施工业燃料升级工程,按照“先规划、先合同、后发展”原则,将供气合同作为发展用户与保障供需平衡的首要条件,实现供气合同“全覆盖”。鼓励将建筑陶瓷煤改气工程(详见附件2)纳入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实施技改内容,2020年底前完成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牵头,市国土资源局、环境保护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水务局、林业局、商务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6.大力推进集中供热建设。
2018年6月底前对在建、已建、拟建的集中供热项目进行全面摸查,制定集中供热替代分散锅炉计划,明确替代分散锅炉情况,通过财政补贴等措施推进企业使用集中供热热源,相关建设工作要在2019年年底前完成。集中供热管网覆盖地区禁止新建、扩建分散供热锅炉,已建成的分散供热锅炉要在集中供热项目建成后3个月内关停,现有热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用高污染燃料的锅炉力争在2018年年底前全部依法关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环境保护局、质监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7.加强禁燃区监管。
加强对禁燃区内销售、燃用高污染燃料行为的监管,按照《河源市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划定市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的通告》(河府〔2017〕57号)的要求,执行《高污染燃料目录》Ⅲ类(严格)管理且Ⅲ类区域民用燃烧设备无燃煤化。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工商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三)调整优化交通结构。
8.加快推广电动汽车及其他新能源汽车。
2018年起,每年更新或新增公交车全面使用纯电动或燃料电池汽车。2018年公交车纯电动化率达60%以上,2019-2020年公交车纯电动化率达80%以上。以高速公路网为基础加强我市与周边城市、珠三角地区之间充电基础设施的互联互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牵头,市财政局、交通运输局、河源供电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9.完善城市绿色智能交通网络。
研究制定构建城市绿色智能交通网络的工作计划,完善城市综合交通规划、设计,大力开展城市道路交通建设、交通结构、交通组织的优化工程,优化城市路网结构,构建精准高效的智慧交通管理体系。健全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着力缓解城市道路交通拥堵,减少因城市主干道路、高速重要干道拥堵而加剧的机动车尾气污染。优化高速公路收费站设置,提高通行效率。完善绿色出行系统,进一步加大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力度,推进不同公交体系之间无缝链接,提高城市交通绿色出行分担率,引导共享交通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交通运输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环境保护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四)加强工业源治理。
10.开展城市工业烟囱综合整治行动。
结合城市总体规划、城市用地、高污染燃料禁燃区管理、高污染高排放行业和企业淘汰、“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治理、VOCs排放企业综合整治等工作,集中开展锅炉、窑炉及其他排烟设施的烟囱清查整治行动。按照“关停拆除一批、整治改造一批、洁净美化一批”的原则,对未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锅炉、窑炉,依法责令立即停止使用、限期取缔,对不符合规范烟囱进行升级改造,对影响城市景观的闲(废)置烟囱进行清拆,并加强对在产企业废气治理设施的监管。重点对高污染燃料禁燃区内以及高速公路、国道、铁路两侧可视范围开展“消灭黑烟囱”清查整治。组织开展高架源烟囱(烟囱高度45米以上)消除白烟治理行动。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质监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城乡规划建设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1.实施重点行业提标改造。
2018年年底前完成日用玻璃熔炉脱硝改造、改用电熔炉或者纯氧燃烧,完成重点行业提标改造(详见附件3)。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经济和信息化局、质监局等配合,会同东源县政府落实。
12.深化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全面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削减行动计划》(工信部联节〔2016〕217号),鼓励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生产工艺和设备水性化改造,加大水性涂料、粉末涂料等绿色、低挥发性涂料产品使用,加快涂料水性化进程,从生产源头减少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将VOCs重点行业企业纳入2018年全省万企清洁生产审核行动工作重点。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按照省固定污染源VOCs监管系统要求全面开展排放调查,建立工业企业VOCs排放登记制度,完善市级VOCs重点监管企业名录,启动重点监管企业VOCs在线监控系统安装工作。实施VOCs总量控制,推动实施原辅材料替代工程,全面完成省级重点监管企业“一企一策”综合整治(详见附件4);开展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专项整治,开展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治理专项检查,加强对重点机动车维修企业的监管。
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牵头,市质监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3.深化电厂污染减排。
合理安排电厂年度生产和检修计划,最大限度减少秋冬季电力行业污染物排放。污染天气应急期间,在保电网安全、保电力供应的前提下,安排污染区域内燃煤机组按照最小运行方式运行。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经济和信息化局、环境保护局牵头,河源电厂等配合。
14.深化工业锅炉治理。
全市范围内禁止新建10蒸吨及以下燃煤等高污染燃料锅炉。2018年开展生物质锅炉专项整治行动,淘汰注销不符合特种设备管理要求的生物质锅炉,保留的生物质锅炉必须配备高效除尘设施和视频监控,确保污染物排放达到或优于现行天然气锅炉对应的排放标准,2018年年底前要完成50%的工作任务,2019年年底前基本完成(详见附件5,该表格根据省目标任务动态更新)。
责任单位:市质监局、环境保护局牵头,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15.严格落实排污许可制度。
2018年年底前,按照国家要求完成钢铁、石化、有色金属、陶瓷、砖瓦等5个行业排污许可证的核发工作,并开展钢铁、水泥、石化、平板玻璃等15个行业执法检查,督促企业依法持证、按证排污,强化排污者责任。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管控清单的排污单位,应在其排污许可证副本中规定应急期间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责任单位: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局、工商局等配合,会同各县(区)政府(管委会)落实。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7日,黑龙江龙煤鹤岗矿业有限公司立达矸石电厂锅炉烟气超低排放改造项目EPC总承包标段三:1#-3#锅炉脱硝系统升级改造招标公告发布。
2月26日,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2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京能(赤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1、#2机组(150MW机组)脱硝超低排放改造EPC总承包项目,包括脱硝超低改造的设计、供货、安装、调试、试运行、原设备的拆除、培训、售后服务、消缺和最终交付等。本次脱硝超低排
2025年1月27日,西南兵工重庆环境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兵工环保”)与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旗下重庆合川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电投合川发电公司”)达成首次合作,成功中标“脱硝分区NOx测量系统维护项目”。此次合作标志着双方在火电行业环保技术领域的深度协同,也为后续深化绿色能源业务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五大发电等50项火电项目相关的招标、中标情况,详情如下:
在环保与绿色发展的浪潮中,垃圾发电作为资源循环利用的重要一环,正以前所未有的速度改变着我们的能源格局。为了破解这一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排放问题,启源(西安)大荣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启源大荣”)一直以来秉承以用户需求为中心,以技术创新和专业服务为核心竞争力,采用先进的材料与
2月19日,大唐集团贵州公司发耳公司2、3号炉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中瑞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投标报价:13130000.00元;第二中标候选人:武汉武锅能源工程有限公司秦能齐源电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投标报价:14200000.00元。项目概况:发耳公司SCR脱硝装置催化剂活性
山东公司新能源石横分公司#1、2炉低负荷脱硝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山东公司新能源石横分公司#1、2炉低负荷脱硝改造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601216,招标人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司,项目单位为:国家能源(山东)新能源有限公司石横分公
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HNZB2025-02-3-179)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1.招标条件本华能北方公司内蒙古上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3、4号机组宽负荷脱硝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内蒙古上都发
北极星整理了2025年2月1日至2月14日两周超低排放工程招标项目,涵盖火电、水泥等行业。详情如下:1、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12号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联系人:贾桂森电话:152043558552、吉林奇峰化纤股份有限公司锅炉烟气系统超低排放
2月10日上午,蒙自瀛洲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召开2000t/d生产线SCR脱硝改造项目开工会,宣布项目正式进入现场施工阶段。公司副总经理、项目相关负责人、各部门经理以及项目中标单位代表参加。SCR脱硝改造项目是宁波富达上市公司践行ESG社会责任的示范项目,也是公司绿色低碳节能暨超低排放综合技术改造项目
2月3日,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5~12号锅炉脱硝超低排放改造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发布。梅河口市阜康热电有限责任公司原有4台75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和4台220吨/h循环流化床锅炉烟气NOx达不到超低排放标准,需要在已有的设施基础上进行改造,达到锅炉烟气氮氧化物超低排放标准。本工程采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李天威首次以大气司司长的身份亮相发布会,围绕“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主题介绍有关工作。图片来源:生态环境部微博公开资料显示,李天威,1971年4月出生,博士研究生学历,长期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工作,2015年12月任环境保护部环境工程评估中心总工程
2月14日,嘉兴市政府印发《嘉兴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计划提出,到2025年底,嘉兴市区PM2.5平均浓度达到26微克/立方米,全面消除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完成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目标。《计划》还提出,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对无法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的燃煤火电、自备燃
日前,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计划》共包括蓝天保卫战、碧水保卫战、净土保卫战、应对气候变化行动、生态保护行动,共五个部分、108项措施。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确保空气质量较2024年总体改善,力争PM2.5浓度不高于40μg/m3。方案还提出,实施重点行业超低排放与提标改造。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规定,2024年12月底前,实现全市659家每小
日前,徐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方案》要求,到2025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清洁生产改造;到2027年底,全市焦化企业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和评估监测。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徐州市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1月27日,北京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推进美丽北京建设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文件包括《蓝天保卫战2025年行动计划》,其中明确提出,鼓励企业和项目开展绿色绩效评价,推进重点区加强汽车制造、电子、火电行业创绿先行先试,建立完善绿色企业和绿色项
1月13日,合肥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合肥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文件要求,“十四五”期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实现稳定达标,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重点工程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减排9108吨、6266吨。到2025年,全市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控制在3
1月15日,北京市政府发布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关于对《大兴区持续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2025年行动计划(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贯彻落实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大决策部署,区生态环境局牵头起草了《大兴区持续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生态环境部将推动出台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36”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强化措施,启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2026—2035年)》编制工作,研究修订《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开启“十五五”大气污染防治新征程奠定坚实的基础。
日前,浙江省环境科学学会公示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共10项。详情如下:关于2024年浙江省大气污染防治适用技术名单的公示为深入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浙江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的通知》、《浙江省臭氧污染防治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等文件工作要求,持续深入打好蓝天保
北极星碳管家网获悉,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铜产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2025—2027年)》,推动铜冶炼发展由产能规模扩张向质量效益提升转变,严格落实产业、环保、能效、安全等相关政策要求,新改扩建铜冶炼项目应对照《工业重点领域能效标杆水平和基准水平(2023年版)》标杆水平实施,鼓励新改扩建铜冶
2月5日,锦州市政府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到2025年全市PM2.5平均浓度降至35微克/立方米以下,优良天数比率达到86%以上,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率控制在0.6%以内,氮氧化物和VOCS排放总量比2020年分别下降10%以上。全文如下:锦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锦州市空气质量持续
2月6日,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河南省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八项整改任务验收公示。文件显示,河南积极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超低排放改造,制定印发《河南省钢铁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河南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实施方案》《关于深化水泥行业超
1月17日,山东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关于开展传统产业集群大气污染防治水平提升的通知。《通知》主要包括治理范围、重点任务和保障措施三部分内容。重点任务方面,主要从摸排建档、制定“一群一策”方案、强化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污染防治水平、加强移动源监管和开展环保绩效提级等6个方面对传统产业集群
日前,生态环境部发布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规定了炼焦化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监测和监督管理要求。炼焦化学工业企业或生产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噪声、本标准未规定的恶臭污染物适用相应的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产生固体废物的鉴别、处理和处置适用相应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及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脱硫脱硝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脱硫脱硝专业委员会田恬、张弘、路光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广东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25年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专项资金(7819万元)分配方案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间,江门市生态环境局接受公众来电、来信、来访,并将对所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公示日期:2025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