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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计划》

2018-08-01 17:0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杭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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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治理“城乡排气”,实现居民生活清洁化。

1.强化餐饮废气治理。

(1)合理规划布局。进一步合理设置新建小区餐饮布局,发布实施杭州市新建住宅小区设置餐饮用房技术指引(试行),在新建小区等配套设置符合生活需求的餐饮功能用房,并在设计方案审查中予以落实。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市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商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深化餐饮业油烟污染治理成果。强化餐饮服务企业油烟排放规范化整治,产生油烟的餐饮企业、单位须安装高效油烟净化装置并定期清洗,确保净化装置高效稳定运行。重点餐饮单位应推广油烟净化装置在线监控。加强对露天烧烤的监管,严格控制露天烧烤。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开展《杭州市服务行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调研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旅委、市商务委。

(3)加大对无证无照餐饮业整治力度。按照“关停一批、整治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全面推进无证无照餐饮业整治。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城管委、市环保局、市建委、市规划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非经营性餐饮油烟治理。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应开展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油烟净化设施抽测,对检测结果不合格的,督促其完成整改。加强居民家庭油烟排放环保宣传,引导使用高效净化型家用吸油烟机。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商务委、市民政局、市教育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强化城乡废气治理。

(1)控制秸秆污染。由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进一步完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及秸秆禁烧工作方案,严格落实秸秆禁烧网格化监管措施,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2%以上,区域秸秆焚烧火点数进一步下降。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控制农田废气污染。积极推行测土配方施肥和减量增效技术,全市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达到390万亩,推广应用商品有机肥达到18万吨。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持续推进绿化造林工程。完成新造林0.8万亩,完成森林抚育面积5万亩,新增城区绿化面积300万平方米。

责任单位:市林水局、市园文局、市交通运输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加强城市其他废气污染控制。加大对露天焚烧垃圾、树枝等废弃物行为的查处力度。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规范和提升废品回收及加工工艺,加强物料堆放管理,禁止露天焚烧乱排等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市商务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六)做好应急保障工作,强化能力建设。

1.全面做好应急保障工作。

严格落实《杭州市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要求,做好监测预警及应急响应等措施,完善大气重污染信息报告工作,及时报送月度和季度信息;对杭州市区PM2.5年均浓度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实施预警,必要时采取区域减排行动。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气象局、市经信委、市建委、市城管委、市卫生计生委、市教育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保房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修订大气污染重点企业名单,组织企业编制并切实落实大气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强化大气自动监测能力建设。

完成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大气自动监测站点(监测指标包括PM2.5和O3等)建设,确保稳定运行。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国土资源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加大大气污染执法能力建设。

环境监察部门新增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2套以上。在基层环境监察部门配备便携式废气检测仪器和大气执法特种车辆。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全面落实大气污染源环境管理制度。

加强大气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管理。企事业单位应依法依规申领排污许可证,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按规定开展自查自测、上报排污许可证年度自查报告。加强大气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完善区域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指标有偿使用和交易制度,加强新(扩、改)建项目主要污染物总量准入控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任务。

各级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攻坚的实施主体,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大气环境质量负总责,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一岗双责”。相关部门应坚持“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的工作原则,细化落实工作职责,完善相关行业管理标准、规范,形成大气污染防治强大合力。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本地区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将各项治理任务层层分解到每个单位和企业,实现网格化管理。

责任单位: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大气污染防治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大气办)、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二)严格目标考核,强化责任追究。

强化对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落实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及年度大气污染防治重点任务的考核。认真执行《杭州市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办法(试行)》,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区、县(市),市政府将组织有关部门约谈政府负责人,提出整改意见,责令限期完成整改,并提请省环保厅对该区域涉气项目实施区域限批。各区、县(市)政府和相关市直部门每月要向市大气办报送工作进展、年底报送年度工作总结。

责任单位:市大气办、市大气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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