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各市 (含定州、辛集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 《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 〔2018〕7号)、《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国污普 〔2018〕8号)和 《关于印发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抽查检查方案>的通知》(国污普 〔2018〕11号)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第20检查组的反馈意见,为全面做好我省普查清查补充调查和整改工作,提升
我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质量,我办制定了 《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 “回头看”补充调查整改方案》,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 系 人:省普查办 孙硕 李志伟
联系电话:0311-85290638 (兼传真)
电子邮箱:wrypc123@163.com
附件: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 “回头看”补充调查整改方案
附件
河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回头看”补充调查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 《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国污普 〔2018〕7号)、《关于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核查工作的通知》 (国污普 〔2018〕8号)和 《关于印发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抽查检查方案>的通知》(国污普 〔2018〕11号)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第20检查组7月22日反馈的意见,为全面做好我省普查清查补充调查和整改工作,提升我省污染源普查清查工作质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整改,进一步落实国家和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工作要求,明确普查清查技术要点,规范清查工作的管理要求,提高清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达到国家要求的入户调查标准,为下阶段全省污染源普查工作夯实基础。
二、整改任务
针对国家检查组反馈的普查清查工作抽查检查中发现的清查表填写不规范、有些关键性指标缺项、机构代码填写不准确、地理坐标缺失或错误、产业规模量化不准确、行业代码或类别错误、漏查误报、未纳入普查企业佐证材料不全等共性问题,结合全省清查工作整体开展情况,举一反三,立即组织开展省、市、县三级清查工作 “回头看”,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清查的技术规定,对照整改任务对清查数据逐项逐条进行整改。
(一)重新核实界定畜禽养殖类普查范围
各级农业部门要按照 《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技术规定》要求,对畜禽养殖场规模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重新核实,查漏补缺,确保信息填报全面准确。
1. 经核实,实际养殖规模达到规模以上但是未纳入普查范围的,要按规定补填清查表;
2. 经核实,实际养殖规模未达到规模以上的,要提供现场照片或乡镇街道、村委会出具的盖章证明等佐证材料,并在名录库中注明养殖数量。
(二)准确填报纳入普查单位信息
要确保纳入全面入户调查对象信息填报全面、完整、准确,尤其是清查表基本信息不能存在缺项、漏项情况,严格按照清查技术规定中的填表说明对照每一条指标内容准确填报。
1.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普查对象识别码这三个代码要按照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识别码的优先顺序填报,每个对象填写一个即可。对于有组织机构代码但未填报的要重点进行核实,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机构代码通过企业提供、企查查、天眼查等途径获取,要确保信息完全一致;
2. 排污许可证编号等关键性指标填写不全的,要重新核实,确保填报准确无误;
3. 行业类别进行判断时要结合企业原辅料、产品生产等实际情况,尽可能细化、准确的填报行业分类代码;
4. 地理信息定位要用国家下发的二维码,以天地图为底图进行定位,对于定位缺失或不准确的要重新核实;
5. 纸质清查表未盖章、未签字的,必须补充完善后存档。
(三)全面核实未纳入单位信息
经现场核实后未纳入普查名录库的企业,要充分说明原因,同时要完善不纳入对象佐证材料。
1. 各县区普查办对于清查底册中经现场核实后未纳入普查名录库的企业,要列出清单并注明不纳入的原因,由当地人民政府盖章确认后存档备查;
2. 对于未纳入普查名录库的企业,要补充完善佐证材料,
要将证明文件 (村委会、街道办及乡镇政府证明等)和关闭文件、照片等,按照 “一企一档”的要求进行归档和整理。在补充佐证材料的同时,对未纳入普查名录库的企业,进行再核查,经核查需纳入名录库的,要及时填报清查表,补录入系统。
(四)普查清查档案管理
各地要按照统一的格式要求,规范整理普查清查阶段档案资料,纳入和不纳入普查名录库的都要分类整理资料。
1.针对在审核过程中修改较多、字迹潦草等纸质清查表,要将修正后的原稿存档,或者将打印的清查表和清查表原稿按形成顺序排列装订在一起进行存档,并备注终稿,打印稿上需要普查员和审核人等相关人员的签字或者盖个人图章。
2.规范存档、单独成册。
(1)区县级要将相关资料汇总成四册,包括不建议纳入入户调查对象情况汇总表、不建议纳入入户调查对象佐证材料、纳入入户调查对象情况汇总表、纳入入户调查对象清查表。每一册首先按污染源类别进行排序,顺序为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每一污染源类别下调查对象按乡镇 (街办)顺序,且乡镇 (街办)
顺序相同;
(2)市级要将相关资料汇总成两册,包括不建议纳入入户调查对象汇总表、纳入入户调查对象情况汇总表。每一册首先按污染源类别进行排序,顺序为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畜禽养殖场、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锅炉、入河排污口;每一污染源类别下调查对象按县区排序,且县区排序相同。
三、开展普查清查 “回头看”和补充调查
结合我省普查清查整体工作实际,各级普查机构要立即组织开展清查工作 “回头看”和补充调查。
(一)县级普查机构抓紧开展清查工作全面整改。各县 (市、区)要组织有关部门,立即重新开展清查质量自查工作,逐一落实纳入和不纳入的名录底册,规范并完善填报清查表格和录入系统,备齐有关佐证材料,并按照求规范存档备查。
(二)市级普查机构全面审核清查建库工作质量。各市普查机构要重点围绕县级整改任务落实情况,在全市范围内对清查工作进行再核查,将修改完善后的清查结果重新报送省普查办,并按要求存档备查。
(三)组织省级随机抽查回头看。省普查办将采取随机抽查检查的方式,组织有关部门,抽调技术力量组成抽查组,围绕各市县普查清查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限时整改。各级普查机构要进一步提高对污染源普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加强普查清查整改工作部署,要严格按照国家普查清查的技术规范,立即对照整改任务要求逐项对辖区内的清查工作进行自查,并于在7月28日前完成整改工作并将整改情况反馈省普查办,清查系统将于7月28日闭库,闭库后再发现问题将启动追责。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普查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普查领导机构为质量责任主体,落实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开展不力、进展缓慢、整改不到位的地方和部门,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做好下一阶段入户调查的准备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
认真研究国家污普办下发的普查技术规范,做好全面普查培训工作,强化对普查工作的业务指导,加强各地交流,提高基层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的业务水平和普查技能,为入户调查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3月25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耒水流域(郴州-耒阳段)铊浓度异常应急处置情况通报。2025年3月16日,湖南耒水郴州-耒阳跨市断面铊浓度为0.13微克/升,出现异常(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的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标准限值0.1微克/升)。在生态环境部应急办的指导下,湖南省及郴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发布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质量管理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基本要求、场地环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要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系统日常运维质量控制、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测运维质量保证等方面的要求。本文件适用于废气和废
为加强污染源监督管理,规范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建设和运行维护,切实发挥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效能,天津市生态环境局12月10日发布《天津市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修订)》。本办法适用于天津市行政区域内重点单位自动监测设备的建设安装、运行维护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的监督管理。本办法“
12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生态环境监测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条例》分为七个章节,共45条,分别为总则、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重点建立了生态环境监测点位管理、污染源监测管理、监测数据质量保障、监测机构监督管理等制度。全文如下:
安阳市政府11月22日发布《安阳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办法》,《办法》将于2025年2月1日起施行。按照《办法》要求,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实行排污许可重点管理的排污单位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要求建设安装的排污单位,比如医疗废物处理厂这类企业,必须在规定时限内安装自动监测设备,并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治气”攻坚督导帮扶组发现部分企业、施工工地等未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存在废气处理设施不能正常运行、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餐饮油烟直排、施工作业未严格落实控尘措施等问题。现将问题较为突出的26个未达标空气污染源名单通报如下,请有关责任单位依法依规依标,按期整改到
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石家庄市大气污染源监测监控及治理能力建设(一期)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预算金额为3481.833200万元。采购需求:对全市涉气相关工业企业安装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用电(能)监控系统共计20979套,安装废气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68套,并配套建设石家庄市大气综合监管系统1套,对
江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9日发布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的通知,草案针对江西省污染源自动监测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通过细化自动监测设备安装联网和运行维护、违法行为界定、监测数据应用等内容,提高自动监测数据管理的可操作性。关于公开征求《江西省污染
陕西省人大常委会11月27日发布《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规范生态环境监测服务行为,加强生态环境监测服务机构的监督管理,保障生态环境监测数据真实性、准确性,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详情如下:陕西省生态环境监测服务监督管理规定(2024年11月27日陕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便携式仪器监测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文件适用于开展固定污染源废气总烃、甲烷和非甲烷总烃排放监测,污染防治设施治理效果监测,非甲烷总烃连续监测系统的技术指标验收及正确度核查,污染防治技术研究性监测
今年以来,全省各级生态环境部门持续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运用,严格落实系统识别、线索派发、专班分析、现场核查等流程,依法查处了一批篡改、伪造自动监测数据违法犯罪行为。为强化警示教育宣传,现向社会公开发布8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并对福州市生态环境局、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厦门
18日,记者从南平市生态环境局获悉,《南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于本月上旬正式发布,标志着南平市历经三年所得的普查成果正式启用。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等规定,2017年至2020年,南平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统计局等单位和部门联合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此次普查的
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结果公布,全文如下: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以及《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8〕4号)要求,开展深圳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
广西壮族自治区按照《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508号)、《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82号)等有关文件要求,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海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海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17年末,工业企业烟气脱硫设施244套,脱硝设施112套,除尘设施2481套;工业企业的废水处理设施1315套,设计处理能力71.54万立方米/日,废水年处理量8220.13万立方米。2017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4736464.46吨,综合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第二次全省污染源普查的通知》(甘政发〔2017〕24号)要求,开展兰州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兰州市境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经省政府批准,现发布《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特此公告。湖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湖南省生态环境厅湖南省统计局湖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2月9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
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7年度。普查对象是我州境内排放污染物的工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工业源)、农业污染源(以下简称农业源)、生活污染源
12月21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陕西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于2017年7月启动。3年来,陕西省清查了16万余家企业,摸清了全省各类污染源数量、结构和分布等基本情况,掌握了各类污染物产生、排放和处理等情况。据了解,陕西省建立了近1500万个数据指标的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绘制了4.7万余个调查对象
21日,青岛市新闻办就青岛市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情况召开新闻发布会。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历时三年,是目前生态环境领域“最全面、最详细的调查”,包括工业源、农业源、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生活源、移动源等5大污染源。普查结果显示,全市各类污染源普查对象及污染治理设施
全国污染源普查是重要的国情调查,也是环境保护的基础性工作,是全面掌握我国环境状况的重要途径。17日上午,昆明市发布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的相关数据情况。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期间,昆明共对11234个对象开展普查工作,从水污染物、大气污染物等各方面摸清了污染源底数。据昆明市生态环境局
近日,河南省发布《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全文如下: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河南省统计局河南省农业农村厅2020年11月30日根据《全国污染源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通知》(国发〔2016〕59号)要求,开展河南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7年12月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3月27日,河北沧州炼化氢能加供中心正式投入运营,单机排量最大,加供中心采用全国单机排量最大的双压液驱式氢气压缩机单机排量可达1500标立每小时,关键设备由中国石化氢能机械有限公司提供,设计、制造、建设、运营全部为中国石化系统内企业。加供中心投用后成为中国石化系统内首
3月25日,国网河北电力营销中心电费抄核人员蒋吉元正在进行电费抄核试算,排查峰谷不平、电价执行错误等异常情况。在上一个月的电费抄核工作中,国网河北省电力有限公司首次实现全部3057.36万购售同期用户电费“一日发行”。自2022年5月推行全量用户购售同期电费发行以来,该公司从流程优化、异常管控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河北省威县2024年城乡一体化农村环卫项目招标,项目预算金额超亿元,服务期3年,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情如下:项目概况:2024年城乡一体化农村环卫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登录“威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60.6.198.121:8888/sszt-zyjyPortal//zyjyPortal/portal/county?r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作为国内首个风电制氢示范项目,河北建投沽源风电制氢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已具备生产条件。近来,沽源县加大新能源项目推进力度,已有河北建投等27家企业参与当地新能源项目开发。去年新能源风、光、储装机总量为429万千瓦,截至目前,获批可再生能源规模达611万千瓦。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全国生态环境信息平台发布气候投融资试点如何赋能绿色低碳发展?保定从这些方面推进试点。自2022年8月,保定市成功入选国家首批气候投融资试点城市以来,保定市重点从金融赋能、碳市场建设和全民低碳行动三个维度推动试点建设。打造低碳项目集聚洼地,保定市累计筛选可再生能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2025年3月29日0时13分,河北省邢台市威县光明储能电站主变冲击合闸一次成功,标志着电站正式并网运行。据了解,项目由赣锋集团深圳易储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投资建设,总投资6.5亿元,建设电化学储能规模100MW/400MWh,储能采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预制舱户外布置,由20个5MW/20MWh集
3月25日,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冀发改运行[2025]367号)。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应采用多电源、双电源或双回路供电。当任何一路或一路以上电源发生故障时,至少仍有一路电源对保安负荷供电。具体配置要求为:(一)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应采用多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省发改委发布关于完善独立储能先行先试电价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冀发改能价〔2025〕366号)。通知明确了独立储能项目充放电价格政策。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时,其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同时不执行功率因数考核,但需按规定承担上网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河北、江西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售电公司退市公示,包括3家售电公司,其中2家售电公司自愿退市,1家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市。详情如下: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关于公示售电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交易注册〔2025〕032号河北智源电力供应有限公司由于企业自身原因,自愿退出电力市场,申请注销河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25日,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公示受理注册售电公司相关信息的公告。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和河北省发展改革委《河北省售电公司管理细则》(冀发改运行规〔2023〕3号)的要求,河北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河北国腾售电实
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25日,河北尚义300MW/1200MWh独立储能电站(二期)210MW/840MWh、90MW/180MWh扩容项目EPC开标。本次招标总规模为300MW/1020MWh,三家联合体中标候选人报价范围为0.5652~0.5658元/Wh。而且三家联合体中,均有中铁集团的下属单位参与。第一中标候选人为上海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与中铁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