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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文丨《杭州市“清洁排放区”建设暨大气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计划》

2018-08-01 17:04来源:北极星环保网关键词:大气污染大气污染防治杭州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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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阳区:继续推进江南区块造纸、化工企业腾退工作。年底前,25家造纸企业、2家化工企业、1家热电企业完成关停,2家特种纸企业完成关停转迁,3家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取消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阳极炉。2019年2月底前,12家造纸企业和36家化工、印染等行业企业完成关停,1家钢结构企业完成关停转迁。2019年底前,1家印染企业完成关停。2020年2月底前,再分期分批完成造纸和化工等行业88家企业关停,同步完成所有造纸助剂企业关停。2020年底前,2家水泥企业、1家热电企业完成关停。铸造、砖瓦窑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整治提升计划由富阳区政府拟定并实施,现仍使用高污染燃料的铸造、砖瓦窑企业立即停止使用高污染燃料,2020年底前,将区域内的铸造、砖瓦窑企业分别核减至10家和5家以内。

临安区:年底前,1家化工企业、1家造纸企业、9家铸造企业完成关停(其中1家铸造企业取消铸造生产),3家玻璃窑企业完成清洁化改造。2019年底前,2家化工助剂企业、1家表面处理企业完成关停。2021年底前,18家化工助剂企业完成关停。电镀、节能灯、装饰纸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由临安区政府拟定并实施。

桐庐县:年底前,1家化工企业、1家造纸企业、3家冶炼企业完成关停。现有化工、印染、造纸、铸造、冶炼、制笔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由桐庐县政府拟定并实施。

建德市:对化工行业企业严格执行只减不增原则。年底前,1家水泥粉磨站、1家冶炼企业完成关停,1家化工企业、1家水泥粉磨站完成搬迁入园。2019年底前,2家冶炼企业完成关停。2021年底前,4家水泥、建材等行业企业完成关停转迁。现有化工、印染、造纸、铸造、冶炼、胶合板、碳酸钙等行业产业结构调整计划由建德市政府拟定并实施。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淘汰低端产能。严格落实国家工信部、发改委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在全市组织开展摸底调查,确定工艺技术和装备落后的项目及清单。将能耗限额、产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指标和要求纳入淘汰低端产能界定指标体系,有序淘汰不符合杭州产业导向的落后及低端产能。

结合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继续推进“低小散”块状行业和企业整治,淘汰“低小散”企业1000家,完成省下达的淘汰低端产能企业100家的任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化解过剩产能。按期完成省下达的过剩产能淘汰任务。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发改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5)实施工业企业错峰生产。针对冬春季PM2.5及夏季O3污染现状,引导企业合理调节产能;督促印染、化工、水泥等重点行业企业在冬春季及夏季合理安排生产设备轮检轮休,确保轮检轮休过程环境安全,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今年11月至2019年2月组织全市水泥企业实施错峰生产。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

(1)开展园区循环化改造。制定年度园区循环化改造实施计划,推进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余杭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家级循环化改造试点园区建设;年底前完成浙江建德经济开发区循环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委,余杭区政府、建德市政府、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

(2)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制定实施1—2个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工艺提升”指引,从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方面,对企业生产原料使用至末端治理的全过程提出技术要求,提升企业生产工艺水平。全面完成省下达的清洁生产审核任务,年底前,完成清洁生产审核的企业达到100家以上。

责任单位:市经信委、市环保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完成省下达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全面开展工艺废气治理。

(1)推进VOCs污染治理。按照《浙江省挥发性有机物深化治理与减排工作方案 (2017—2020年)》要求,完成年度VOCs减排任务。萧山区政府和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管委会应编制本地区VOCs深化治理方案。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完成省、市下达的VOCs深化治理任务;指导重点企业编制整治提升方案,建立完善“一厂一策一档”制度,严格落实重点区域、重点行业废气治理要求;加大对相关企业的清理整顿;完成省下达的涉VOCs“散乱污”企业(作坊)清理整顿任务;完成省下达的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治理任务。

年底前,力争完成工业涂装、印刷包装行业VOCs治理任务。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制定全市VOCs排放重点企业监督性监测实施方案,将占全市工艺源VOCs排放总量65%以上的重点企业纳入监督性监测;完成41家重点排放企业在线监测设备安装;省级以上工业园区应制定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设方案,萧山区、杭州经济开发区、杭州大江东产业集聚区及建德经济开发区应完善VOCs监测监控体系建设。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开展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专题调研,形成在我市推广使用低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涂料的调研报告。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大力推进源头控制和绿色原料替代,年底前,木质家具制造行业水性、紫外光固化涂料替代比例达到30%以上,水性黏胶剂替代比例达到60%以上;工程机械制造行业高固体分、粉末涂料使用比例达到20%以上;钢结构制造行业高固体分涂料使用比例达到30%以上;包装印刷行业低(无)VOCs含量绿色原辅材料替代比例不低于40%;在塑料软包装领域,无溶剂、水性胶等环境友好型复合技术替代比例不低于40%;开展汽修行业专项执法检查和整治行动,使用水性油漆的二类以上汽修企业比例不低于15%。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2)全面开展工业园区大气污染整治。完成省下达的年度重点工业园区废气清洁排放技术改造任务。省级重点整治工业园区应编制废气专项整治方案,开展大气污染源排查工作,建立涉气排放企业清单,明确具体整治要求和重点整治项目,全力推进整治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3)加强恶臭和异味治理。开展臭气异味源的排查工作,建立臭气异味企业清单,全面开展工业臭气异味治理,力争工业涉气重复信访投诉量比2017年下降10%。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经信委,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加强污水处理厂和泵站臭气异味控制,完成以工业污水处理为主的污水处理厂和处理能力超过5万吨/日(含)的城镇污水处理厂的恶臭和VOCs治理,启动其他污水处理厂恶臭治理。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环保局、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加强垃圾废物臭气处理。新增的收集、中转和运输设施应提高标准,采取有效防臭除臭措施;按照国家颁布的垃圾处置排放标准和城市发展需求,推进垃圾焚烧设施提标改造,提高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和排放水平。

责任单位:市城管委、市城投集团,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4)控制装修及干洗行业污染。严格执行挥发性有机溶剂含量限值标准,在建筑装饰装修行业推广使用符合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的建筑涂料及产品,减少VOCs排放;加大力度推进新建多层和高层住宅实现全装修,新建民用建筑内外墙体强制性使用水性涂料,将水性涂料使用作为工程设计的管理要求。

责任单位:市建委、市住保房管局、市质监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

延伸阅读

政策全文丨杭州市土壤污染防治2018年实施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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