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我要投稿
日前,青海印发《青海省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全文如下:
青海省2018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和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打好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保障土壤环境安全,依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号)和《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海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青政〔2016〕92号)有关要求,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国家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确保2018年全省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完成农用地(草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实现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6%。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75%以上。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粮油、蔬菜生产大县全部完成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制定,为全省农产品安全提供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1.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2018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农用地详查样品采集和制备;11月底前,完成分析测试、数据上报;12月底前,完成农用地详查数据分析评价、调查图件制作和报告编写,查明农用地土壤污染面积、分布及其对农产品质量的影响,建立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农牧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等配合,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以下任务除特别说明外均由各市州、县级人民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2.有序推进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组织专业调查机构开展重点行业企业用地基础信息调查,2018年8月底前完成风险筛查与核实,确定初步采样调查的企业和重点工业园区名单。对高度关注地块以及部分有行业代表性的中、低度关注地块进行详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3.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按照国家统一要求,开展土壤环境质量监测及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土壤监督性监测,加强土壤环境监测技术人员培训,强化土壤环境监测能力。(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二)加强土壤污染源头控制。
4.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管控。开展重金属污染物排放减排空间核算研究,制定青海省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工作方案,并报生态环境部备案。加快推进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示范区试点建设,基本完成三年试点建设任务。启动涉镉行业排查整治,组织开展PVC企业用汞强度减半行动,减少镉、汞污染物排放。全面落实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建立全口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清单,确保重点行业重点重金属污染物排放量比2013年下降6%。(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5.严防工矿企业污染。加强重点行业企业环境监管,根据区域特征、行业类型、企业规模以及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等,各市(州)动态更新土壤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公布2018年度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自2018年起,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要定期开展土壤环境质量自行监测或委托第三方监测,监测结果向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部门备案并向社会公开。省级环境监测部门结合国控、省控监测点位以及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重点行业企业周边布点情况,定期组织市(州)对重点监管企业周边的土壤进行监测。(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6.加强企业关闭搬迁污染防治。严格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有关要求,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钢铁、制药等行业企业拆除生产设备、构筑物和污染治理设施,需制定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和拆除活动应急预案并有序组织实施,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方案报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备案。拆除过程中重点防止拆除活动中的废水、固体废物,以及遗留物料和残留污染物污染环境。甘河工业园区要重点做好西部锌业、珠峰锌业场地调查及生产设施拆除过程污染防治技术示范。(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甘河工业园区管委会等配合)
7.加强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制定全省固体废物污染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深入开展全省固体废物大排查专项行动,全面推进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调查和整治,建设和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环境管理,坚决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处置的违法行为。西宁市、玉树市编制“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开展无废城市试点建设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8.强化城镇生活垃圾监管。开展《“十三五”青海省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规划》中期评估及修编,加强规划引领作用,提高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能力。认真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问题整改,按期完成生活垃圾处置不规范、污染隐患突出、生活垃圾填埋场建设缓慢等问题整改销号。推进西宁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创造优良人居环境。(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9.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认真贯彻《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实施意见》(青政办〔2017〕206号),坚持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原则,建立健全禁养区、限养区管理制度和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全面落实规模化养殖场环境保护主体责任,按规定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并保持正常运行。构建种养循环发展机制,因地制宜大力推广经济适用的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模式,基本形成种养相对平衡、农牧联动、生态良好的绿色循环生态农牧业体系。(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
10.严格控制农业污染。围绕化肥农药使用量零增长目标,不断扩大测土配方施肥、农药安全减量使用、病虫绿色防控和专业化统防统治的技术推广范围。进一步扩大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试点范围,2018年起在全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省农牧厅牵头,省供销联社、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三)切实保护农用地环境。
11.划定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依据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结果,推进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按污染程度将农用地划为三个类别,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同时,开展土壤和农产品协同监测与评价,逐步建立分类清单,有效保障全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省环境保护厅、省农牧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12.切实加大保护力度。各市(州)要将符合条件的优先保护类耕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严格保护,确保其面积不减少、耕地质量不下降。除法律规定的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无法避让外,其他任何建设项目不得占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要向优先保护类耕地集中的县(市、区、行委)倾斜。市(州)政府要对优先保护类耕地面积减少或土壤环境质量下降的县(市、区、行委)进行预警提醒通报。(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水利厅等配合)
13.推进各类污染地块的安全利用。各市(州)要根据土壤污染状况和农产品质量超标情况,结合当地主要作物品种和种植习惯,对安全利用类集中的耕地制定实施污染耕地安全利用方案,采取农艺调控、替代种植等措施,降低农产品质量超标风险。强化农产品质量检测。对严格管控类耕地,依法划定特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严禁种植食用农产品。对威胁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安全的,有关县(市、区、行委)要制定环境风险管控方案,并落实有关措施。(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林业厅等配合)
14.强化草地生态保护和合理利用。坚持以草定畜、草畜平衡,严禁超载过牧。在防治草原鼠害中严禁使用毒性强、残留高的生物制剂,突出运用生物防治技术;规范牲畜药浴的安全标准,防止草原环境污染。加强草原监督管理,严肃查处乱开滥垦、乱采滥挖等破坏草地的行为。(省农牧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省国土资源厅、省财政厅等配合)
(四)严格建设用地环境管理。
15.动态更新疑似污染地块清单。落实建设用地调查评估制度,按照《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原环境保护部第42号令)等相关文件要求,各市(州)环保部门会同本级工业和信息化、城乡规划、国土资源、交通运输等部门,在全省工矿企业土壤污染筛查、重点行业企业用地环境信息调查基础上,持续排查本地疑似污染地块分布情况,由县(市、区、行委)环保部门在生态环境部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中动态更新地块清单,地块清单应包括污染地块名称、地址、面积、主要污染物、进展情况、开发利用负面清单等信息,并书面通知清单中各地块土地使用权人及时按规范完成场地环境初步调查。(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16.加强污染地块风险管控。经调查确认的污染地块,两年内暂不开发利用或现阶段不具备治理修复条件的,各县(市、区、行委)政府、各园区管委会应组织划定管控区域,设立标识,发布公告,开展土壤、地表水、地下水、空气环境监测,编制应急预案;发现污染扩散或产生不良影响的,各市(州)环保部门督促土地使用权人等有关责任主体及时采取有效污染物隔离、阻断等环境风险管控措施,防止污染扩散。(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17.强化企业土壤污染防治责任。各市(州)政府要与辖区内重点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落实企业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督促重点企业修订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补充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内容。(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国土资源厅等配合)
18.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严格落实新修订的《土地储备管理办法》,污染地块必须按要求完成核查、评估和治理等,否则不得入库储备。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进入用地程序;不符合相应规划用地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的地块,可通过规划调整或进行治理修复,确保达标后再进入用地程序。污染地块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环境保护部门不予批准选址涉及该污染地块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国土资源、城乡规划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规划土地用途,严格用地审批。(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环境保护厅等配合)
19.落实土壤环境监管职责。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乡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各级城乡规划部门要结合土壤环境质量状况,加强城乡规划论证和审批管理;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地块环境质量状况,严格土地用途管制;各级环保部门要加强对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状况调查、风险评估等监督管理。西宁市、海东市、海西州要建立建设用地准入管理联席会议制度,完善城乡规划、国土资源、环境保护等部门间的污染(疑似污染)地块信息沟通机制,对污染地块的开发利用实行联动监管,有针对性地实施风险管控。(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环境保护厅配合)
(五)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
20.加快治理与修复试点项目实施。推动《青海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2017—2030年)》实施,以历史遗留含铬污染场地、无主有色金属矿采选冶炼污染场地、石油类污染场地、重金属污染农用地等为重点,加快实施列入国家目标责任书的试点项目。同时,加快推进原湟中鑫飞化工厂、杨沟湾铬污染场地风险管控工程,2018年9月开工实施。(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西宁市、海北州政府等配合)
21.做好项目日常监督管理。制定《青海省土壤污染治理修复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建立全省土壤污染防治专家库。加强中央、省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项目日常监督检查,定期调度工作进展,通过召开项目推进会、开展专项督查、约谈通报等多种方式,努力推动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顺利实施。(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财政厅配合)
22.完善项目库建设。强化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储备,根据现有调查结果,按轻重缓急、前期工作成熟度进行认真筛选、整理,建立省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并组织各市(州)建立本级土壤污染防治项目库。对入库项目及时更新,实行项目库动态管理。(省环境保护厅负责)
(六)夯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基础。
23.完善法规标准体系。年内出台《青海省草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加快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环境监理、污染地块治理与修复效果评估、污染土壤修复后再利用等技术指南的研究工作。(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质监局等配合)
24.加强土壤环境信息化能力建设。结合“青海生态环保云”、环保业务专网、智慧环保建设,运用“互联网+”等新技术,整合全省环保、国土、农牧等部门相关数据,构建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加快建立土壤环境质量基础数据库。实现数据共享和动态更新,发挥土壤环境大数据在污染防治、城乡规划、土地利用、农业生产中的作用。(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国土资源厅、省农牧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等配合)
三、保障措施
25.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土壤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强化对土壤污染防治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省环境保护厅制定《青海省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情况考核评估办法》,会同国土、农牧、经信部门对西宁、海东、海西等地年度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作为下一年度土壤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分配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的重要参考依据。同时,结合年度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要求,综合评估各市(州)落实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情况,对年度评估结果较差的地区和部门,在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中予以扣分,并视情况由省环境保护厅或提请省政府进行约谈、问责。2018—2019年,省环境保护厅会同各有关地区和部门,对甘河工业园区、格尔木昆仑经济技术开发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控示范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估,评估结果报生态环境部和财政部。(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组织部、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等配合)
26.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结合世界环境日、世界土壤日、全国土地日等主题宣传活动,普及土壤环境保护知识,加强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支持环保志愿团体参与土壤污染防治相关工作,营造土壤环境保护的良好社会氛围,推动形成绿色发展的生产生活方式。(省环境保护厅牵头,省委宣传部、省网信办、省教育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农牧厅、省文化新闻出版厅、省粮食局等配合)
27.协同推进确保任务完成。各牵头部门和配合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推进工作任务开展,12月底将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及证明资料报省环境保护厅;各市(州)政府要按照本方案,制订本级年度工作计划,落实责任分工,明确时间节点,完善保障措施,并于12月底前将辖区内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总结报送省环境保护厅;省环境保护厅要抓好统筹协调和资料汇总整理,及时将年度工作完成情况报省政府和国家有关部委。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凡来源注明北极星*网的内容为北极星原创,转载需获授权。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科左后旗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科左后旗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绿电直供+增量配电网+下游产业的“N+1+N”产业结构初步形成。在现有的新能源99.21万千瓦装机规模基础上,重点推动3个新能
聚焦多元有机废弃物处置,打造固废治理技术新高地2025年4月22日,广东省环境学会重磅公示2024年《广东省先进污染防治技术目录(固体废物及土壤污染防治领域)》入选名单。此次仅有7项技术脱颖而出,覆盖当前固废与土壤污染治理的前沿方向。由衡燃科技联合清华大学共同研发的“多元有机废弃物湍动床(TF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日前,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涉及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等。详情如下: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关于印发2025年度省级生态环境保护项目储备库清单(第一批)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为推动实施水、地下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以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1月9日,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详情如下: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印发《化工园区地下水污染风险管控效果评估指南(试行)》的通知各设区市生态环境局:为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浙江省土壤污染防治条例》,加强地下水污染防治,评估重点工业园
贵州省黔西南州生态环境局12月30日发布《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黔西南州生态环境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分为九个章节共二十一条内容,从适用范围、管理职责等多个层面规范全州生态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治理工程项目建设监督管理。本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文,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资金和农村环境整治资金并调整部分2021年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其中中央水污染防治资金38652万元,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18739万元,中央土壤污染防治资金13768万元,中央农村环境整治资金1431万元。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生态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12月19日发布《上海市生态环境信用评价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12月31日。其中规定,将(一)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二)在本市开展环境服务的第三方机构,包括从事生态环境监测社会化服务并完成备案的社会监测机构、从事环
为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央生态环境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全面推进美丽浙江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浙江省财政厅会同浙江省生态环境厅结合浙江省生态环境领域工作实际,修订《关
2024年11月,广东省造纸行业协会主办的“2024年广东省造纸行业创新发展大会暨协会第八届第一次会员大会”在东莞成功举办。大会汇聚了造纸行业的顶尖专家和创新者,共同探讨行业发展的新机遇与未来方向。为大会亮点之一,衡燃科技带来了国家重点推荐的清洁生产技术——“多元有机废弃物湍动流化床清洁高
4月25日,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成都市2025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成都市2025年水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实施方案》《成都市2025年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实施方案》,对污染防治和应对气候变化工作做了年
4月7日,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2025年广州市生态环境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
#导读#为及时反映生态环保产业过往一年的发展动态,预测新一年的发展趋势,我会组织各分支机构编写了《2024年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供环保企事业单位、专家和管理者参考。本文为《2024年土壤与地下水修复行业评述和2025年发展展望》,作者为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土壤与地下水修复专业委员会段颖
日前,武汉市生态环境局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详情如下:武环〔2025〕25号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的通知各区生态环境(分)局,机关各处室,各直属单位:《2025年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点》已经2025年第2次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近日,内蒙古乌兰察布市人民政府发布2025年政府工作报告,其中提到,2024年,乌兰察布绿电入京9.3亿度,绿算进京超2万P。能源和战略资源基地建设成效显著,新能源产业增加值增长35%,项目建设速度和并网容量居全区前列,全国首个“源网荷储”示范项目顺利并网。“源网荷储”技术试验
1月20日,生态环境部举行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主持发布会。以下是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最新情况通报。新闻发布会现场生态环境部宣教司司长、新闻发言人裴晓菲一、《关于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印发实施建设美丽中国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11月19日发布《云南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动态更新方案(2023年)》,本次调整综合考虑了环境管理要求与区域发展需求,衔接生态保护红线调整、各类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三区三线”划定等工作,以及水环境管控分区、大气环境管控分区、土壤环境风险管控分区调整结果,科学调整优先保护、
松原市生态环境局发文,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该方案用于强化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精细化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详情如下:关于对《松原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实施方案》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严守生态保护红线、环
近年来,赣州市生态环境局、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赣州市公安局在全市联合开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专项行动,现将危险废物领域相关典型案例公布如下:案例①:步某某非法倾倒危险废物案一、案情简介2024年4月21日接群众举报反映小松镇石田河可见整片水域呈红褐色,赣州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立即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金额共计13.2亿,涉及全国31个省份。财政部关于下达2024年土壤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批)预算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为深入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促进土壤环境
北极星环保网获悉,茂名市人民政府发布《茂名市“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方案(修订)》,到202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市生态安全屏障更加牢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稳步提高,绿色发展和绿色生活水平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
近期,多座储能电站获最新进展,北极星储能网特将2025年5月19日-2025年5月23日期间发布的储能项目动态整理如下:200MW/800MWh!8种储能技术混合!国家能源集团青海储能电站投产!5月16日,青海公司大柴旦100万千瓦风光储项目配套储能电站工程科翡储能电站在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成功实现投产运行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一周火电项目,涉及项目的核准、开工、投运等。2×660MW燃煤机组三大主机中标公示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锅炉成套设备、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东方汽轮机、上海锅炉厂等预中标。详情点击“疆电入渝”首台100万千瓦煤电机组首次并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2025年5月19日至2025年5月23日一周电力项目:涉及火电、水电、核电项目的核准、开工、并网等。火电项目2×660MW燃煤机组三大主机中标公示太仓港协鑫2×66万千瓦扩建项目锅炉成套设备、汽轮发电机组成套设备中标候选人公示。东方汽轮机、上海锅炉厂等预中标。详情点击“疆电入渝”首
5月20日,华电青海公司在京召开青海柴达木沙漠格尔木东基地整体可研内部审查会。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单宏胜出席会议并讲话,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康健主持会议,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格尔木公司党委书记、执行董事赵发林出席会议。柴达木沙漠格尔木东基地是目前国内已获批的“沙戈荒”基地中
从去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到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都释放出规范过度竞争的明确信号。近期,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国家发改委相继出台政策措施整治内卷式竞争问题,将为中国光伏产业提供更加公平、健康、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创新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光伏企业快速穿越行业周期。5月19日,国家市
北极星电力网整理了31个地方2025年4月的发电量数据,包括火电、水电、核电、风电、光伏。1、北京市2025年4月,北京市总发电量2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5%;其中,火电发电量21.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水力发电量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2%;风力发电量0.1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0.7%;太阳能发电量0.203
1-4月,全省发电量371.3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其中:水电128.9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5.2%;火电47.7亿千瓦时,同比减少13.5%;风电67.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8.2%;太阳能124.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5%。1-4月,全社会用电量350.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4%,其中:第一产业用电量0.5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1.9%
5月21日,青海公司国能海南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第三批大基地配套63.75MW127.5MWH储能电站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工程储能电站为大型储能电站,由国能海南州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建设总容量为63.75MW/127.5MWh。拟建站址位于青海省共和县三塔拉,储能电站共以4回集电线路接入紧邻新建的
北极星氢能网获悉,近日,山西发布了《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对通行山西省高速公路的氢能货车实施通行费补贴的通知(试行)》,此前,山西吕梁市已经全部在市内实施收费公路对氢能货车免费。据北极星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氢能高速免费的省级区域已经有9个,其余省份分别为:辽宁、山东、
众所周知,阴天、清晨、黄昏等弱光天气,会对光伏电站的发电量产生一定的影响,并且在全生命周期的时间影响加持下,会降低项目的整体收益。其核心原因是当光照较弱时,光生伏特产生的微弱电压难以触达逆变器的启动阈值,从而导致微弱光线成为“漏网之鱼”,造成电能损失。而BC组件的核心优势之一就是其
日前,青海共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级)2025年度政府采购意向公告,其中涉及海南州共和县垃圾焚烧建设项目可研、全过程审计、监理、设计、勘察等,预计采购时间为6月。
请使用微信扫一扫
关注公众号完成登录
姓名: | |
性别: | |
出生日期: | |
邮箱: | |
所在地区: | |
行业类别: | |
工作经验: | |
学历: | |
公司名称: | |
任职岗位: |
我们将会第一时间为您推送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