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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以为戒:汇总10大典型“危废环境违法案件”

2018-07-16 10:02来源:46危废关键词:危险废物固体废物污染中金岭南环保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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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报道,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5月22日主持召开全国人大常委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执法检查组第一次全体会议。张德江指出,借助本次执法检查契机,督促“一府两院”加强对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督管理,依法严厉打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近年来,固废领域分支“危险废物”成为环境违法案件高病发。据统计,《两高司法解释》实施以来,2014年、2015年各级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有40%是涉及危险废物环境违法案件。

本文简要汇总那些被罚款、拘留、判刑甚至致死的特大“危废环境违法案件”。详见下文:

1、“幽灵船”牵出特大污染环境案: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倾倒危废被罚200万

2014年4月~7月15日期间,中金岭南环保公司向瓯江倾倒化学污泥约4200吨。

基本案情

备受关注的浙江省温州市中金岭南科技环保有限公司污染环境一案有了最新进展。近日,经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裁定:这家公司和负责人犯污染环境罪,公司被判处罚金200万元,董事长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案情追踪

此案要追溯至2014年6月下旬,江某与邱某、陈某等人预谋,雇人、雇车、雇船,将中金岭南环保公司未经处置的化学污泥直接倾倒入瓯江,并约定处置费用为每吨402元,扣除运输、倾倒费用后的赢利3人按照4︰3︰3的比例分配。

经查实,中金岭南环保公司、江某等人数月时间多次向瓯江倾倒化学污泥约4200吨,非法获利达168.24万元。温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裁定:以污染环境罪判处中金岭南环保公司罚金200万元;判决江某等11人不同刑期,其中江某被判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获刑的被告人中,除江某外,其他人有承包者,有负责运输的,有负责倾倒的,甚至还有船夫。

2、常州毒地污染案:毒地污染事件引发的危废埋地案

基本案情

2015年年底开始,江苏省常州市外国语学校先后有641名学生被送到医院进行检查,有493人出现皮炎、湿疹、支气管炎、血液指标异常、白细胞减少等异常症状,个别的还被查出了淋巴癌、白血病等恶性疾病。学校紧邻三家化工厂,常隆化工、长宇化工和华达化工,生产像克百威、灭多威、异丙威、氰基萘酚等剧毒类产品,将有毒废水直接排出厂外,将危险废物偷偷埋到了地下,对环境带来了很大隐患。

案情追踪

“毒地”事件经媒体曝光后,环保部与江苏省成立了联合调查组,对相关责任人员追究责任。2016年4月29日上午,民间环保组织“自然之友”就常州“毒地事件”正式提起环境公益诉讼,请求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令被告三家企业消除其原厂址污染物对周围环境的影响,并承担生态环境修复费用,同时在国家级、江苏省级和常州市级媒体上向公众赔礼道歉,并承担原告因本诉讼支出的各种费用等。

3、靖江养猪场地下填埋危废案:全国首起危废埋地案被公诉

基本案情

靖江市原侯河石油化工厂填埋疑似危险废物案件源于实名举报。2015年12月18日,最高检、环保部、公安部首先采用联合挂牌方式督办此案。

2016年12月21日,江苏省泰州医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检察院以涉嫌污染环境罪,对江苏长青农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青公司)副总经理周汝祥、原靖江市侯河石油化工厂(以下简称侯河化工厂)押运员高苏清、长青公司原环保办副主任高冬书等三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案情追踪

2003年10月,长青公司副总经理周汝祥与侯河化工厂法定代表人唐某签订协议,长青公司将生产吡虫啉中产生的残渣补贴销售并交由侯河化工厂提炼处理。周汝祥明知侯河化工厂没有相关危险废物的处置资质,仍安排被告人长青公司原环保办副主任高冬书等人协助侯河化工厂非法处置上述危废直至2011年11月,共计转移危险废物至侯河化工厂1万余吨,且在该过程中多次提高给侯河化工厂的处置价格。

4、山东章丘危废倾倒案:非法处置危废致多人死亡

基本案情

张林德、陈继新租赁山东省章丘市普集镇上皋村已废弃的明皋2号煤矿井院落,专门收集、倾倒危险废物。2015年10月21日凌晨2时许,张林德、陈继新雇用车号为鲁CB6590的罐车运输化工废液向煤矿井内倾倒时,张林德、陈继新、罐车司机和押运员共4人中毒死亡。

案情追踪

山东省环保厅在接到举报后立即派出应急处置指导组赶赴现场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济南、章丘市政府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截至2016年1月21日,全面完成对受污染区域的帷幕注浆,共计打孔106个,污染区域已经实现全封闭。此案共牵出7家违法化工企业。涉嫌犯罪的山东省内5家化工企业,已有10名企业相关负责人被刑事拘留、取保候审或执行逮捕,案件累计对25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中12人已被批准逮捕,3人在逃。

5、浙江海宁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案:创国内涉危废案最多刑责追究人数之最

基本案情

因非法处置危险废物20000余吨,此案前后涉案人员共计24人均被判决,其中23人被判刑。今年6月,海宁市人民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余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十万五千元;被告人赵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被告人邵某犯污染环境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8个月,并处罚金十一万元;其余涉案人员均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予以追缴。其中,被告人刘某因有自首情节,免于刑事处罚。

案情追踪

2014年,海宁市环保和公安部门接到群众举报,经过数月追查,于2014年11月至2015年先后对24名涉案人员依法进行逮捕。经检测,其非法处置的印染、皮革污泥中分别检出重金属铬、铜、锌、镍等成分。对照《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此类污泥属于危险废物无疑,此案非法处置数量高达20000余吨。此外,浙江省环境保护科学设计研究院对倾倒于嘉善县姚庄镇清凉村的皮革、印染污泥进行了损害评估,并出具环境污染损害鉴定评估报告,证实该污泥不能直接农用,也不能混合填埋。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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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引以为戒:汇总10大典型“危废环境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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