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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标准《铅冶炼废水治理工程技术规范》发布 9月1日实施

2018-08-31 16:52来源:生态环境部关键词:废水治理废水治理工程水污染防治收藏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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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5电化学处理工艺一般需进行预处理,可与石灰中和法联合使用。

6.2.6严格控制重金属外排地区,可通过膜分离法、过滤法、吸附法等工艺继续处理。

6.2.7初期雨水可加入重金属捕集剂处理后回用,也可与含重金属酸性废水混合处理。

6.2.8一般生产废水中锅炉排放的热污染水宜经处理后优先回用;化学水站排出的含酸碱废水宜单独处理后优先回用;公辅配套系统内产生的生产排水宜收集后回用;间接循环冷却排污水宜收集处理后优先回用。

6.3主要工艺单元

6.3.1石灰中和法

6.3.1.1石灰中和法基本工艺流程见图3。

6.3.1.2石灰中和法处理时需满足以下技术条件和要求:

(1)常用中和剂主要有石灰石、石灰乳、液碱及电石渣等;

(2)中和反应时间宜控制在30min以上;

(3)沉淀池宜采用机械刮泥,且泥斗坡度不宜小于5%;

6.3.2硫化法

6.3.2.1硫化法基本工艺流程见图4。

6.3.2.2硫化法处理需满足以下技术条件和要求:

(1)硫化剂的投加宜采用氧化还原电位(ORP)自动控制;

(2)硫化法工艺过程应在密闭容器中进行,工艺过程中逸出的硫化氢气体应进行吸收处理,并满足达标排放要求;

(3)硫化反应时间宜根据试验确定,并不宜小于60min;

(4)废酸中砷含量高于1000mg/L时,宜与石灰中和工艺组合使用;

(5)设置硫化氢吸收塔、硫化氢气体检测、报警装置。

6.3.3高浓度泥浆法(HDS)

6.3.3.1高浓度泥浆法基本工艺流程见图5。

6.3.3.2采用高浓度泥浆法(HDS)处理需满足以下技术条件和要求:

(1)石灰乳、絮凝剂的用量宜根据试验确定,中和反应pH值宜控制在8.0-10.0,石灰乳投加宜采用pH自动控制;

(2)污泥回流比控制在3~30:1,回流底泥浓度宜控制在20~30%,污泥与石灰乳混合时间宜控制在3~10min;

(3)中和反应时间宜控制在15~30min。

6.3.4石灰+铁盐法

6.3.4.1石灰+铁盐法基本工艺见图6。

6.3.4.2用石灰+铁盐法处理需满足以下工艺条件:

(1)常用中和剂主要包括石灰乳、石灰石、液碱及电石渣等;

(2)中和反应pH值宜控制在8.0-10.0,石灰乳加药量通过pH计自动控制;铁盐投加量宜根据Fe/As比调整;

(3)中和反应、氧化反应时间均不宜少于30min;

(4)沉淀池宜采用机械刮泥,且泥斗坡度不宜小于0.05;

(5)去除废水中的三价砷宜先氧化成五价砷,Fe/As宜大于10;

(6)含砷浓度较高的废水,可先用石灰法处理,然后再用石灰+铁盐法作第二段处理,此时Fe/As宜大于4。

6.3.5电化学氧化法

6.3.5.1电化学氧化法基本工艺流程见图7。

6.3.5.2用电化学氧化法处理需满足以下工艺条件:

(1)电化学氧化法进水经预处理后pH值宜在5~9之间;

(2)电化学系统中宜设置曝气装置;

(3)固液分离需具备氧化、絮凝、沉淀分离等功能;

(4)絮凝剂投加量宜根据试验确定;

(5)根据进水水质情况及出水排放限值要求,可采用两段电化学氧化法串联处理。宜在每段电化学氧化法系统后面配置固液分离设备(设施);

(6)该工艺预处理系统可以选用石灰中和工艺。

6.3.6过滤处理工艺

6.3.6.1适用于严格控制重金属外排地区。

6.3.6.2过滤处理工艺流程见图8。

6.3.6.2过滤处理需满足以下工艺条件:

(1)过滤材料可选择石英砂、陶粒、瓷砂等;

(2)过滤需设置反冲洗设施;

(3)反冲洗水应收集并回用;

(4)过滤设备、工艺选择应满足HJ2008。

6.3.7膜分离法

6.3.7.1适用于严格控制重金属外排地区,可用作重金属的回收和废水的深度处理回用。

6.3.7.2应根据进水水量、水质和产水要求、回收率等,可选择采用超滤、纳滤及反渗透等组合工艺。

6.3.7.3膜分离法基本流程见图9。

6.3.7.4膜分离法处理应满足以下技术条件或要求:

(1)膜分离系统产水总回收率根据进水水质和处理要求确定,一级膜处理一般不宜大于75%;

(2)膜元件选择应根据进水水质和处理要求参考膜厂家设计导则,必要时进行试验筛选和验证;

(3)预处理方法应根据进水特点及膜组件的性能特点,必要时根据试验确定;

(4)各工艺装置宜设置自控系统,监控项目包括流量、压力、电导率及pH值等;

(5)膜系统宜设置在线加药系统,投加药剂种类及投加量应根据进水水质计算,并根

据试验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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