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第四十一条【建设项目环评】 建设可能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建设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建设项目可能对相邻地区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相邻地区同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意见;意见不一致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作出处理。
第四十二条【三同时制度】 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应当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决定的要求建设环境保护设施、落实环境保护措施。
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依法经环境保护设施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四十三条【环境保护设施】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施的设计要求和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制定操作规程,并保持环境保护设施正常运行。
环境保护设施需要维护、修理或者出现故障而暂停使用的,应当立即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停止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十四条【第三方运营】 排污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能力的第三方机构运营其环境保护设施或者实施污染治理。委托运营不免除排污单位的责任。
接受委托的第三方机构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的要求,履行委托治理合同约定的义务。排污单位应当加强对第三方机构运营情况的监督管理。
第四十五条【排污口设置】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设置和管理排污口,并在排污口安装标志牌。
禁止通过非核定的排污口排放污染物,或者从污染物处理设施的中间工序引出并排放污染物。
第四十六条【污染源自动监控】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按规定安装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控设施,并保证正常运行,不得擅自拆除、闲置、改变或者损毁。自动监控设施应当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
重点排污单位由设区的市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七条【环境管理台账】 排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建立环境管理台账,并对台账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台账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三年,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八条【污染防治协议制度】 推行环境污染防治协议制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可以与相关排污单位签订污染防治协议,明确污染物排放要求以及相应的权利和义务:
(一)根据本行政区域环境治理要求,对排污单位提出严于国家和省有关标准以及排污许可证规定的排放要求的;
(二)排污单位根据自身技术改进可能和污染防治水平,主动提出削减排放量的;
(三)排放国家和省尚未制定排放标准的污染物的。
排污单位完成协议约定的污染物减排目标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给予奖励和支持。违反协议约定的,应当按照协议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应急预案】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辖区的突发环境事件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报上一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布。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规定停产、限产措施的,应当同时规定排污总量削减幅度。
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或者存在重大环境风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第五十条【遗留污染处理】 排污单位关闭、搬迁或者改变土地用途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并制定残留污染物清理和安全处置方案,对未处置的污水、有毒有害气体、工业固体废物、放射源和放射性废物及其贮存、处置的设施、场所进行安全处理。
第五十一条【土壤和地下水污染防治】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土壤和地下水环境质量调查、污染源排查。发现存在环境风险的,应当责令排污单位制定相应的风险防控方案,并采取防范措施。对土壤和地下水造成污染的,排污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承担修复责任。责任主体灭失或者不明确的,由所在地人民政府承担相关修复责任。
储油库及加油站、生活垃圾处置、危险废物处置等经营企业和其他重点污染物排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污染防治措施,定期对土壤和地下水进行监测,并将监测结果向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报告。
第五十二条【污染土地修复】 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行业企业用地,拟收回土地使用权或者变更土地用途的,应当由土地使用权人负责开展土壤环境状况调查评估;已经收回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展调查评估。
重度污染农用地转为城镇建设用地的,由所在地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开展调查评估。
第五十三条【重金属污染防治】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重金属污染防治,确定重点防控的重金属污染地区、行业和企业,加强对涉铅、镉、汞、铬和类金属砷等重金属加工企业的环境监管。
禁止在重点防控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增加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
第五十四条【光污染】 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加强对建筑物外墙采用反光材料建设的监督管理。
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和户外灯光广告、招牌等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照明设计标准、技术规范的要求,不得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和周围居民的正常生活。
第五十五条【责任保险】 鼓励和支持保险企业开发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鼓励和支持排污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第五章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第五十六条【政府信息公开】 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状况公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以及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质量、环境监测、环境保护规划、环境保护行动计划、环境行政许可、环境行政处罚、重点排污单位等信息。
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发布有关信息。
第五十七条【环评信息公开】 规划编制部门在有关开发利用规划报送审批前,应当向社会公开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
对依法应当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在报批前向社会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征求公众意见。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受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后,应当向社会公开,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内容除外。
建设单位在建设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示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五十八条【排污单位信息公开】 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向社会如实公开其主要污染物的名称、排放方式、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排放情况以及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等环境信息。
鼓励和支持其他排污单位自愿公开有关环境信息。
第五十九条【举报】 鼓励、支持法人、公民和其他组织对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的行为进行举报。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网址、通信地址等,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举报,应当及时依法核查处理,并对举报人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第六十条【舆论监督】 新闻媒体应当积极开展环境保护法制和知识的宣传、弘扬环境保护先进典型、曝光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保护进行舆论监督。
第六十一条【公益组织】鼓励环保志愿者及环保社会组织积极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推动绿色生活方式,举报环境违法行为。
鼓励和支持符合法律规定的环保社会组织依法提起环境公益诉讼。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消息:经河北省委、省政府批准,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建2个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督察组),于3月10日至4月3日分别对石家庄市、邢台市开展第三轮第四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例行督察。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公告根据工作安排,河北省第一生态环境
泰安市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任务(序号五十三)已完成整改,根据《山东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工作规定》(鲁环督改办〔2022〕8号)要求,现将任务整改情况进行公示。一、整改任务环境风险隐患突出。山东省涉固体废物、危险废物非法填埋倾倒案件仍呈高发态势。潍坊昌邑市2011年
2025年3月8日上午,在人民大会堂北大厅举行十四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二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参加并回答媒体记者提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记者:黄部长您好,这些年来,大家有一个明显的感受,就是天更蓝了、水更清了,我们身边的环境越来越好了。我想请问黄部长,去年的环保
3月5日9时,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开幕,国务院总理李强作政府工作报告。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介绍,一年来,持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提升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强化生态环境综合治理,主要污染物排放量继续下降。深入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荒漠化、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导语:2025年是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提出20周年,“双碳”战略目标宣示5周年,也是深入推进绿色转型发展、建设美丽中国的关键一年。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近年来生态文明建设成果,推进生态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拟定于2025年4月10日-12日在北京
2月27日上午,东莞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会议大厦开幕。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胡毅峰接受记者采访表示,2025年是深入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一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全市生态环境系统锚定美丽中国建设目标,要以改革创新思维推动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2025年六五环境日的主题为“美丽中国我先行”,旨在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展示全国各地推进美丽中国先行区建设的实践成果并倡议社会公众积极行动,投身美丽中国建设。在生态环境部24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介绍了这一情况。每年6月5日是环境日。裴晓菲介绍,
根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和广东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有关要求,现将2024年我市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情况进行公开:一、总体工作情况2024年以来,市委、市政府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委书记专题会、市政府常务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研究部署生态
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印发《广西“十四五”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收官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方案提出,2025年全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96.0%。2025年全区细颗粒物(PM2.5)浓度不高于26.5微克/立方米。2025年3—12月全区不发生重度及以上污染天。其中提出,高质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
全国政协十四届三次会议3月4日下午3时在北京人民大会堂开幕。开幕会上,与会全国政协委员审议通过政协第十四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议程,听取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和政协全国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政协十四届二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日前,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2024年全省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其中提及,出台国内最严、国际领先的标准体系,建立每家企业一个包联小组、一本任务台账、每周一次通报的“三个一”机制,在全国率先实施钢铁行业转型金融工作指引,集中举办3次政银企对接,推动全省55家在产钢铁企业环保绩效全部达到A级。详情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2025年是“十四五”的收官之年,也是深化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关键之年。近期,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陆续召开地方两会,讨论和部署新一年的发展改革工作。笔者梳理发现,以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为引领,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是各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热议的话题,也是地
编者按: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简称中国绿发会、绿会)两会建议工作组于2025年2月20日上午9点召开第十届“全国两会议/提案建议会”,本次会议由绿会党支部指导、《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科学期刊提供学术支持。此次会议在绿会融媒等平台同步直播,在线参会人数达2000人次。现将绿
2月2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印发《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银行保险机构要支持污染防治攻坚,推进钢铁、水泥、焦化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大江大河、重要湖泊、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土壤源头污染、重金属污染防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2月21日,湖北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文件提出,全省长江、汉江干流水质总体为优,丹江口水库持续保持Ⅱ类,全省地表水省控断面(水域)优良比例达到91.7%,基本消除劣Ⅴ类断面。全省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考核目标要求。地下水国控区域点位Ⅴ类水质比例
北极星水处理网获悉,2月24日,博罗县建工水环境治理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林志强,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由博罗县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持股。实控人为博罗县国有资产事务中心。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雨水、微咸水及矿井水的收集处理及利用;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市政
2月24日,生态环境部举行2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大气环境司司长李天威出席发布会,介绍深入打好蓝天保卫战相关工作进展。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通报近期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进展,并共同回答了记者提问。介绍大气环境工作情况李天威: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大家上午
日前电价是电力市场中的重要指标,其波动受供需关系的直接影响。本文以山东省电力市场为例,分析了竞价空间在电价形成中的作用,并提出了一种基于相似竞价空间的分段函数拟合方法,用于预测日前电价。通过相似度筛选历史数据,并结合分段拟合方法,构建了竞价空间与电价之间的非线性关系模型,为电价预
2025年3月12日,华能核电开发有限公司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在北京举行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华能核电公司执行董事、党委书记、总经理潘风国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姜鹏进行会谈并见签。华能核电公司副总经理孙杉与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史本天分别代表双方签约。潘风国对姜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3月12日,山东省发改委发布《2025年度省现代服务业重点项目名单》,其中包括:国电投核能总部基地及清洁能源研发中心项目、国家能源集团国华半岛南U2场址海上风电一期项目综合运维检修中心项目、基于数能融合的源网荷储一体化虚拟电厂、即墨区第二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一期工程、山
3月12日,山东烟台新建八角污水处理厂及配套附属设施建设项目特许经营中标候选人公示。第一中标候选人: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四川青石建设有限公司,首创(香港)有限公司,投标报价:初始污水处理服务费单价报价:4.21元/m,融资利率:2.9%;第二中标候选人:北控水务(中国)投资有限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3月12日,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发布关于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公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体改规〔2021〕1595号)要求,山东电力交易中心受理了西格码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市场注销的申请,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3月12日至
3月12日,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绿能有限公司除尘器布袋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发布。采购规模合计161.716万元,其中一标段合同估算价约132.31万元,二标段合同估算价约29.406万元。合计采购除尘布袋5870条。详情如下:山东省环保发展集团绿能有限公司除尘器布袋集中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一、项目基本条件为
3月12日,山东济宁经开区公布2025年3月分布式光伏可开放容量信息表。
3月12日,山东能源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带队分别拜访了中国大唐集团、中国华能集团、国家电力投资集团,与三大发电央企主要负责人进行深入交流。在大唐集团,李伟希望双方进一步发挥各自优势,拓展能源保供、资源开发、物流运输、项目合作等空间,共同助力新型能源体系建设、巩固互惠共赢合作关系
3月12日,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党组书记、董事长吕军,董事、总经理、党组副书记张传江与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举行会谈。双方就深化战略合作进行友好交流。中国大唐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海腾;山东能源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若祥,副总经理、总审计师茹刚参加会谈。吕军、张传
3月12日,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温枢刚在集团公司总部会见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李伟。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郝金玉,山东能源集团党委常委、副总经理张若祥,副总经理、总审计师茹刚参加会见。温枢刚对李伟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感谢山东能源集团长期以来对中国华
文丨山东省能源局北极星储能网讯:3月5日,山东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实施细则的通知。其中提出,源网荷储一体化试点工作按照4类模式组织实施,分别为就地就近消纳、绿电交易、虚拟电厂、分布式自发自用。其中,自发自用模式和绿电交易模式的一体化项目应根据企业自身需求,自愿合理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